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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刻不容缓
检察机关4年诉猥亵儿童罪7963件8069人
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刻不容缓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国有未成年人3亿多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但目前以各种方式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大量存在,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已刻不容缓。
新闻发言人肖玮称,2012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设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最高检先后制定修订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和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进行”。各地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修改后刑诉法要求,树立对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刑事司法理念,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落实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讯问、亲情会见、分案起诉等制度,积极开展诉前引导、庭审感化、案后帮教工作,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有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针对近年来不断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特别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等恶性案件,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依法严惩性侵害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各地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性侵未成年人,拐卖、虐待儿童,教唆、引诱、组织、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肖玮通报称,2010~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猥亵儿童罪7963件8069人。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检察机关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为未成年人提供最大限度的司法关怀和呵护。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工作,及时告知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相关诉讼权利和案件进展情况;积极开展心理安抚、疏导工作,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影;对经济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法律援助;对于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等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史卫忠说,实践中,涉罪未成年人多来源于残缺家庭、离异家庭,或者留守、流动、闲散、流浪儿童群体,缺少家庭关爱。
“未成年人犯罪,有自身的易感性和易变性原因,有家庭环境和教育的原因,也有受网络、影视作品等影响的社会原因。”史卫忠呼吁父母和社会给予更多的爱,更宽松的环境,尽最大可能让孩子在爱和规矩中成长,才能真正预防和减少犯罪。
史卫忠表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目前有几个特点值得关注:一是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二是文化程度较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仅以2013年为例,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90.24%。三是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所占比重偏高,占总数的1/4左右,经济较发达地区比例更高。四是涉嫌罪名比较集中。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这5种犯罪占全部受理案件总数的81%。五是犯罪手段呈成人化、暴力化倾向。六是共同犯罪比例较大,占总数的50%左右。
http://www.farmer.com.cn/sh/fz/fzgd/201405/t20140530_963476.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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