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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曹县一新生男婴被遗弃东明河边 家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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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阳宝妈 发表于 2015-8-30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众网菏泽8月30日讯(记者 张鹏 通讯员 张琰)近日,一名刚出生三、四天的男婴被遗弃到东明县某村庄的河边上,东明警方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于近日破获此案。原来,因男婴早产出生,且患有疾病,男婴父亲陈某一家人经商议,决定将男婴遗弃。目前,因男孩尚在哺乳期,其父母被取保候审,陈某母亲被刑事拘留。
  男婴出生三、四天被遗弃河边 发现时已被雨水淋透
  7月7日傍晚,东明县公安局大屯派出所接指挥中心警令,在大屯辖区某村南地河边发现一名弃婴,值班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在群众的带领下,民警在村庄南地一处偏僻的河边找到了这名婴儿。
  办案民警告诉大众网记者,婴儿被发现的地方极其偏僻,平时几乎没有人经过,且婴儿所处地方是一处近90度垂直的高岗,离婴儿20公分左右就是河流,如果不是周围较高的杂草挡着,孩子很容易就会坠入河中。
  民警说,婴儿是一名男孩,发现婴儿时,孩子被用红色褥子包裹着,哭声微弱,面部布满了被蚊虫叮咬的红点,嘴唇以及右脚已经泛紫白色,由于当天凌晨开始下雨一直到上午10点左右才停,包裹婴儿的褥子已经完全湿透,当民警将婴儿抱起时,褥子还不停得往下淌水,民警立刻将孩子就近送往镇卫生院进行简单救治。据介绍,男婴被发现时,出生仅三、四天。
  原是男孩早产且身有疾病 其父亲已投案自首
  办案民警询问附近村民得知,是一位放羊的村民李某首先发现的孩子。当日下午18时许,李某放羊途经此地附近,听到了几声孩子哭声,顺着哭声一路寻找,便发现了被草丛掩盖着的被弃婴儿,他随即返回村庄找来村民,大家一起向警方报警。
  在大屯镇卫生院简单治疗后,东明警方便将婴儿紧急送往菏泽市福利院进行妥善安置,并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民警通过调取沿途监控,结合大量走访调查,最终查明曹县某村村民陈某夫妇为被弃婴儿的亲生父母。
  8月26日,婴儿的父亲陈某在警方的规劝下投案自首。据陈某交待,由于孩子早产,且患有疾病,生命体征微弱,陈某一家人经商议后,由陈某的母亲邓某将孩子遗弃在大屯镇某河大堤处后离开。目前,陈某母亲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婴儿也正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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