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上最近掀起一片“人贩子判死刑”的呼喊之声,但在深圳颇为尴尬的局面是:近年警方破获的拐卖儿童案,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贩卖孩子的案件占比很高。深圳检察系统近两年审查起诉拐卖儿童案约8起,其中7起是直系亲属贩卖新生儿,法院在量刑中对于类似贩卖亲生儿的判罚通常较轻。检察机关表示,杜绝、打击拐卖儿童案件需要孩子亲属和社会共同关注,在意识上、法律上要重视防拐教育。 网上最近掀起一片“人贩子判死刑”的呼喊之声,但在深圳颇为尴尬的局面是:近年警方破获的拐卖儿童案,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贩卖孩子的案件占比很高。深圳检察系统近两年审查起诉拐卖儿童案约8起,其中7起是直系亲属贩卖新生儿,法院在量刑中对于类似贩卖亲生儿的判罚通常较轻。检察机关表示,杜绝、打击拐卖儿童案件需要孩子亲属和社会共同关注,在意识上、法律上要重视防拐教育。 奶奶以5万元卖掉亲孙女 2013年11月底,警方破获一宗儿童拐卖案,一对广西夫妇因家庭困难,怀孕时已决定将孩子卖掉,定价3.5万元。经四名中介介绍、周转,孩子最终以4万多元卖给深圳一对没有生育的夫妻。 事后,警方将两名卖家夫妻及中介人员抓获归案。去年10月,他们被深圳福田区法院一审判处拐卖儿童罪名成立,但均被判处缓刑。由于这宗案系因家庭贫困,贩卖亲生儿,法官在判决书中释明轻判原因,认为该案与其他纯粹非法获利的拐卖儿童案存在差异。 而另一宗事发深圳宝安区的贩卖儿童案,则是奶奶将孙女以5万元出售。孩子被卖后,老人的儿子追问孩子去向,老人谎称孩子自行走失,随后以外出寻找为名潜逃。被拐卖的孩子在七天后被解救,老人被抓获归案。宝安区法院一审判处老人拐卖儿童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南都记者了解到,近三年深圳警方破获的多起拐卖儿童案,大部分均为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作案。去年以来,深圳检察系统接收的类似案件涉及8宗拐卖案,其中7宗属于亲属贩卖亲生儿女。 贩卖亲生儿女皆因家庭贫困 在这些贩卖亲生儿女案件中,家庭贫困是主因。在深圳龙岗区一宗拐卖案中,21岁的傅某让女友怀孕,经济拮据,两人商量等孩子出生后送养。他们通过网络找到中间人,预支营养费与住院费,才有钱到医院生产。孩子出生后,傅某以2.5万元将其出售,除交给医院费用外,他分得1.2万元,女友分1万元。 警方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将傅某刑拘,检方也批捕。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迫于生活困难,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属民间送养行为,不以犯罪论处。检方也认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售亲生儿的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也有纯粹为获取利益的。据检方指控,嫌疑人刘某以谈恋爱为由,骗取多名受害女子钱财,并与一受害女性生下一子,并以3万元出售。刘某在去年4月被抓获归案,除被指控拐卖儿童罪以外,还被指控其他多项罪名。 家政人员及护工充当中介 在8宗案件中,有两宗有家政服务人员及医院护工充当中间人角色。2013年6月23日,黄某福在深圳光明新区人民医院产下一子。黄某福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她与邻居商议后决定将孩子出售。两人通过光明新区人民医院两名护工介绍,将孩子以6万元销售。两名护工一人获2000元,一人获2600元。最终,两人被判处拐卖儿童罪名成立,各获刑9个月。 上述提及的广西夫妇贩卖亲生儿案,也有4中介涉案,购买孩子的夫妻正是通过家政公司的介绍。此外,网络渠道颇为常用,8宗案件中有两宗当事人是通过网络找寻买家,一些卖家甚至在怀孕期间就开始找买主,由买家提前预支生产费用。 对买家惩处确实较为乏力 在深圳的这8宗拐卖儿童案件中,有一宗是以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立案,对拐卖儿童中多个环节中的“买家”环节予以打击。 近年呼吁对拐卖儿童中重要的一环———买方,予以打击的声音不绝于耳。《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买家不阻碍对被拐卖儿童的解救,通常不以该罪论处,因而拐卖儿童案的多个环节对买家惩处确实较为乏力。例如,2013年发生在深圳的一宗贩卖儿童案中,李某颖因不能生育,通过网络找寻孩子,家庭贫困的陈某同意将孩子送养,李某颖为此支付3万元。警方以涉嫌犯有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对李某颖立案,而南山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颖属于民间收养行为,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此,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说,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一定缺陷,存在一些家庭本身抚养能力不足,如果在国外可能被剥夺抚养权,但在国内无人过问。另一方面收养法对于孩子的收养限制得过死,正常途径往往无从收养,于是出现亲生父母卖亲生儿的事情。对于这类行为的从轻判罚,正是有对于现实制度的考虑。 (报料人:陈先生 报料奖:200元) 深圳检察系统近两年审查起诉拐卖儿童案 2013年11月 傅某因经济拮据将新生儿以2 .5万元出售,警方以其涉嫌拐卖儿童罪立案,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3年11月 赵氏夫妇因经济拮据,将新生儿以4万多元出售,包括4名中介在内被深圳福田区法院一审判处拐卖儿童罪名成立,被判缓刑。 2013年9月2 3日 蒙某花以5万元将孙女出售,一审被深圳宝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3年6月 黄某与邻居银某合谋,通过两名中介将新生儿以6万元出售。银某一审被深圳宝安法院判拐卖儿童罪名成立,获刑五年。两名中介分别被判处拐卖儿童罪名成立,各获刑九个月。 2013年5月 李某颖以3万元购买陈某的亲生儿子进行收养,警方以其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予以立案,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 采写:南都记者 李亚坤http://www.qianhuaweb.com/2015/0619/28130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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