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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义工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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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姐姐 发表于 2009-10-25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义工该做什么参与义工工作,应随时准备接受差异、尊重差异、包容异见,从彼此的包容与尊重中寻求情感与意见的交集,由交集中唤起共识、激起共愿。在共事中以因缘观来调自己的心,接受因缘所成就的一切,时时提醒自己以谦下的心与人为善,用欢喜心来成就他人。



  什么是义工?一些常担任义工的朋友大概会回答:「是义务性工作,是不求酬劳的奉献工作。」我们相信很多人是基于这样的理念而发心担任义工。诚然,担任义工不仅没有酬劳,往往还要奉献休闲的时间,既要出钱也要出力,这样的牺牲奉献是很值得赞叹的。



  然而,如果问一些资深的义工:「你从来没有心灰意冷的时候吗?从未被人气,也从未自己生闷气吗?」能够回答「从来没有」的人,恐怕不会太多。



  担任义工通常是因热情或热诚而开始的,然而热情易发,想要持久却很不容易;热情冷却后,还能继续留在义工团体中欢喜付出的就更少了。经常看到许多人一开始欢欢喜喜发心,然而参与义工工作一阵子后,对团体的许多现象开始看不惯,对如何推动工作也常生出争执。于是,「义工」就变成与人异议对立的「异工」。



  涵养「异中求同」的能力



  而后,或者自觉不被重视,或者因投入的过程遭其它义工有意无意的伤害,对义工工作开始心灰意冷,压抑着情绪,失去了热诚,只是被动地依着他人的步调而行动。于是,义工成了心情郁卒的「郁工」。然后,对团体的向心力愈来愈差,「悠闲的好日子不会过?在家喝茶、看报都比到这里受气好!」的念头不断出现,退心生起,义工就变成隐轶不出的「轶工」。长久下来,对团体的认同感愈来愈差,兴起「出钱出力哪里不能去?你们不要我,还有别人要!」的想法。于是,义工成为从这个团体逃之夭夭的「逸工」了。



  从发心奉献当义工,却变成斗乱团体的「异工」,或者成为提不起热情的「郁工」,到最后成了消失不见的「逸工」,这都与义工工作者对义工团体的特质认识不清、对义工工作认知不足,以及自我调适不良所致。



  虽然每个义工都说自己是来奉献的,其实每个人都是有心而来,只是大家都把真正的动机隐藏在「不求报酬」的情操面具之后。参与义工的人或为积功德,或求福报,或为愆赎罪业,或为回馈人群,或图扩展事业人脉,或为利益人群,或者只想逃避关在家中的沉闷,动机不一而足。他们或许真的不求有形的物质或金钱的报酬,但潜意识中仍然渴求精神面的无形报酬,也就是藉由义工工作来证明自己是有用的、是被需要的,由付出中肯定自己生命的存在,也藉此获得归属感。因此,担任义工不要被「我又不求回报」这个想法给蒙蔽,因而不知自我觉察与反省。



  其次,义工团体是由许多不同生活背景与个性癖好的个体所组成。每位成员都是独立的个体,各有独特的思考模式及处理事情的习惯。因此,义工团体是异质性很高的团体,我们没必要期盼每位成员对事情都有一致的想法与作法,也不必苛责他人的动机是否清高纯正。能体认义工团体成员的异质性及动机的多样性,当知参与义工工作最首要的是涵养「异中求同」的能力。



  如果义工真是以欢喜心来奉献,那么在奉献的过程中应该是自己快乐,别人也平安才对。然而事实上却又不然,我们看到一些义工团体的现象是活动办得愈多,成员间彼此的嫌隙与伤害就愈大。表面上活动办得风风光光,但内部却是暗涛汹涌,往往每办完一次大活动,成员间多了芥蒂,也有很多成员从此消失不见。很显然地,仅是「义务奉献」恐怕不足以胜任义工工作,除了「不求报酬」外,似乎还应有其它的心理准备才能成为快乐的义工。



  调我、化我、成长自我



  那么,什么是义工?对义工工作该有什么样的认知?义工是「合于法义的人作行义之事;是解行并重,自利利他的事」。因此,义工的「义」有向外与向内两重意义。向外来说,义工的「义」是「行义」,义工所做所行是助人离苦的义行,对他人、对世间皆有慈悲的利他功用。向内来说,「义」是「法义」,担任义工者应时时用方法来照顾自己,藉由对身心行为的观照与调心方法的练习,化去自我的习气,与佛法的「无我」智能相应。也就是诚实面对自我,在一切境界中用观念与方法来调我、化我、成长自我。



  行义之时不失法义,进而契合佛法真义,达到「三轮体空」,义工工作就能产生真正的平安与快乐。如果仅是以作世间事业的心态来担任义工,往往会流于事相与事功的追求,忽略了向内法义的实践,如此便难在义工的工作中获得成长。同时因为担任义工是「有心」而来,也会产生在团体中抢事做、抢位子、抢功劳的现象,因而与人结怨,令其它义工不安。因此,行义之时若不能实践法义,便会颠倒苦恼。



  义工法义的实践应以「无瞋」为基础,以「舍」为实践的纲要。无瞋才能无怨,无怨就不会生出毒害的念头,才能真正利己与利他。瞋心、怨害如何来的?因为放不下我,放不下「我的」一切,因防卫固守而生贪瞋怨害。人为何放不下?因为没有安全感,所以执着我及我所有的一切来增加安全感,这一切全因不知因缘、不明因果所致。因为不知因缘,所以见不到我与世间的虚幻,认不清死亡的逼迫性;因为不懂因果,所以看不清烦恼的毒害性,因而以假为真,以火坑为甘泉。



  人若以贪心、瞋怨作为支撑生命的力量,在其高远的理想下往往包藏着祸心;人若怀着瞋怨心过活,就像逆风持着火炬前进般,想要烧害人,却往往在未烧到他人之前,已将自己烧得面目焦黑。因此,义工行为中若有瞋怨,其结果是自害害他的。所以,义工应该化我才能化瞋,无我才能无瞋,无我无瞋才能无私奉献而达自利利他的目的。



  义工团体的差异性是正常现象,义工工作的「异中求同」不能以说服或掌控来达到目的,而应不断沟通。沟通技巧不是权谋与说服,最高明的技巧是自我沟通:能化去自我心中的情绪与对立,我的心通了,世间就能通。参与义工工作也应随时准备接受差异、尊重差异、包容异见,从彼此的包容与尊重中寻求情感与意见的交集,由交集中唤起共识、激起共愿。在共事中以因缘观来调整自己的心,接受因缘所成就的一切,时时提醒自己以谦下的心与人为善,用欢喜心来成就他人。



  快乐义工应该具备快乐的工作态度,诚如圣严法师对义工的叮咛:「尽心尽力,尽可能学习;不勉强,不挑剔,不可能失望!」-引自圭江在线[义工培训学堂]

志愿服务或义务工作都来源于英文的Volunteer service,在本质上说都是一样的,都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而提供的服务。 



 如何成为一个志愿者(即义工)----志愿者需具备五大条件:



  1、是自愿。即主观自觉选择,没有强制性。 



 2、是不图物质报酬。即动机上不追求物质报酬,但不否定开展志愿服务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 



 3、是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即服务的内容应是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和困难群体的利益,不是社会非困难群体的小团体利益;同时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能够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换获得的服务(困难群体除外),一般不能作为志愿者服务的内容。 



 4、是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经验的人是志愿者外,出于自愿的献血、捐献骨髓、捐款捐物的人,也是志愿者。



  5、是非本职职责范围内。比如自来水公司修理水管的职工,如果他正在值班、正在岗位上,为用户提供了优质的修理水管服务,那是本职工作,不是志愿服务;如果他不在值班、不在岗位上,是利用业余时间自愿且不取报酬地为他人提供了修理水管的服务,那他就是志愿者了。 



 从上述五个方面界定志愿者,可以帮助我们理清很多思路。比如针对“自愿”来说,少年儿童就不能做志愿者,因为他们还不具备自主判断和选择的能力。再比如志愿服务的对象、服务的内容也应按此理进一步理清,以使青年志愿者行动更加健康。  



做义工的五层境界  



 第一层:帮助别人,自己快乐.这是初为义工最深最直接的感受,在帮助别人后,看到别人因而获得快乐而自己因此也变得快乐.



  第二层:身为义工,心是义工.不论身在何处,不管人到哪里,离开了服务场所也处处留芳,手有余香.为这个社会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帮助,服务社会. 



 第三层:关爱他人,关爱自己.义工是爱的群体,把这种对服务对象的爱转化为对自己的朋友爱人同事家人的爱和关心,去让这个世界充满温暖.  



第四层:发动社会,服务社会.用我们的影响力去让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都来关心我们的服务对象进而关心我们这个社会.  



第五层:生命不息,奋斗不已.送人玫瑰,传播文明,生命不止,奋斗不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做义工,一辈子!  志愿工作的主要价值意义



对社会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1、是传递爱心,传播文明。   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  

2、是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   志愿工作,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帮助的机会,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低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社会和谐; 

 3、是促进社会进步。  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志愿工作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来,对促进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对志愿者个人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1、是奉献社会。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工作,有机会为社会出力,尽一份公民责任和义务。 2、是丰富生活体验。志愿者利用闲余时间,参与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这对志愿者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  

3、是提供学习的机会。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对服务对象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1、是接受个人化服务。   志愿者服务,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的同时,更能发挥服务的人性化、个人化及全面化的功能,从而令服务对象受益。 

 2、是帮助融入社会,增强归属感。  通过志愿者服务,能有效地帮助服务对象扩大社交圈子,增强他们对人、对社会的信心,同时,志愿者以亲切的关怀和鼓励,帮助服务对象减轻接受服务时的自卑感和疏远感,从而使其建立自尊心和自信心。

  不论个人或社会都可透过参与义务工作而得益及进步:   个人:扩大生活圈子、肯定自我价值、学学习新技能、得到滿足感。  机构: 提升员工士气及公司形象、促进团队精神和生产。  社会:帮助有需要的人,为他們帶來希望、溫暖和改改;并且善用社会资源,加強市民的归属感。--引自乐清义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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