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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丢下6岁女儿 假倪燕失踪身份成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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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4-4-24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与邓刚结婚的神秘女子。

  《女子“被结婚”》追踪A

  对话当事人

  4月1日,资阳市乐至县女子倪燕和未婚夫领结婚证时,彭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称,倪燕已经结过婚,必须出具离婚证。

  这让初次领证结婚的倪燕彻底“昏”了头,最终乐至县大佛派出所认定,倪燕的身份证和户籍信息被人冒用、伪造,并被用于与一名叫邓刚的男子登记结婚6年。(本报23日曾报道)

  23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找到与假倪燕结婚6年的彭州男子邓刚,他也不知道假倪燕的真实身份。而且,假倪燕已在3个月前消失,只给他留下一个6岁的女儿。

  登记结婚,王燕变“倪燕”

  23日,在温江一家鞋业公司,华西都市报记者见到了邓刚。“她3个月前就走了,打电话也联系不上”。邓刚说,妻子自称叫王燕。“我们是2006年认识的,当时她在一家火锅店打工,我嫂子给我介绍的。”

  认识近1年,踏实的邓刚提出结婚,“我咨询了民政部门,如果是本地人,拿双方身份证就能登记,如果一方是外地的,还需要户口簿。”王燕同意了他的结婚请求,并在一周后拿来了户口簿和身份证。

  “户口簿是一本,一家人的都有”。不过,邓刚发现,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都从王燕变成了倪燕。“她说父母一个姓王、一个姓倪,叫她王燕、倪燕都行,我就没怀疑。”

  对我来说,她很“神秘”

  虽然和王燕结婚近7年,两个人的女儿也已6岁,但邓刚说两个人关系并不好。“性格相当合不来,有时说不到两句话,她就发脾气。”而且对妻子的过去他一无所知,“只要问到她的过去,或者是家庭情况,她不是发脾气就是沉默。对我来说,她一直都很神秘。”

  虽然邓刚曾提出看望王燕的父母,但她不同意。“和她父母就通过两回电话,说不到两分钟就挂了。”邓刚说,王燕不是彭州人,“应该是四川人,但是哪里人我不晓得。”

  倪燕的事,我愿意配合

  接到警察的询问电话,邓刚才得知,跟自己结婚近7年的妻子,身份信息竟然是假的,直说“想不到”。

  “我也怀疑过,就在前年”。邓刚回忆说,“她说因为工作要到贵州去,结果整整消失了一年。”王燕跟邓刚说,其实那一年她回老家看过女儿。邓刚说,女儿1岁多后王燕就没怎么管过她。

  3个月前,王燕借故父母亲家里有事,再度消失。邓刚回忆起一个细节,“上个月我回家发现结婚证不见了,可能被她拿走了。”

  对于无辜受害的倪燕,邓刚表示,“如果能帮到她,我愿意全力配合。”

  倪燕不愿“被离婚”

  4月10日左右,在得知跟自己“结婚”的邓刚的家庭住址后,倪燕找到了邓刚家。“只见到了邓刚的父母,带着一个6岁的小女孩。”倪燕说。

  邓刚的父亲告诉她,和邓刚结婚的女子叫“王燕”,小女孩便是邓刚的女儿。“他说王燕是绵阳市三台县人,邓刚和王燕都不在家,在温江打工,邓刚每周六回一次家。”但那个周六,倪燕没有等到邓刚。

  “跟他离婚我肯定不愿意,都没有结婚,为什么要离婚,我不想变成二婚。”倪燕说,她现在不恨邓刚,只是希望他能站出来,好好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23日,倪燕前往彭州市法院,咨询了相关起诉事宜。

  B 追责

  假倪燕涉嫌违法 真倪燕该向谁报案

  资阳市4150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宁说,假倪燕涉嫌伪造公章、公文,给倪燕带来了伤害和损失,倪燕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伪造者责任。

  但由哪一方派出所来立案办理,乐至县公安机关和彭州市光明路派出所则各有说法。

  乐至县公安局:应由事发地立案调查

  23日,乐至县大佛派出所向彭州市民政局发出公函,“里面有详细的证明和调查材料,能够证实倪燕身份被冒用。”

  乐至县公安机关是否应追究冒用者责任?乐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冒用、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这一事实发生在彭州,应由事发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他们已向倪燕出具了虚假证明等相关材料,“彭州市民政局接到反映,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通报案情,受害者也可自己报案。”

  派出所值班民警:对案件不知情

  23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多次拨通彭州市光明路派出所的值班电话,一位男民警最初以不能确认记者身份为由,挂断了电话。第二次拨通后,该民警称,他不能在电话中向记者通报任何信息,随即挂断了电话。随后,该民警回拨记者电话,询问倪燕相关案情,记者描述后,对方回复:“我们不知道。”

  倪燕说,4月1日发现身份信息被盗用后,2日她便向光明路派出所报案。“他们说盗用者不是彭州人,邓刚不是违法者,要我到户籍地报案。我去了五六次,他们都说不归他们管辖。”4月22日,倪燕再次找到光明路派出所时,对方称“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帮忙请邓刚配合了解情况。”

  华西都市报记者田雪皎张路延袁慧君摄影报道

  假身份怎么过关的?

  民政局:当时无鉴定手段

  彭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魏志平说,2008年3月11日,来领取结婚证的“倪燕”,用的是第一代身份证,民政局当时没有技术手段辨别身份证真伪,“对于前来办理结婚证的人,只要身份证、户口簿看不出瑕疵,我们通过审查后,都无法拒绝。”对于倪燕的事,魏志平表示,“我们通过研究,已经主动跟法院对接,希望能尽快撤销倪燕和邓刚的婚姻登记。”

  派出所:证件非公安机关制

  23日,乐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盗用信息的极有可能是倪燕身边的熟人,“一代身份证确实有一些缺陷,现在二代身份证有了芯片,还录入了指纹信息,证件不易被伪造。”

  该负责人表示,在彭州市民政局已经结婚登记的“倪燕”,身份证和户口簿很可能是外面办的假证,“公章绝对是伪造的,乐至是‘大佛派出所’,上面的公章是‘大佛镇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经过调查,户口簿上的承办人是‘张从珍’,但乐至公安系统没有这个人。”

  C

  户籍乌龙

  23日,本报《初次领证发现“已婚”6年 要想结婚准新娘得先“离婚”》报道见报后,引发了读者关于户籍信息是否安全的讨论,不少读者向本报反映了遭遇户籍“乌龙”的奇葩事。

  出生日期录错八旬老人领百岁补贴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永双社区,常常有志愿者来打听一位“百岁老人”曾大爷,社区工作人员只能欲言又止。

  原来,这中间有个误会。曾大爷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老街坊邻居都知道他80多岁,不过他在几年前就开始享受百岁老人的高龄补贴。多年前,公安系统录入户籍信息时,将曾大爷的出生日期弄错了一个数字,本是1926年出生的他成了1906年出生。

  社区工作人员称,因为户籍信息录入出错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现在很难查究出错原因。而民政部门发放高龄补贴,其依据是公安的户籍信息,根据该信息曾大爷确实已经“百岁”。

  户籍信息录错老人无法返回原籍

  23日,成都市双流老人邹盛美说,看到报道,她联想到自己遇到的麻烦事,因为户籍信息出错,她至今都无法迁回原籍。上世纪80年代,因工作频繁调动,邹盛美最终调到了双流县白家镇工作。“没多久,国家出台政策,说独生子女可以返回原籍照顾父母。”邹盛美说,她本来是重庆人,申请回原籍时,发现户籍信息出了问题。

  “籍贯说我是四川崇庆县人,我找白家派出所,他们要我提供证明。”邹盛美拿出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派出所不认,“重庆市那边不认,四川这边也不认,都让我自己纠正。我自己怎么去纠正?明明是他们出的错。”邹盛美说,因为户籍录错,她至今都没有返回原籍。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媛莉田雪皎


  作者:李媛莉田雪皎http://news.163.com/14/0424/03/9QILDA8K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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