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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例)幼女莫名走失83天 志愿者经验丰富孩子归家——杨艳红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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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向阳 发表于 2014-4-29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贵州向阳 于 2014-4-29 18:43 编辑

幼女莫名走失83天  志愿者经验丰富孩子归家

——杨艳红回家

编 辑:贵州向阳


        2014年2月6日早上9点,一对焦灼万生的父母来到贵阳市南明区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报案,其2岁女儿杨艳红在贵阳市达高桥丢失,家人寻遍了贵阳市也未能找到。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而与此同时,既是干警又是宝贝回家贵州志愿者的向阳,也接到一朋友电话告知此事,希望他能帮助小女孩在宝贝回家寻子网登记寻亲信息。于是,向阳立刻联系了家长了解情况,11:43,宝贝回家贵州群志愿者为杨艳红丢失的信息在宝贝回家寻子网站进行了登记。

       2014年2月7日,志愿者漆彩生活接到任务,马上联系了家长,了解到孩子是短发,娃娃头。右脚大脚趾无趾甲盖。失踪时身穿黑色长款带荷叶边羽绒服,脚穿红白相间运动鞋,说重庆话,也能说普通话,口齿清晰。孩子才来贵阳10多天,以前是在重庆老家。失踪当天孩子与姐姐在贵阳市火车站附近鸿通城对面的新蜀都招待所玩耍,姐姐离开两分钟回来孩子便不见了。漆彩生活将资料收集整理后在网站发了帖子:
       急寻2012年出生2014年2月4日失踪贵州省贵阳市达高桥 杨艳红 (女)
       同时提醒家长去福利院及容易发生危险的周边地区、各个车站寻找,并建议求助当地媒体。根据漆彩生活的建议,家长去到贵阳市儿童福利院寻找,但没有找到孩子。
就在家长和派出所查找的同时,志愿者向阳也调取了杨艳红失踪当天的监控录像,认真查看了在鸿通城附近的每一个镜头,希望能从中找到线索,遗憾的是,在查看了几天后,仍然没有找到一点女孩失踪的信息。

       时间一晃两个月过去了,在这两个月里,警方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看了所有有价值的监控,都没有杨艳红的消息。4月25日,杨艳红家长再次来到贵阳市南明区公安分局询问案子进展,恰逢志愿者向阳也已病假期满回到岗位,并成为了专职打拐警察。此时,向阳给家长提出建议,杨艳红丢失之初,有可能没有送到福利院,所以,家长在当时去寻找时并没找到孩子,如今事隔两个月,孩子是否会被好心人或者其他派出所送到福利院?家长听从了向阳的建议,于4月28日早上再次赶往贵阳市儿童福利院,中午12点左右,向阳接到家长电话,电话那头的家长已经激动得语无伦次,孩子果然在福利院被找到!于是,向阳也立刻赶往福利院,陪同家长办理手续,并了解到杨艳红入院的信息。

       原来,2月21日下午17:30分,贵阳市火车站广场铁路巡逻民警发现了杨艳红,经多方查找没有找到其父母,便将孩子送到了贵阳市儿童福利院。而蹊跷的是,杨艳红是在2月4日下午16时许失踪,在21日被发现送到福利院,中间17天时间,孩子又在哪里呢?又是谁在照顾孩子呢?这种种疑问,由于孩子年幼无法得到解答,但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找到了,并且平安无事,和以前一样活泼可爱,这就是最大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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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记:
        宝贝回家的每个案例都是全体志愿者的功劳。许多志愿者默默无闻的做了许多工作,而在案例编写过程中,因编辑无法亲身参与案例,而案例编写时间的要求相对紧迫,难免会对案例细节或参与志愿者有所遗漏。为进一步完善总结的内容,确保案例总结能够真实还原寻找过程,如发现有遗漏或偏差,欢迎了解和参与案例的志愿者随时提出修改意见。案例总结如有不妥,可随时与案例编辑或网站管理暖(732951903)或者依依(539683555)联系,我们将随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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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贵州向阳 发表于 2014-4-29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贵州向阳 于 2014-4-29 18:31 编辑

案例分析:

1、 标题:幼女莫名走失83天  志愿者经验丰富平安归家——杨艳红回家

2 、链接:
https://bbs.baobeihuijia.com/thread-183995-1-1.html


3、 案例综述:2014年2月4日,杨艳红在贵阳走失,警方与家长苦寻无果,志愿者凭经验指导家长到福利院二次寻找,果然在福利院找到了孩子,全家得以团圆!

4、 经验分析孩子丢失的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到福利院寻找,都是有效途径。本案例中,志愿者在家长第一次寻找无果后,根据经验判断孩子有可能在失踪一段时间后被送往福利院,就是这样的经验,让孩子平安回到父母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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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贵州向阳 发表于 2014-4-29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点我还必须说明,在寻找的这八十多天里,贵州群的志愿者幽灵、淑怡、姜学威等等志愿者,都付出了很多心血,只是以这样的方式找到孩子,我不知道怎么表达。我只能在这里对他们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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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大哥 发表于 2014-4-29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向他她们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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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清若尘 发表于 2014-4-29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山东人民发来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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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黑土 发表于 2014-4-29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幼儿小艳红在贵阳高桥镇丢失,孩子家长焦急万分,在志愿者和警方配合下;通过不懈努力,做了大量摸排走访工作。终于在历经八十三天后,让孩子重回父母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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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开二度 发表于 2014-4-29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孩子回到父母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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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个圈圈 发表于 2014-4-30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到了父母身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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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耕 发表于 2014-4-30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孩子回到父母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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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林 发表于 2014-4-30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某种程度上讲,孩子被人拐了都比去福利院好,福利院往往会以保护隐私为由,在报纸中缝发一则含糊不清的启示就把孩子变相的给“卖”了,不仅不积极帮助孩子找家,而且对去福利院找孩子的家长忌讳如深,去福利院领养儿童往往要付一大笔赞助费,不付赞助费根本不让领养,有这个利益链条的驱使,许多福利院往往不积极找孩子的家长,有的收了赞助费是用到儿童事业的发展无可厚非,但是用到其他方面就可恶了。

本案例福利院和当初把孩子送到福利院的警官都有不妥的地方,也太缺乏信息沟通了,一送了之。向向阳警官的付出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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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光明 发表于 2014-4-30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利院收留走失女无人问津;志愿者指点寻亲路宝贝回家!

今天,是宝贝回家志愿者组织成立7 周年纪念日,贺812名孩子回到温暖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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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宝妈妈 发表于 2014-4-30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值得高兴的事,宝宝和其父母都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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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牵手 发表于 2014-5-4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替宝贝开心,愿宝贝平安长大,学习了志愿者处理事件的方法,以后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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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布衣 发表于 2014-5-4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回家就好,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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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沙卷浪 发表于 2014-6-24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丢孩子的家长,去福利院比对孩子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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