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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老人子女都离世无后人把弃婴 当做“天赐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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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文 发表于 2014-4-12 10: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湖北美文 于 2014-4-12 10:03 编辑

被扔在垃圾堆旁的初生女婴怎么 样了?这是包括民警、社区工作人员 在内的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但时至昨 日,被扔在甘井子区海燕街160号楼 门前的小女婴仍留在一楼最早发现她 的8旬老人家中。这位子女去世、除了 儿媳再无亲人的老爷子坚持认为,弃 婴是“上天送来的亲人”。

根据相关规定,捡拾弃婴者可以 收养孩子,但弃婴必须先送往民政部 门和社会福利机构,履行相关手续后 才能收养。

眼下,捡拾者“拒不交出”孩子的情 况,连民警也直呼“前所未见”。而这 种棘手情形该如何处理,尚无明确规 定。

孩子仍被留在老人家中

昨日下午,在甘井子区海燕街160 号楼,一楼捡拾孩子的老人家大门紧 闭。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还在附近守 护,但入户劝说老人送孩子去福利院 的社区工作人员又一次被“赶”了出 来。

海茂街派出所教导员孟志告诉记 者,在10日的劝说受阻之后,昨日民 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又一次来到老人家 中做工作,希望老人能按照法律规定 先将孩子送去社会福利院,之后再履 行领养手续,但再一次被固执的老人 拒绝了。

“其实这位8旬老人的身世也很可 怜。”孟教导员告诉记者,老人曾有过 4个子女,但先后去世。“这些儿女都 没给老人留下第三代,现在除了生活 在一起的儿媳,老人已经没有其他亲 属了。”孟教导员说,因此老人告诉民 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这个被丢弃在他 门口的弃婴,是“上天送给他的亲 人”。

棘手情形尚无先例

“这还是我们头一次面临这样的难 题!”孟教导员昨日告诉记者,按照公 安机关以往处置弃婴事件的标准流 程:在有人报警发现弃婴后,民警会 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通知民政部门。

“我们会和捡拾弃婴的市民一起, 把孩子送往民政局福利处,履行相关 登记手续后,再把孩子送到市社会福 利院。”孟教导员说,只要符合收养条 件,捡拾弃婴者也可以收养孩子,但 前提是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而记者从我市民政部门了解到, 弃婴送往社会福利院之后,首先要接 受全面体检,然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 公示,寻找孩子的亲生父母或者直系 亲属,达到相关期限仍无人认领的孩 子,才可以进入收养程序。“未履行相 关手续,即使收养也是违法行为。”

当老人拒绝交出孩子时,从警多 年的孟志也感到束手无策。

昨日,海茂街派出所已经将情况 上报至甘井子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 法制部门。 但令人无奈的是:我市警 方却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棘手情形。如 何处理一无先例,二无明确规定。“从 职能划分上看,弃婴问题应该由民政 部门接手处理。”孟教导员说,警方已 经联系了市民政部门,希望他们能设 法接走孩子。“老人80多岁了,儿媳也 已经年近6旬。两位老人能否照顾好孩 子令人担忧。”孟教导员说,眼下他最 关心的是孩子的健康问题。而警方也 将继续关注此事,随时配合民政部门 的行动。

三大法律难题

目前亟待求解

辖区街道和社区,同样对闭门不 出的拾婴老人缺乏应对良策。记者在 采访中了解到,眼下困境中,老人和 弃婴都面临诸多法律方面的难题。

一问:

孩子发生意外怎么办

采访中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都担 心,孩子是否存在先天疾病等健康问 题。“一旦孩子在老人家中发生意外, 那么他们势必要承担法律责任。”孟教 导员表示。而辽宁畅法律师事务所的 王力律师则认为,在履行收养手续 前,老人对孩子的“领养”明显不合 法。“这实际是越位行使监护权。”王 力表示。

二问:

孩子将来如何办理户籍登记

如果老人坚持“私下领养”弃婴而不 履行手续,孩子将来肯定无法进行户 籍登记。“将来的求学、工作、结婚、 生育都会面临一系列问题。”孟教导员 认为,从这一点上看,本着对孩子负 责的态度,老人也应该尽快将孩子送 到福利院。

三问:

拒不交出孩子是否涉嫌妨碍公务

对此有民警表示,捡拾弃婴后拒 不交出肯定是违法行为,但如何处罚 尚无先例。而警方下一步还将对弃婴 的父母进行追查,查处其涉嫌的遗弃 犯罪行为。而捡拾者将孩子和她的随 身物品都留在家中,无疑也影响到了 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首席记者万恒

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4-04/12/content_31502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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