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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单亲妈妈带儿子在大街上乞讨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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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4-12-12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生活,日子过得很艰难。这时候,有人给介绍对象,她答应了。谁知,相亲没成,还差点丢了孩子。近日,阜南县法院审理了这起拐骗儿童案。
“好心人”给介绍对象

         2014年7月份的一天,在浙江省瑞安市的大街上,徐晓燕带着3岁的儿子乞讨,来来往往的行人中,很少有人关注他们。这时候,张文涛走了过来,主动给徐晓燕的儿子买食物,并与徐晓燕聊起天。
          在聊天中,张文涛得知徐晓燕是一个人带着孩子,问她有没有再嫁人的打算,说可以给她介绍一个对象。徐晓燕考虑了一下,答应见面。张文涛要介绍给徐晓燕的男方吴辉,是他妻子的弟弟。吴辉因家庭经济困难,至今四十多岁仍未成家。
           几天后,在张文涛的带领下,徐晓燕与儿子从浙江省瑞安市乘车到了阜南县,并在吴辉家中见面。但是,徐晓燕没有相中吴辉,要求离开。

想要孩子不成起歹心

        张文涛一直有一个遗憾,就是没有儿子。看到徐晓燕的儿子很可爱,他提出要收养,但被拒绝了。眼看着徐晓燕和儿子就要离开阜南,张文涛与吴辉不甘心,他们计议后,准备在送他们的路上将徐晓燕甩掉,只留下孩子。
         次日凌晨1时许,吴辉驾驶电动三轮车载着张文涛、徐晓燕及孩子,当行驶至阜南县鹿城镇某厂房附近时,他们开始实施计划。张文涛将徐晓燕骗下车步行,让吴辉带着孩子先走。在步行的过程中,张文涛趁徐晓燕不注意,钻入路旁玉米地里,将徐晓燕甩掉。
         张文涛与吴辉会合后,将徐晓燕的儿子带至亲戚家中寄养。孩子不见了,徐晓燕慌了,立马报了案。公安民警很快破案,解救了孩子。
         阜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文涛把被害人徐晓燕介绍给被告人吴辉为妻,失败后,二人计议将徐晓燕不满14周岁的儿子骗走,让孩子脱离徐晓燕的监护,意图达到张文涛收养该儿童的目的。二人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均已构成拐骗儿童罪。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文涛和吴辉犯拐骗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十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说法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http://www.fynews.net/article-947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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