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题材的电影《失孤》正在热映,电影里那一幕幕催人泪下场景,其实就是在讲述着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对于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全社会都深恶痛绝,它不仅给孩子造成了终身难以磨灭的阴影,更给失去孩子的家庭造成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伤痛与折磨。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魏某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石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通过法律的严惩,给予了犯罪分子强有力的震慑。 “我三岁的女儿,李小佳(化名)就在自己家口丢了,我们全家四处寻找,整个村子都找遍了也没有找到......”2014年1月15日11时许,公安机关接到了一个急匆匆的报警电话,电话那头是焦急不安的父亲,经过询问,父亲李冲(化名)描述了自己女儿的年龄、特征及丢失时所穿的衣服等情况。 一边是焦急等待着女儿回家的父亲,而另一边则是为了还自己十几万的账伸出的黑手。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魏某某,出狱后仍不误正业,为了自己吃喝享受,想到用租来的车抵押借款的主意,不到半年时间魏某某向郭某等四人借款共计126800元。当一个巨额数字摆在他面前时,他又犯了难。在这时因犯盗窃罪“三进宫”的石某某,因为经济困难来找魏某某商量干什么来钱快,想来想去二人想起了干人贩子的勾当。 2014年1月15日上午9点左右,魏某某、石某某驾驶一辆借来的黑色比亚迪轿车来到禹州市某偏僻村庄,寻找作案目标,看到正在路边玩耍的女童,趁四下无人,随即将其拐骗上车。随后,两人将被拐女童放在魏某某女朋友处看管,二人则去寻找买家。 2014年1月24日下午六时许,魏某某、石某某在仍未找到买家时,又遇公安机关调查情况,二人害怕出事,随即趁天黑二人将被拐女童送回家。 近十日的煎熬,父女终于见面,一家终究团圆。然而等待魏某某、石某某的则是法律的严惩。 禹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某、石某某以出卖为目的,结伙偷到婴幼儿,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系共同犯罪。二被告人辩称抱走小女孩是为了收养,经调查,二被告相互推诿,却均没有收养子女的条件,其家人也均证实并不知道被告人所称的收养之事,故对该辩解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