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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丈夫救妻于卖淫苦海 老乡却因拐骗妇女被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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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5-1-10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男子扮女救其妻于卖淫苦海,相比时下很多出轨、抛妻弃子的人,其行为真的很是值得人们点赞。然而,人们在为其救回妻子高兴时,大家也不忘谴责,拐骗该女子卖淫的同乡获刑实为罪有应得。

丈夫救妻于卖淫苦海

今年,在广东打工的李平、李静叔侄遇见了同样来自贵州毕节地区的梁平,三人很合拍,也很能聊到一起。梁平告诉李平,自己在福建那边开了一家“按摩店”,现在需要女孩子,让他帮忙留意一下。后来,李平就和自己侄子李静商量这件事,李静一下子想起自己在浙江的女朋友王雪(化名),提议到浙江把王雪带过来。梁平听了这件事情,给了李平叔侄俩2000元路费。过了几天,王雪被成功拐骗至福建,并安排其进行卖淫活动。

王雪不知所踪后,其丈夫齐胜一筹莫展。想到妻子平时喜欢在网上聊天,他连忙登上妻子账号查看。通过查找网络聊天记录,齐胜发现王雪和李静经常聊天,而且聊天记录上也出现要带王雪走的字句。为顺利救回妻子,齐胜重新申请了一个名叫“燕子”的QQ,主动和李静取得联系,钓李静上钩。后在约定地点,民警将其叔侄二人抓获。据两人的交待,民警又成功抓获了梁平、童红,并解救出了王雪。

经审查,鄞州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妇女罪逮捕李平、李静,以涉嫌拐卖妇女罪和容留卖淫罪逮捕梁平,以涉嫌容留卖淫罪批捕童红。

拐卖妇女罪的定罪量刑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提示,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是拐卖妇女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最高刑可判处死刑。

婚姻家庭最常见不过的离家出走,竟然引发了这样一起的令人痛心而又发指的事情。虽然,该女子在丈夫的帮助下脱离了苦海,但是这件事情,想必会对该女子造成相当大的伤害。因此,家庭纠纷最好在家里通过家人的沟通来解决,负起出走后患无穷!(法邦网)

http://www.fabao365.com/news/shyf/1002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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