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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妈妈请人照看女婴后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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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4-12-25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婴被送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近日,一女子带着七个月大的女婴到大兴区一家政公司应聘保姆,以有事情为由把孩子委托给家政公司负责人,从此失去联络。据了解,女婴已经被送往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起因

  女子把女婴委托给家政公司后失联

  据大兴区浩然吉祥家政公司的负责人董女士回忆,本月15日晚,她接待了一名20多岁、身高1米5左右的女士,她怀中抱着一名女婴。“起初,她是来我们这里应聘保姆的”,董女士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但是没过多久,这位女士又说自己有事,无法照顾孩子,请董女士帮忙代照顾一天,自己第二天便会将孩子领回,并留下了联系方式。董女士说:“其实我们没有代看孩子这项业务,但是出于好心,我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当天晚上,董女士发现孩子身上有严重异味,浑身脏乱,头发较长,便给孩子洗了澡,剪了头发并更换了衣物。董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当天晚上老公责备她的行为有些鲁莽,担心孩子在自己的看护下出事就不好解释了。但董女士认为,这也是好心帮忙,而且只有一晚上,能出什么事?

  第二天,孩子的母亲并未如约来家政公司领回孩子。随后,董女士给孩子母亲打电话,却一直无法接通,“我以为可能是由于什么事情耽误了,所以又多帮忙照顾了几天。”

  董女士说,直到12月20日,她再次拨打时,电话被一个陌生的男人接起,该男子称自己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据他说,几天前因为手机的主人—一位女士欠他350元钱,所以把手机押给了他。董女士这才明白事情可能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便打电话报了警。

  救助

  女婴已被送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董女士说,由于孩子有些轻微感冒,12月22日在兴丰派出所肖警官的陪同下,她带孩子去医院做了身体检查,并在当晚拿到体检报告之后,由肖警官将孩子送去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董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家有一个11个月大的儿子,她还一直想要一个女儿,通过几天的相处,孩子非常可爱,也已经有了感情,“如果可以,以后我肯定会通过正规的程序收养她的。”

  董女士所说的情况得到了北京警方的证实。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董女士所在的浩然吉祥家政公司成立于今年的7月份,主要为家庭提供保姆、保洁、育儿嫂、月嫂、护工等家政及母婴服务,公司每次会从中收取500至800元不等的中介服务费。董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干这行已经有2年了。2013年来京之后,董女士首先开了一家加盟店,后来想创立属于自己的家政品牌,并且可以在大兴声名远扬,才有了现在的浩然吉祥家政公司。

  据法制进行时昨日中午报道,孩子的亲生母亲叫王艳,是外地来京人员,在北京居无定所,未婚先孕,孩子5月出生,孩子父亲当月月底被行政拘留,报警人为王艳。报道称,警方目前正在寻找孩子的母亲。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目前,孩子正在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接受照料,属于正常的救助程序。一般来说,警方找到孩子家人后,会把孩子从救助中心接走。昨日,记者赶到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但对方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观点

  女子行为已构成遗弃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康凯律师表示,该女子丢下孩子失去联络,目前看来属于遗弃行为,很有可能是故意遗弃。从法律上来讲,对负有抚养、监管义务的成年人或者儿童及其他家庭成员,不履行义务,即构成遗弃罪。该女子的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还要根据她遗弃的动机和情节。一旦构成遗弃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追求其刑事责任,遗弃罪一般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禁止弃婴行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http://news.163.com/14/1225/03/AE9H8MG1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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