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月前,4岁的小雨跟妈妈到秦岭野生动物园游玩时不慎走失。为找孩子,焦急的父母每日奔波,可父亲一时不小心,在储蓄所办业务时又把存有孩子近照的手机丢了,这也给找孩子带来困难。 为找四岁女儿 他辞去工作 昨日下午,来自商洛的刘先生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明德门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手机丢了,“丢个手机没啥,可里面有我女儿的照片。”民警了解后得知,这部手机对刘先生来说,还真是丢不起。 刘先生在西安工作已十多年了,和妻子租住在西安城南,他们有一个4岁的女儿叫小雨。今年3月2日,妻子带小雨到秦岭野生动物园玩。其间,小雨要上厕所,妻子就在厕所门口等,“中间她接了个电话,转过身就找不到娃了。”刘先生说,随后妻子找了一大圈也没找到女儿,只好报了案。 孩子丢了,夫妻二人都不好受,相互埋怨,甚至到了闹离婚的地步。 此后的两个多月,他们在西安到处寻找孩子的下落,“有人说在东大街见了和小雨比较像的女孩,我们跑过去,却找不到;还有人说在城北大明宫发现孩子了,去了还是没找到……”刘先生说,为找孩子,他已辞去了在工地的工作,但依然没有线索。 监控显示一男子拿走手机 前两天,刘先生在师大路一储蓄所办理业务,却不小心把存有孩子照片的手机给弄丢了。“手机放在柜台上,走时忘拿了。”刘先生回忆说,当时有个男子并排和他站着,也在办理业务。发现手机丢失后,刘先生赶紧跑回储蓄所寻找。通过储蓄所提供的监控录像,他发现正是那个男子拿走了他的手机。 “储蓄所查到了那个人的手机号码,可打不通。我被拿走的手机也显示停机,可里面还有400元话费呢。”刘先生说,手机不值钱,但手机里有很多客户电话,更重要的是存着女儿小雨的40多张近照。他并没有备份手机里的照片,这给今后找孩子带来了困难,“家里虽然还有些女儿一两岁时的照片,但对于找到她没有太大意义。” 昨日,刘先生说,他希望拿走他手机的男子能将手机归还。记者拨打了刘先生提供的两个手机号码,他自己的手机处于“已停机”状态,而拿走他手机的男子的电话已呼转至秘书台。 警方:拒不归还手机属不当得利 “对于遗失,我们警方只能尽量提供帮助,查看监控,但无法立案。”明德门派出所的民警拨打了对方电话,同样无法联系,民警给对方发了短信,说明了机主丢失孩子的情况,但暂时还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复。 民警说,由于手机是刘先生自己遗失的,捡到者只要归还,并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但如果拒不归还,就属于不当得利,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捡到手机的人能体谅这对夫妻,不管通过什么途径,尽快把手机归还或交到派出所。” 手机行业相关专家提醒市民,存在手机里的重要资料和照片等应经常备份,以免在手机系统崩溃或手机丢失时给自己造成不便。 本报记者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