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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没有市场,何来拐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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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5-3-6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进中央在今年的政协全会上提交了两个看似无关却又息息相关的提案:拐卖儿童,严打买方;收养儿童,放开门槛。其中在拐卖儿童严打买方的提案中指出: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删除“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对买儿童的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2015年3月4日《北京晚报》)
  成龙、姚明都曾为保护野生动物,专门拍过一个公益广告,广告中那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广告词,发人深省、引人深思。
  拐卖儿童犯罪高发,讨论先有买方还是先有卖方毫无意义,这个问题就如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争论一样无聊透顶。但是,拐卖儿童犯罪多发却和巨大的买方市场不无关系。
  人贩子拐卖儿童不是为了自己养着,而是要追逐巨大的利益,他们不会看到子散妻离,眼中只有鲜红的钞票。如果没有买方市场,被拐卖的儿童迟迟无法“出手”,人贩子就肯定不会冒着违法的风险去干赔本的“买卖”。
  因此,民进中央在提案中指出,在“加重对拐卖儿童犯罪的刑罚”的同时,“对买儿童的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笔者对此深以为然。因为如果没有市场的话,即便不能杜绝拐卖,也必然能够减少拐卖。
  当然,买孩子的家庭皆有一本“难念的经”,要么夫妻双方无法生育,要么重男轻女思想作祟。在这些人看来“无后为大”,也便罔顾了法律和道德,甚至有些人觉得一手交钱一手交“孩”,这是天经地义、合理合规,与他人无关更谈不上违法。
  这时候就需要再说说第二个提案了:收养儿童,放开门槛。让那些想要孩子、有抚养能力的家庭,通过正当的渠道、合法的手段去收养儿童,让原本“难念的经”念出好声音,将违法的购买变为合法的收养,这也是让拐卖没有市场的举措。
  让买儿童的行为入罪,让人贩子无利可图,没有了市场何来拐卖,没有拐卖何来千万个家庭的心碎和眼泪?http://news.cjn.cn/cjsp/dp/201503/t26189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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