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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智障女两个月被倒手拐卖三次 买卖方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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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5-10-29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制网讯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吴凤茹 宋志宏 自我保护能力的智障女,在短短两个月被倒手拐卖了三次,最终被警方解救。日前,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买卖者均为此获刑。
  五华县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11日,曾某通过他人介绍以人民币5700元的价格买到蔡某,准备给其儿子戴某做老婆。却不料,因发现蔡某已经怀孕,戴某拒绝娶其为妻。

  为了挽回损失,同月15 日,看到张某想给儿子找老婆,曾某遂以1万元的价格将蔡某转卖给张某。由于蔡某不愿意在张某家居住,张某再次以4900元的价格将其转卖给廖某。

  此后,廖某将收买到的蔡某送到其妻兄廖某流家,准备给廖某流做老婆。蔡某在廖某流家居住了几天后,被当地派出所民警解救出来。

  经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受害人蔡某患精神病障碍,案发时及案发前、后均处于发病期,无自我保护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某、张某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妇女罪,被告人廖某的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鉴于被告人曾某、张某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而最后收买蔡某的被告人廖某,因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无阻碍被买妇女返回原居住地,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http://www.legaldaily.com.cn/Court/content/2015-10/29/content_6329318.htm?node=5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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