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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乐山夫妻12万网上卖亲儿未遂 构成拐卖儿童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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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阳宝妈 发表于 2015-8-24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俗话说,虎毒尚且不食子,但在乐山市夹江县竟有这样的父母,准备以12万元的价格将仅4个月大的亲生儿子卖掉。打拐志愿者仔仔千里赴川,苦心劝阻亲生父母莫卖儿。近日,经夹江县法院审理,两被告人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判刑。  仔仔,在国内打拐界是个名人,他是儿童安全基金志愿者,长期协助公安部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去年4月21日,仔仔从广东来到乐山夹江。因为他在网上看到一则送孩子养的信息,并且要价12万元,他便以“买家”身份过来看看。经仔仔初步分析,孩子应该是两人的亲生儿子。说到12万元的送养价格,孩子母亲杨某说,她是不想孩子跟着自己受苦,找个好人家,他们也放心。
       在对两人一番劝说后,仔仔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孩子的父亲李某有些尴尬,而杨某则一直抱着孩子默默地站在窗前,眼眶泛红。半小时后,李某、杨某有悔意,表示不会再把孩子送出去了。但担心自己离开后,李某、杨某有可能继续另寻买家卖掉孩子,仔仔联系了当地警方。夹江县公安局甘江派出所民警迅速介入,展开进一步调查。
  经鉴定,被告人李某、杨某为被拐婴儿的亲生父母。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杨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自己的儿子,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拐卖儿童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李某、杨某依法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徐媛媛 梁微 成都商报记者 顾爱刚

http://sc.sina.com.cn/news/m/2015-08-24/detail-ifxhcvsc43124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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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香樟树 发表于 2015-8-25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仔仔千里赴川真是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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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 发表于 2015-8-26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12万卖儿子称为孩子好 因拐卖儿童获罪

  李娜
  俗话说,虎毒尚且不食子,但在乐山市夹江县竟有这样的父母,准备以12万元的价格将仅4个月大的亲生儿子卖掉。打拐志愿者仔仔千里赴川,苦心劝阻亲生父母莫卖儿。近日,经夹江县法院审理,两被告人李某、杨某系拐卖儿童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依法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1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4年4月21日,仔仔从广东来到乐山夹江。因为他在网上看到一则送孩子养的信息,并且要价12万元,他便以“买家”身份过来看看。经仔仔初步分析,孩子应该是两人的亲生儿子。说到12万元的送养价格,孩子母亲杨某说,她是不想孩子跟着自己受苦,找个好人家,他们也放心。
  孩子的亲生父母卖亲生儿子,却美其名曰“怕孩子跟着自己受苦”。殊不知对于孩子来说,最残忍的事就是离开父母,他最需要的就是在亲生父母的身边健康快乐地成长。况且他们把孩子作为交易对象,以获取金钱为目的,其真正的用心显而易见。
  孩子的成长需要爱的空间,而此对父母的亲情何在?如此扭曲的亲情已经丧失了人本身的特性——舔犊之情,虽卖儿未遂,但其初衷和行为是恶劣的,此举断断要不得。
  虽说法不容情,但此案中卖儿父母缓刑3年,为的是给他们养育孩子的时间,也让他们明白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义务,明白国家和社会的良苦用心。
  这次卖儿风波,让我们看到社会丑陋的一面——亲生亲卖现象仍然存在,全社会和执法部门都应齐心协力,构建儿童安全体系,共同打拐;也让我们看到阳光的一面——打拐基金会的存在、“仔仔们”的存在、法律温判的存在;相信卖儿父母李某、杨某定会深刻反省自己的过错,痛心悔改,做一对合格的中国父母。同时,此案也告诫那些欲卖儿求金的人们,关爱儿童识正途,扭曲亲情要不得。http://fj.people.com.cn/n/2015/0826/c337011-26125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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