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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少女被拐卖给智障男当媳妇 发短信:妈妈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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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4-8-14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庆晨报讯(特约记者 左婷 龚倩)“妈,我好想你,还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8月7日,21岁的女孩卫然(化名),扑进母亲的怀抱。6年前,卫然在杜市镇被拐,如今终于回家,与母亲团聚。

2008年夏天,15岁的卫然,与母亲陈春兰(化名)在杜市街上赶集时走散。“转过身就没看到娃儿,以为她遇到同学去耍了,哪晓得天黑了都没回来。”回忆女儿失踪经过,陈春兰又一次湿了眼眶:“娃儿丢了,整个人都空了。”

女儿去了哪里?是不是正在哪里受苦?卫然走丢后,家人四处寻找却杳无信讯。

今年6月12日,陈春兰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妈妈救我!”

看到女儿的短信!陈春兰说自己心脏激动得“扑通扑通”狂跳。女儿在短信中告诉母亲,她现在在安徽省宿州泗县村民朱某家中,朱某要求家里汇3万元钱过去才肯让她回家。

女儿被人拐卖了,看完短信,陈春兰含泪向派出所报了案。

区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开展侦查。办案民警马不停蹄前往安徽宿州市泗县,在当地警方的协作下成功将卫然解救。

获救后,卫然告诉民警,6年前,她与母亲走散,被人拐卖到安徽宿州市泗县朱某家中给其智障儿子当媳妇。几年来,她一直被朱家控制无法脱身。一直到不久前,她寻到机会给母亲发短信,谁知被朱家人发现。朱家人让卫然发回短信,让卫然家人支付这几年的“生活费”,才肯把她赎回去。

幸好,因为担心女儿联系不上自己,6年来陈春兰一直没有换手机号码。目前,该案的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侦办中。http://cq.qq.com/a/20140814/0115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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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14 20:57
没有这些给人贩子钱的人就不会有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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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16 09:34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家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应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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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16 10:52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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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20 11:41
悲剧,法盲!!混账愚昧的人!!!等着法律制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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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y98 发表于 2014-8-20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恨的人贩子。 中国的法律不够严  应杀一儆百 ,倒要看看是否还有人敢贩卖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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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21 00:23
还是法律太松了,犯法的成本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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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22 09:24
还是法律太松了,犯法的成本太低。人贩子一律抓到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法律需要特例,在目前这个社会背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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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22 10:19
对待人贩子 只有一个字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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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22 13:40
说得对,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可是买的人都是贫穷落后地区的人,用尽一家的积蓄买来一个老婆,提高他们不要买的意识还需要教育和时间,不如先提高发达地区被拐人员全家的防范意识来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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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23 18:08
坚决不给钱,这样只会助长这样的拐卖妇幼的气焰,请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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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24 00:52
把协助拐卖人口的朱家全家垃圾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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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26 12:05
无论法律多么公正,依然防止不了罪恶的发生,既然发生在偏远山区就知道他们对法律的不了解,需要教育,以及给到法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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