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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天津一男子伙同他人将同居女友之子拐卖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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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小宇 发表于 2015-3-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25日电:一男子伙同他人将与自己同居女友的孩子拐卖,后公安机关将被拐卖儿童解救。近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两名男子以拐卖儿童罪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两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被告人李某,男,29岁,小学文化,无业。被告人张某,男,35岁,初中文化,无业。2011年,被告人李某和已怀孕的妇女刘某相识并开始同居生活,2012年6月,刘某产下一男婴,取名陈某。2014年5月份,刘某因故一个人回外地老家而未告知李某,李某即通过其老乡联系他人贩卖陈某。被告人张某得知该消息后,积极联系收买人齐某,并从中商定李某以48000元的价格将陈某贩卖给齐某。2014年6月初的一天,张某携带齐某给的48000元与他人来津,在本市津南区某小区附近,被告人李某将陈某交给张某等人抱走。2014年8月,刘某委托群众报警,公安机关先后将被告人李某、张某抓获归案,并将被拐卖儿童陈某解救。被告人李某、张某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张某犯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拐卖儿童犯罪是我国打击的重点,一旦实施该种犯罪,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讯员 王兆强 王欣钢)
http://www.022net.com/2015/3-25/461824352481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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