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报道:“生了她,不曾尽养育之责,是我一生的愧疚。”又一个儿童节来临之前,郧县的周先生希望寻找到22年前被自己送养的女儿,为她补上一个早已不再属于她的节日。 周先生家住郧县茶店镇樱桃沟村,1992年九月二十六(农历)早上,他家的第二个孩子出生,跟老大一样,是个女儿。“由于当时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再加上国家政策的规定,我和妻子商量后决定将这个孩子送养给别的家庭。”周先生坦承,后经过一位孙姓老人的介绍,他们联系上了一家人。 大约是1992年十月二十六(农历),周先生抱着刚满月的女儿在从郧县赶到花果,将女儿交到对方手中。 周先生介绍,根据当时了解的情况,收养女儿的家庭条件比较好。“她奶奶(养母家的奶奶)当时在花果街开了个花圈店。”周先生说,同时他得知,女儿的养父母当时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银行工作,但具体是哪家银行,他并不清楚。 此外,周先生还了解到,女儿养父母现在50岁左右,当时他们家有个儿子,比女儿要大。 “女儿额头处有一小块红色的胎记,不过不太明显。”周先生说,现在决定找这个女儿,并没有其他的想法和奢望,只是自己一直觉得很愧疚:“只想见一眼,给她补过过个儿童节,尽一天父亲的责任。” http://www.10yan.com/2014/0527/9613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