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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寻人第65例)抑郁妇女遭抛弃 爱心人士帮寻家——许利芳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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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鹏 发表于 2014-11-21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妖妖 于 2014-12-17 11:11 编辑

抑郁妇女遭抛弃  爱心人士帮寻家
——许利芳回家


编 辑:大 鹏


       2014年10月9日,宝贝回家广东志愿者周宇的老乡——广西灵山县精神病院的何莲护士告诉他,他们医院在今年6月份,由警察(相关人员)送来一个精神恍惚的女人,据说这个女人晚上露宿街头,随身携带一个旅行袋,里面有化妆品和衣服,但身上脏兮兮的,问她情况,只说广东,其他问题不再回答。经医院检查这个人没有严重的病,只是有点抑郁症,再就是语言不通,给深入交流带来不便。在医院经过4个月的治疗后,这个女人的病情有所好转,便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话告诉护士,她是广东兴宁黄槐镇双龙村人,名字许利芳(谐音),爸爸许生贵(谐音),妈妈叫曾贤莲(谐音),老公曾胜旺(谐音)。据许利芳自述,去年,老公开车把她带到广西钦州一带,交给了两个陌生人将她带走,不久这两个陌生人也不见了,因人生地不熟,又无依无靠,不得已就在当地四处流浪,在与护士交流中,许利芳流露出了想回家的强烈愿望。


      得知这些情况以后,医院首先求助了当地的救助站,希望救助站能帮助许利芳回家,可得到的回复却是,因为不是他们送去的,他们没法管,于是医院又求助当初送她入院的警察,也没有得到有效的帮助。无奈,何护士找到了志愿者周宇,请他帮助这个女人寻亲。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周宇整理了相关资料并在宝贝回家寻子网站登进行了登记,志愿者清风跟进了这个案例,随后发出了帖子:
       约1980-1990年生,从广东兴宁黄槐镇流浪到广西钦州的许利芳(谐音)寻亲92522

      在寻亲贴发出以后,清风马上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在网上查到广东兴宁黄槐镇双龙村的电话,可遗憾的是拨打过去提示空号。随后,清风又找到一个广东兴宁黄槐镇的一个QQ交友群,将事情原委告之了群友,无巧不成书,在这个QQ群里,竟然有很多人都认识许利芳,甚至有几个人还是她的同学,并将许利芳的具体情况告诉了清风:许利芳的娘家是纯女户,其中一个姐夫是入赘,她与曾胜旺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是他第二个“老婆”,曾胜旺的家里还有大老婆和另外两个老婆,许利芳给曾胜旺生过两个孩子。在告诉清风这一系列的情况后,群友同时也提供了一个信息,曾胜旺可能不会接她回去。当天晚上,好心的群友就通知了许利芳的父亲,让父亲给清风打电话,可是清风左等右等,电话都一直没有打来,许利芳的另一个同学又提供了村干部许主任的电话,这次电话接通了,许主任答应通知父亲,本以为这下子可以让许利芳回家了,可是第二天许主任回复清风,说许利芳父亲表示没办法接女儿回家,家庭很困难,父母身体不好,况且女儿已经嫁了,就是别人家的人,让女婿去接,他们不会再管。这样的结果让清风始料未及,没有想到一个亲生父亲会对自己的女儿这样冷漠,完全不顾血脉亲情。


        为了让许利芳能够回家,2014年10月12日,清风又加入了当地的阳光义工组织的QQ群,把寻亲贴子和基本情况的在QQ群里告诉了大家,请他们给予帮助。很快,阳光义工协会刘会长和人力资源部莱、云淡风轻、如若、好心情等工作人员都热心的回应了清风,并再次对许利芳的家庭情况进行了核实,反馈的信息基本和之前群友提供的一致。


        2014年10月13日,阳光义工把许利芳的资料带到当地妇联,请他们帮忙。巧的是当天志愿者辉少刚好去兴宁办事,与黄槐镇副书记在一起会面,于是,辉少把许利芳的情况告诉了副书记,请副书记帮着劝说家里人去精神病院接回女儿,同时也告诉副书记,如果没有家属签字,医院那边也没办法让许利芳离开,了解情况后的副书记答应尽量去劝许家父母。
2014年10月17日,副书记回复信息,他们联合当地妇联和村干部一起去做许家父母的工作,可是仍然没有办法让他们答应接回自己的女儿,但副书记说,在和许家人交流的过程,能感觉到许利芳的姐姐比较讲道理,他们会再想办法继续做姐姐的工作……


      到发稿时,当地的相关部门和爱心人士仍然在积极的为许利芳回家而努力着。天时、地利、人和让志愿者和爱心人士帮助这个女人找到了家,而也是天时、地利、人和给这个盼望回家的女人带来了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在这里我们也希望许家父母能够克服家里的困难,将流浪在外的女儿接回家,让女儿能有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我们期待着那一天!

      编后记:
            宝贝回家的每个成功案例都是全体志愿者的功劳。许多志愿者默默无闻的做了许多工作,而在案例编写过程中,因编辑无法亲身参与案例,而案例编写时间的要求相对紧迫,难免会对案例细节或参与志愿者有所遗漏。为进一步完善总结的内容,确保案例总结能够真实还原寻找过程,如发现有遗漏或偏差,欢迎了解和参与案例的志愿者随时提出修改意见。案例总结如有不妥,可随时与案例编辑或网站管理暖(732951903)或者依依(539683555)联系,我们将随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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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邻郎 发表于 2014-11-21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鹏城人民发来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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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个圈圈 发表于 2014-11-2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每个家庭都有很多无奈,或许我们没有资格去劝说这种对错,但是家永远是最温暖的地方,不要让家这个字失去意义,也不要让自己的内心留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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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起时期 发表于 2014-11-21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亲情是永远也割舍不断的,谢谢战友们的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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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有 发表于 2014-11-21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追究他丈夫的责任,随随便便把妻子给了别人,后果却一点不管,即使未领结婚证,那更应该处罚,谁知道他把女人给了那两个男人,他没收钱??什么世道,缺了大德的人还逍遥法外。而且他家困难应该有政府补助,一个好好家就这样支离破碎毫无亲情实在不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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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sysu 发表于 2014-11-21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自己独立打工养活自己吧,没有他们自己也可以活下去的。回到家还是个坑,何必呢。 老公有几个老婆,还生了几个孩子,当地部门不管吗?不能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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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开二度 发表于 2014-11-22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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闃胯吹1982 发表于 2014-11-22 09: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的悲哀!也是国家法律和保障制度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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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耕 发表于 2014-11-27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许家父母能够克服家里的困难,将流浪在外的女儿接回家,让女儿能有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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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老蕨菜 发表于 2014-11-27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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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瑾 发表于 2014-11-29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不要,所谓的老公不管,就算强送回去,还是苦命的人,真不如替她再找个好人家嫁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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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 发表于 2014-12-14 18: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受人情冷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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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清风 发表于 2014-12-16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汕头-清风 于 2014-12-16 12:31 编辑

好消息,许利芳的姐妹今天去灵山精神病院接回她了,感谢何护士和灵山爱心协会的志愿者一路相陪并帮助申请免去一切费用。也感谢兴宁阳光义工协会和黄槐镇副书记和兴宁妇联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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