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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爸爸瞒妻子遗弃患病孩子 受良心谴责想将其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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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4-9-11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夫妻喜得贵子,孩子却被查出患有多种疾病,治疗需要一大笔费用。

  他手头拮据,无奈将孩子弃至医院。离开时对孩子说,别恨爸爸。

  半月后,他想找回孩子,他说他恨自己,觉得自己是罪人,但就想和孩子在一起。

  昨日,家住鞍山的王长江向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哭诉他近20天来的遭遇,说到动情处,抽泣哽咽,几次中途说不出话来。

  王先生就是上个月在辽阳中心医院发现的弃婴的父亲。

  能不能要回孩子?他该如何面对将来?

  因孩子患病邻居劝遗弃

  王长江,今年34岁,黑龙江人,在鞍山建筑工地上做钢筋工。妻子今年刚22岁,两人都来自农村,结婚时没到法定年龄,仅简单举行个仪式就在一起生活了。

  两人在鞍山租房住,儿子的到来给小两口增添了许多快乐。王长江白天在工地干活,晚上回到家里看到媳妇和孩子,一天的疲劳就都没了,“虽然累,但特别幸福。”

  可就在孩子刚满月的时候,孩子突然大口吐血,到医院检查发现,孩子患有黄疸等十多种疾病,需要到大医院治。

  孩子的病情复杂,夫妻俩陷入到痛苦之中。本来家中没有积蓄,这时妻子患上乳腺炎,又花去好几千元。

  有邻居称,把孩子送到辽阳,那里有家儿童福利院,会有人负责照顾,“比和你在一起强啊。”

  王先生经不起邻居劝,有些犹豫。

  放下孩子说了句“别恨爸爸”

  8月中旬,正赶上妻子闹别扭离开家,好几天没音信。王长江便来到辽阳中心医院,趁周围人不注意,把孩子抛下就离开了。“别恨爸爸”,这是他与孩子说的最后一句话。

  那一夜,他一直坐着,整宿没合眼,儿子的笑脸一直浮现在眼前。他用手抽自己的脸,“我没脸见人,连自己的儿子都养活不了。”

  几天后,媳妇回来了,没见到孩子,又是一顿吵闹。面对妻子的责备和内心的折磨,他茶饭不思,几天人就瘦了下来。

  9月5日,夫妻俩来到辽阳中心医院寻找孩子。有人告诉他们,孩子被送到福利院了,“你这属于遗弃罪,公安知道得抓你,你还敢往回找?”

  也有人劝他们,福利院是孩子最好的归宿,“你们夫妻俩把日子过好了比什么都强。”

  想要回儿子,哪怕死也行

  未能见到儿子,夫妻俩再次争吵。随后,妻子离开了家,没有了消息。

  与儿子分开20天了,王先生向记者求助,“我就想让孩子回到我身边,为了他,我愿意付出一切。”

  王先生下定决心,现在开始挣钱,攒钱,把儿子接回来,“再也不做这种傻事了。”

  昨日下午,因为媳妇手机关机,王先生在家中等待妻子的消息,“我实在是没钱,要么怎么也不会做出这种事,希望能领回儿子,哪怕死也行。”

  他说,他手里还有100多元,够他去辽阳来回的路费。

  福利院称能理解弃婴父母的感受

  辽阳市儿童福利院的刘晓娟书记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从来没听说过把孩子扔了之后还想要回来的。”

  刘书记称,孩子是由医院送过来的,孩子目前状态平稳,比入院时稍好一些。但由于孩子患有多种疾病,胆道闭锁,肚子鼓鼓的。

  刘书记对此事感到又气又恨,但表示能理解弃婴父母的感受,希望他们彻底醒悟,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如果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并且在经济方面可以有保障的情况下,可以把孩子还给他们,“毕竟孩子在父母身边是最好的。”

  福利院就此事将向民政局进行汇报,并对王先生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李振革律师称,王先生与妻子未取得合法的婚姻关系,属于非法同居,并且生下一孩子,但双方有对其子女进行抚养的义务。由于未给孩子造成特别恶劣的后果,并且已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就不构成遗弃罪。儿童福利院有责任和义务对弃婴进行收留和照顾,可以视孩子父母的经济状况决定是否将孩子还给这对夫妻。如果这对夫妻实属困难,生活难为以继,不能保证他们不再次做出这种行为,也可以拒绝把孩子交给他们。
http://www.ln.chinanews.com/html/2014-09-11/937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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