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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沐雨崖

[已经抓获] 已落网人贩子,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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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11-1 10:18
既然法律不重判人贩子,咱就以暴制暴,父母亲就直接杀了他们!这样的杀人案,判不了几年就可以出来,而且会有法律援助的!人贩子不死不足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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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11-1 10:19
为什么都到福建卖孩子?福建人是不是最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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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11-1 13:31
将人贩子五马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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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aiping0110 发表于 2011-11-5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战友们注意啦 这几个畜生见到啦千万别报警  一定要先打残在报警 慢慢折磨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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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娜娜 发表于 2011-11-5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良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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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发表于 2011-11-8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阳抓获A级通缉犯吴正莲 涉嫌拐卖妇女儿童30名

本帖最后由 Li~ 于 2011-11-8 12:13 编辑

大河网讯(记者 郭俊华 通讯员 梁是中)记者今日从南阳市公安局获悉,11月7日,南阳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桐柏县回龙乡郭庄村成功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云南籍逃犯吴正莲,此人涉嫌拐卖妇女、儿童近30名。吴正莲的抓获实现南阳市乃至全省公安机关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零的突破。
  11月6日,南阳市公安局获取2008年8月因拐卖儿童犯罪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吴正莲可能已潜逃至南阳市的信息后,迅速与云南省文山州警方取得联系,进一步查证线索,经综合分析判定吴正莲可能潜藏桐柏县回龙乡附近。由于回龙乡地处山区,加上连日大雨,追捕组根据掌握的吴正莲有关线索,面对突然爆发的山洪,不顾车毁人亡的危险,11月6日晚冒雨徒步深入偏远山村进行抓捕。进入回龙乡,依据掌握的重点嫌疑人员,通过深入调查分析和甄别,追捕组确定家住回龙乡郭庄村大西庄组的熊中仙有重大嫌疑。 11月7日上午10时许,追捕组一举擒获熊中仙。
  经查证,该熊即吴正莲(女,26岁,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人),吴正莲2008年8月因拐卖儿童被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公安局逮捕,因在哺乳期变更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后外逃至桐柏县,远嫁到该县的一个深山村里,并化名熊中仙潜藏至今。平时,她根本不出头露面,连同村人都不知道她的底细。
  公安部A级通缉令显示,吴正莲别名吴金娇,女性,云南文山人。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部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此人曾于2009年参与拐卖妇女儿童达11次之多。据《羊城晚报》报道,知名网友邓飞曾在新浪微博上发起“帮助找到人贩子吴正莲,再集资奖励5万元”的集资悬赏活动,结果12小时之内,该条微博被转发7万余次,包括篮球明星姚明、歌星孟庭苇等拥有众多粉丝的公众人物也纷纷转发。据邓飞介绍,此人涉嫌拐卖了约30名小孩,找到她意味着有线索找到被拐的30名小孩。
  吴正莲的抓获,使南阳警方乃至河南省警方实现了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零的突破。在全国追逃“清网行动”中,南阳警方目前抓获逃犯总数位居全省第一名,综合战绩持续保持全省、全国地级市公安机关领先位次。
  目前,吴正莲已经被移交云南警方。
Img308909168.jpg
新闻来源链接:http://news.dahe.cn/2011/11-08/100930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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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格桑 发表于 2011-11-8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警察 30个家庭能团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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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守护 发表于 2011-11-8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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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11-8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齐了。最后一名也成功抓到了。感谢所有公安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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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11-8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货抓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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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11-9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人已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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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守护 发表于 2011-11-10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拐卖30人疑犯被抓时欲跳河 警方发彩信确认身份

中广网南阳11月10日消息(记者白杰戈 胡晓辉 李健飞)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涉嫌拐卖过30个孩子,作为公安部的A级通缉犯,吴正莲一度在互联网上备受关注。为抓她,曾有网友在微博上集资8万奖励线索举报人,12小时被转7万多次,连姚明、孟庭苇都转发了。
警方设法支开村里男劳力 吴正莲企图跳河
11月7号,吴正莲终于在河南南阳被当地警方控制,8号凌晨,移交给云南警方。两地警方向中国之声披露了抓捕过程中的细节。河南南阳桐柏县公安局张东方警官介绍,他们在11月6号接到云南警方的协查通报之后,经过排查研判,锁定目标,并且派出桐柏县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警力86人。当天晚上冒雨在大山周围彻夜布控。
张东方:当天晚上,因为天连降大雨山里进不去,我们就组织对它周围山的地形地势进行察看,并在8个进出的山口布了暗哨。
为了预防万一,避免搜捕过程中可能的干扰,警方还想办法支开了村里的青壮年男性。
张东方:我们就让它附近一个矿,让矿老板到山上挖泄洪道为由,把他们村的男劳力,每个人给他50块钱,调到山上去了。
11月7号上午,警方进入回龙乡郭庄村,找到了云南籍女子"熊中仙"。但"熊中仙"并不配合调查,用头发和手,挡住脸。
张东方:当时在那个地方,她把自己的长发遮到了自己半个面部,另一个手托到自己的腮部,这样我们只能看到她面部的1/4。
民警找来村里的妇女主任,撩开"熊中仙"的头发。
张东方:然后我们侦察员在她左手挪开一瞬间,用手机给她拍了一张照片。
现场民警把这张照片通过彩信发给云南警方。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在幼儿园里找到了"熊中仙"三岁的女儿,女孩的右手有六个手指,跟云南警方的信息吻合。警方结合多项信息判断,可以将"熊中仙"带走调查。下山的路上,大雨和山洪还在继续,一些河道需要趟水经过,最宽的30米,最深的没到大腿。
张东方:不走嘛,不配合嘛,我们去了8个干警专门帮助着她,当时跟干警说,不走了,走不动了,我们背着她走。
由于"熊中仙"不配合,一度发生险情。
张东方:走到河中间她突然把背着她的干警头发往河的上游方面一扯,她身子就要往河下面跳,这段时间,背她的干警差点没站稳,后面干警上去4个紧紧抱成一团抱着背她的干警,在劝说和推动下,一步一步挪走了,她如果跳下河,这个事情我们确实没办法向公安部交待。
平时40分钟的山路,这次走了80分钟,再转乘汽车。云南文山广南县的警方已经在桐柏县城里的派出所等候,经过反复问讯,"熊中仙"承认,自己就是公安部A级通缉犯吴正莲。
警方:吴正莲有意识地避开熟人反侦察
公开资料显示,吴正莲别名吴金娇,苗族,1985年出生,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人。身高1米55,2008年8月,吴正莲和丈夫因为拐卖儿童,被广南县公安局逮捕。当时吴正莲刚生了女儿,正在哺乳期,警方因此对她监视居住,而她在这期间逃走,成为公安部A级通缉犯。时隔三年,警方是如何重新找到吴正莲的?三年来,警方一直在寻找吴正莲,广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农训箴介绍,之前的侦查中,他们认为吴正莲是一个普通的,没有文化的农村女子。
农训箴:这个人就是说,当初感觉大家对她的看法就是,首先是不懂文化,我们这边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
但在今年的工作当中,警方转换了思路。
农训箴:重新了解了她的性格特点,应该说一个生活能力很强的一个女人,并不像我们原来想象的那个样子。
普通农村女子很难独自在外地生活,而三年来,吴正莲没有回过广南,甚至在外地的老乡当中,也没有她的消息。警方分析,吴正莲是在有意识地反侦察、避开熟人。要找到她,就更不容易。
农训箴:我们另外一个专案组找到她逃跑以后在广东打工的地点,找了当时和她在一起的做工的人,从其中一两条关系里面我们梳理出来一条,就是在河南的南阳。
在河南南阳,吴正莲已经成了另一个人的妻子--"熊中仙"。南阳警方说,“熊中仙”跟桐柏县郭庄村的这位丈夫并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另外有消息说,参与拐卖了30人的吴正莲,自己反倒也是被拐卖到河南的。广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农训箴表示,正在进一步核实这个消息。目前来看,吴正莲可能是"自愿被拐卖",到一个没有人知道她的地方,成为"熊中仙"。
农训箴:有这么一个情况,这个应该说双方都愿意,作为她来讲她也很想远离这个地方,找到一个没人知道她的地方。
"熊中仙"一开始是成功了。郭庄村的村民告诉警方,在大家的印象里,这是一个很好的媳妇。
农训箴:就是说这个媳妇很好的,经常下地上山干活,很能干,很贤惠,让人感觉是一个很安稳的人。
而现在,相处一年多的妻子竟然是通缉犯,丈夫就很意外。
农训箴:老公对这个事情感到很后怕,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多,说到这段话的时候泪流满面,感觉被欺骗了。
警方:吴正莲是个称职母亲 对别人孩子下手心态无法理解
被警方控制之后,吴正莲提出,希望把3岁的女儿也带回云南,由老人照看。桐柏县公安局张东方警官介绍,在这个要求得到同意之后,吴正莲的态度,也变得缓和。
张东方:孩子给她了,给她孩子之后她的态度发生了变化,那就是很配合公安机关。
广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农训箴认为,对自己的孩子,吴正莲像是一个称职的母亲,至于为什么能对别人的孩子下手,他也搞不懂。
农训箴:从这两年逃亡的情况来讲,我觉得对孩子这一块她很有责任的。对自己的孩子她还是表现一个正常的母亲这么一个状态,你想想一个农村妇女,自己的汉族名字叫什么还弄不懂的,逃亡的时候什么也没带,就带了这么一个小孩,而且一直带到现在,自己受了多少气,多少委屈,但是对别人的孩子,这个心态我就搞不懂。
昨天(9日)晚上,广南县公安局的干警带着吴正莲,还在从河南到云南的路上,预计要在午夜到达,农训箴说,四处辗转的生活,让吴正莲的口音变得"四不像",家乡的民警也很难跟她沟通,不过一路上,她的情绪看起来倒是平稳。
农训箴:情绪应该稳定,都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了,也是有解脱的。
新闻来源连接:http://news.yntv.cn/content/18/20111110/100120_18_4232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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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11-10 12:01
这个人贩子在广东哪打过工啊?我总觉得她很脸熟,我儿子黎俊宏也是在2008年10月9日丢的,会不会是在她逃亡时拐走我儿子呢?请公安部门一定要审查清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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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12-21 14:13
也许某一天突然发现邻居或熟悉的人的家里多了一个孩子,希望有这样经历的人,能够把孩子的照片发到网上,也许你的一个细心就会救了一家人,能让许多父母不再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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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冬雨110 发表于 2011-12-22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贩子就应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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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鱼的眼泪 发表于 2011-12-3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简介:记者从公安部获悉,10月5日12时许,甘肃省天水市公安机关在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武家河乡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贩子丁想元。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http://static.boosj.com/v/swf/w_player1.0_617894_1_1_1.s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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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求索 发表于 2012-3-3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人贩子应该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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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文 发表于 2012-3-3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购买拐卖就会减少,应该严惩买主,把买主与人贩子一同治罪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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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zihao 发表于 2012-3-5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贩子抓住直接枪毙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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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情怀 发表于 2012-3-7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网灰灰,报应总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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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花TT 发表于 2014-1-6 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贩子 该千刀万剐  无论处于什么原因 也不能拐卖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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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養孩子 发表于 2014-4-20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A级通缉犯吴正莲落网始末

公安部A级通缉犯吴正莲落网始末
http://www.chinanews.com/shipin/2011/11-25/news47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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