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者在市救助站吃上了热腾腾的午餐。
本报实习生 李洋 摄
本报记者 唐菁 刘光斌
通讯员 吕志远 马晓慧
从2012年开始,淄博市救助站救助总人数超过6000人。而在实际救助工作中,救助站的工作人员遇到了不少困难:部分受助人员患有精神疾病,难核实家庭信息;有的因家庭不幸,有家却不愿回。受到这些问题的制约,不少受助者长期滞留救助站,有的甚至长达3年。
救助激增: 今年已救助2450人, 三成患精神疾病
记者从淄博市救助管理站获悉,2012年前,救助站救助人数在1000人左右;2012年后,救助人数突破2000人,并呈直线上升趋势。今年5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之后,我市救助范围由市区拓展到农村。截止目前,市救助站共实施救助2450人。
在市救助站今年实施救助2450人中,有2207名成年人,243名未成年人。其中,庇护遭受家庭暴力妇女9人,帮助116名老年痴呆和精神失常、智力障碍的流浪乞讨人员返家与亲人团聚,76名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得到了定点医院的有效救治。今年,市救助站跨省护送黑龙江、广东、四川、云南等地受助人员231名。
据悉,目前滞留在救助站的受助人员中,老年痴呆、智力障碍、聋哑人员居多,他们无法说出自己的住址和亲友信息,还有三成受助人员患精神疾病,都集中在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交流困难:难核实身份信息,50人长期滞留
在市救助站托养中心住着一名40多岁的盲人,名叫李荣生。2012年初,他因流浪在外被送到了救助站。工作人员说,期间他们不断尝试与李荣生交流,但目前得到的信息只有他的名字,截至目前,李荣生已在站里住了近3年。
像李荣生这样长期滞留的人还有很多。他们中大多数都是智力障碍、老年痴呆、精神病人及聋哑人员等特殊人群,交流起来很困难,救助站难以核查其身份信息。”市救助站工作人员说,目前滞站人数近50人,虽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有“一般救助期限不超过10天”的规定,但受助人员的住址和亲属信息等在没有核实清楚的情况下,他们仍会住在救助站,有的甚至已经居住3年之久。
心结难解:家庭遭遇不幸,流浪者有家不愿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介绍,有些被救助者明明有家却不愿回。“这类被救助者通常因为家庭不幸或者长期感受不到家人温暖,反而觉得在救助站住着比回家舒服,所以就不愿意走了。帮流浪人员找家,我们经常也是力不从心。”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符合“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的生活无着情形,不属于救助对象。但实际工作中,市救助站却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外来务工人员突发重病,被工友送入医院后,担心给家庭增加负担或不想缴纳治疗费用等原因,故意隐瞒身份,医院无法处置,就将他们视为“流浪人员”送到救助站。治疗费用高、返乡安置和日常护理难等问题众多,影响了市救助站的正常救助工作。而据市救助站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近年来呈上升趋势。(来源:齐鲁晚报)http://news.163.com/14/1127/14/AC2J80L5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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