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100|回复: 14

[未分类] 110把电话挂掉了

[复制链接]
樱桃朵朵 发表于 2009-7-3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才在荆州市女人街意尔康门前有一乞讨小孩,双腿残疾,左手严重变形,在地上用粉笔写着字,我打了110,说有一乞讨的孩子,怀疑是被拐卖小孩,要他们快点来人帮他。110说答应出警,需要我留在此地等警察,我说我不方便出面,110说,以前有过这种情况,说乞讨的小孩说是自愿的,我不在,他们不会来,我说你们就是不想管,她很粗暴的挂了我的电话,有人帮忙吗,我实在是没有能力了,警察也不管,我怎么可能出面呢,我还抱着个孩子。

为了保证您发布的信息能够及时的得到回复及关注
建议您登陆后进行发帖操作.请点击这里
登陆注册
 楼主| 樱桃朵朵 发表于 2009-7-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110要我留在现场,说我有证据才行,我下了好大的勇气才打的110呀,我就说了一句,你们就是不想管吧,他就把我电话给挂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笑语盈盈 发表于 2009-7-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这样的警察是人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樱桃朵朵 发表于 2009-7-3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她的孩子,她是不会心疼的,这种110要撤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7-3 21:12
哎....
回复

使用道具

 楼主| 樱桃朵朵 发表于 2009-7-3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心痛,也许是我多事吧,

 

街上这么多人捐钱,

 

就是没有人帮这个小男孩的,

 

孩子在地上写的字很漂亮,背上还背着一个牛仔书包,

 

别人丢了钱,他就说谢谢,普通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7-3 21:32
真该撤职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7-3 22:13
有拍照片吗?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7-4 01:54
你处理的方式有些不恰当,即然是报警,你不在场,如果要做笔录,找谁,不要一味的埋怨警察,该站出来就要站出来
回复

使用道具

楼心月 发表于 2009-8-4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你的处理方式不太妥当。你报警又不肯出面,警察还以为你耍他玩呢。他们答应出警已经不错了。还有我看没有太多矛盾,你说人家“就是不想出警”,这个太不策略了。我现在出趟门还算算油费值不值呢,警察也不是闲得没事干啊。

 

还有说自己多事,那就更不对了。如果大部分人都像这里志愿者一样,这个网站都不需要存在了。来这里,就是知道自己做的是别人可能不原意做的困难的事情,要有思想准备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心月 发表于 2009-8-4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听着好像楚楚说的那个小孩,看来这些小孩都是人为致残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西风瘦马 发表于 2009-9-3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再遇带着儿童乞讨的情况,请及时报警或打救助站电话,如果警察不作为\不出警,就让他们看这个!http://bbs.dnkb.com.cn/viewthread.php?tid=36175&extra=page%3D1%26amp%3Borderby%3Ddatelinefficeffice" />

(二)公安机关要强化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力度,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和站内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接、报警工作。接到群众举报线索,要快速出警,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坚持解救与打击并重的原则,及时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打击有力,解救到位。
二是强化立案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立案工作。凡是接到举报发现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及时出警,对涉嫌犯罪的分别按照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组织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立案侦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是加强对街面等流浪乞讨人员主要活动场所的巡查。要加强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热力管线、废弃房屋、火车站、风景游览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发现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要按照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6]6号)的要求,会同民政、卫生等部门救治。发现流浪未成年人的,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发现利用婴幼儿或未成年人乞讨的,要现场取证,调查盘问。对无血缘关系、来历不明和疑似被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要控制犯罪嫌疑人,解救未成年人。对利用婴幼儿、未成年人乞讨的监护人,教育、警告后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樱桃朵朵 发表于 2009-9-22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110说了,除非孩子自愿,是不能带他去救助站的,我很想帮孩子,但是却没有一个相关部门能一次到位救孩子,

总是把孩子推这推那,救人没有一套流水程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樱桃朵朵 发表于 2009-9-22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我们这里北京路女人街建行门口前些天又出现了卖艺的小男孩,在离这不远的王子街城门口也有两个卖艺的小女孩,有一位在旁边看男孩表演的女士说,孩子你下巴都流血了,离小孩很近的地方,两三米远吧,就有两个壮汉,高个子的男的监视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hljlih 发表于 2009-9-24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电话,报警后就说有五部委文件,流浪乞讨卖艺的孩子一律带回去验DNA,我们要求的是带孩子回去验DN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21 22:58 , Processed in 0.086241 second(s), 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