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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愿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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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思雨 发表于 2015-11-2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持人 说: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中新网视频访谈。现在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这当中关于收买被拐卖儿童也将被追责的新规受到热议,就这些话题我们今天请到了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来和大家聊聊有关情况。陈主任,跟我们的网友打个招呼吧。 (2015-11-2 08:29)
陈士渠 说:大家好。 (2015-11-2 08:30)

主持人 说: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收买被拐儿童可免责的规定被改为满足一定条件可从轻处罚,这个修正案带来哪些影响,能不能抑制拐卖? (2015-11-2 08:31)
陈士渠 说:今年11月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实施。它的实施对于打拐来讲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因为确立了买方一律入刑的规定,有利于减少收买需求,能够从源头上减少拐卖犯罪的发生。如果收买了被拐的妇女,不阻挠她离开,就可以不追求刑事责任,这个原有规定在实践中导致对大多数买主都追究不了刑事责任。因为很多买主不阻挠解救,对孩子也没有虐待,从而逃避了法律的制裁。逃避法律制裁之后,像一个村子里的人,或者他的朋友、同事来看买孩子没有关系,导致有很多人就效仿,所以买方市场屡打不绝,继而导致拐卖犯罪屡打不绝。这次刑法修正案(九)改了,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要一律入刑,如果不阻挠他离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收买了被买儿童之后,不阻挠解救,没有进行虐待,可以从轻处罚,言外之意都必须定罪,确定了一律入刑的规定,这对打拐工作是重大的利好消息。 (2015-11-2 08:33)
主持人 说:您觉得它未来会给我们的打拐工作带来什么影响? (2015-11-2 08:35)
陈士渠 说:我们已经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于收买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这样通过打击加上对这些收买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宣传,能够有效遏制收买的需求,能够减少拐卖犯罪的发生。 (2015-11-2 08:35)
主持人 说:目前打拐工作处在一个什么样的进展呢? (2015-11-2 08:36)
陈士渠 说:从2009年以来公安机关一直组织打拐专项行动,这个专项行动目前还在进行中。总的来看,目前国内的拐卖犯罪形势跟前些年相比有根本的好转。大家能够感受到,比如犯罪分子采取盗窃、抢夺等方式拐卖儿童的案件,现在发案很少,破案率很高;国内的女性被拐卖到别的地方给人做老婆,这种发案也很少,两种都接近于天下无拐了。贩卖儿童、拐卖妇女强迫卖淫等案件发案也在大幅下降。但是我们也遇到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还有一些积案没有破获,比如像《失孤》的原型郭刚堂,像陕西有个被拐儿童家长叫李静芝,这些家长的孩子是在很多年前被拐走的,时过境迁,公安机关侦查起来线索很少,困难重重。还有一个事情就是跨国拐卖犯罪。不同国家对拐卖犯罪认定是不一致的,打击跨国拐卖犯罪一定要由不同国家警方密切合作,在这一块我们还需要继续加大工作的力度。 (2015-11-2 08:37)

主持人 说:您觉得我们应该拿出什么样的措施来应对这两方面的困难呢? (2015-11-2 08:41)
陈士渠 说:对于积案攻坚,我们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逐案进行梳理,因为这些孩子虽然是很多年前被拐的,但是他们的亲生父母都没有放弃,他们一直在全国各地找孩子,所以要重新梳理案件,顺着线索追查,看看能不能把人贩子抓到,然后把孩子找回来。还有一个办法是我们要求全国的公安机关都要摸排本区域的来历不明疑似被拐的人员,这些人当年被拐时是孩子,过了很多年有的已经是成年人了,但只要来历不明,就要采集血样检测DNA,输到全国打拐DNA数据库里去比对。因为我们从2009年开始就要求,凡是被拐儿童家长都可以联系当地警方要求采血,输到全国打拐DNA信息库里,这个库是可以自动比对的,父母的DNA信息在里面,如果来历不明疑似被拐人员的DNA信息进去之后,能够自动比对。采血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虽然这种情况下不知道人贩子是谁,但是能把孩子找回来,也能实现被拐儿童家长的团圆梦,这是关于积案攻坚。 (2015-11-2 08:43)
陈士渠 说:还有一个难题就是跨国拐卖犯罪,一方面是周边国家的一些妇女被所在国的人贩子拐骗卖到中国,由中国人贩子卖为人妻。针对这类犯罪,一方面我们要和周边国家的警方合作加大打击力度,另外中国政府已经和相关的国家政府,像越南、缅甸、老挝已经签署了两国政府之间的反拐协定。这些反拐协定,除了打击之外,还有受害人的移交、保护,另外还有预防的内容,因为跨国拐卖光靠打击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也得采取一些预防的措施。还有一类跨国拐卖犯罪,就是中国的妇女被犯罪分子以招工的名义骗到国外,强迫卖淫,这种案件也是时有发生,打击的难度可能更大,因为这些妇女有可能被拐到很远的国家,欧洲、澳大利亚,甚至还有非洲、中东等地方,我们在和相关国家的警方密切合作,加大对这类犯罪打击的力度。我们也希望女性在出国务工的时候要提高防拐的意识,出国务工一定要走正规的程序和渠道,不要听信网上的招聘,也不能随便一个人跟你说到哪个国家能赚大钱,他帮你办好所有手续,你就去,这种情况很多都是骗人的。因为一个女性你到了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的,可能你就没法完全掌控自己的命运了,很多情况下犯罪分子采取各种手段胁迫你,强迫卖淫,很可能就会受到侵害,而且这类犯罪一旦发生就有危害,即使报警,公安机关解救出来,危害有时候也难以挽回,所以防范很重要。 (2015-11-2 08:44)
主持人 说:据你了解,目前跨国妇女拐卖有没有具体的数字? (2015-11-2 08:46)
陈士渠 说:目前存在这类犯罪,但是具体有多少,一般只有破案之后才能发现。我们正在和相关国家的警方共同努力,加大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因为这些案件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对外报道的时候也会报的比较少。我想提醒大家,一定要增强防范跨国拐卖的意识。其实现在很多国家挣钱都是很困难的,本国的失业率都很高,如果是一个普通的中国妇女,她也不懂外语,也没什么专业技能,到了国外就能赚大钱,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定要增强防拐的意识,尤其是招聘只招女性的就更要警惕。 (2015-11-2 08:47)
主持人 说:对,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2015-11-2 08:49)
陈士渠 说:一定有防拐的意识。 (2015-11-2 08:49)
主持人 说:我们了解到,近期对于被拐儿童找不到亲生父母,公安部出台了一个新的通知,请您给我们详细讲讲。 (2015-11-2 08:50)
陈士渠 说:拐卖儿童在中国主要是两种作案手段,第一种犯罪分子采取盗窃、抢夺或者拐骗的方式,趁着亲生父母不备把孩子带走,然后卖给别人非法收养。实际上这也是网友们最关注的一类。还有一类是父母生下孩子之后,因为某种原因不愿意继续抚养这个孩子,有的是把孩子送给别人抚养,有的是把孩子卖给别人赚钱,然后这个孩子落到人贩子手里,被层层转卖,最后也是卖给别人非法收养。前一种情况只要我们解救了之后都能找到亲生父母,因为父母报案,采血进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解救的孩子也采血做DNA比对,就能找到亲生父母。甚至有一些不需要在DNA库进行比对,因为侦查破案顺着这个线,从发案现场出发,查获犯罪嫌疑人,一环一环的追下去就能追到买主家,就能把孩子解救出来,而且一般时间很短,很快就能破案,孩子认识父母,父母也能认识孩子,这种情况不通过DNA也可以确认。 (2015-11-2 08:52)

陈士渠 说:还有一类父母不愿意抚养,结果这个孩子落到人贩子手里,查找亲生父母就很困难。因为首先这类贩运婴儿的犯罪不是一个人能独立完成的,有的孩子被转卖了十几手,中间还有运输环节,只要有一环节断了,就查不清这个孩子到底从哪儿来。另外我们办案中发现,比如有的犯罪嫌疑人出车祸了或者病死了,这也没法查清楚,到底孩子当年从哪弄来的。这种情况下因为亲生父母不愿意要这个孩子,不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们的DNA信息进不到全国打拐信息库里去,无法比中。后边这种情况就导致有一些孩子被公安机关解救出来,送到福利院,但长期查找不到亲生父母,而且有可能一直查找不到,因为他父母不愿意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孩子一直在福利院里生活,不是一个正常的家庭的环境,对孩子成长是不利的。所以后来公安部和民政部联合发了一个文件,就是要求经过一定时间,涉及到公示等程序,总体加起来是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从解救开始算,如果找不到亲生父母,就可以办理收养,让符合条件的家庭来收养。因为国内现在有很多不孕不育的家庭需要收养孩子。这里边其实还做了一个规定,如果办完收养之后,又找到亲生父母了,他的亲生父母当时确实孩子被拐卖,因为某种原因血样没采集入库,后来又查找到了,这种情况就可以撤销收养,把孩子还给他。亲生父母如果愿意孩子还继续留在收养家庭抚养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孩子当年是被遗弃的,或者是被出卖的,办完了收养之后,现在想把孩子要回去,这是不可以的。 (2015-11-2 08:53)
主持人 说:这是挺人性化的,因为他曾经遗弃过孩子,怎么能再信任他。 (2015-11-2 08:53)
陈士渠 说: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父母出卖子女构成拐卖儿童罪,是按拐卖儿童罪直接定罪,而且剥夺他们的监护权,他们实际对孩子已经没有监护权了。 (2015-11-2 09:10)
主持人 说:这是我们的网友想问的,有些奇葩父母一出生就把亲生孩子卖给人贩子,这个怎么界定? (2015-11-2 09:11)
陈士渠 说:父母出卖亲生子女就按拐卖儿童罪来定,因为他卖孩子的目的是为了谋利。我们在工作中发现,父母把孩子卖给人贩子之后,人贩子为了在运输过程中不被人发现,往往会给孩子服安眠药,有的孩子哭闹的时候甚至有拿烟头烫孩子的,所以对这种父母的出卖行为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孩子置于一个非常危险的境地。 (2015-11-2 09:11)
主持人 说:据您工作实践中了解,一般什么样的父母干出这样的事? (2015-11-2 09:13)
陈士渠 说:有的是贫困地区生了孩子之后,他就想拿孩子来卖钱,也发现有一些是未婚先孕、非婚生育等情况。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比如家庭特别困难,或者未婚先孕等情况,你生下孩子没法抚养,可以民间送养,但是不能有金钱交易,或者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养。但是如果有金钱交易,就涉嫌犯罪了,就要按拐卖儿童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2015-11-2 09:13)
主持人 说:看来我们的法律界定非常严谨。前不久我们出台了一个新的政策,就是全面放开二孩,这让网友们又开始情绪激动,要不要再生一个,我看在您的微信当中提到了,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其实是有利于打拐工作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2015-11-2 09:14)
陈士渠 说:实际上是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有些人想买孩子,实际上是因为他有政策的限制,只能生一个孩子,所以那些想儿女双全、多子多福、养儿防老,有这种观念的人,就想办法买孩子,现在允许他生第二个,他自己可以生了,就不需要买,这样减少了收买的需求,所以就能够从源头上减少拐卖犯罪的发生,主要是拐卖儿童。 (2015-11-2 09:15)

陈士渠 说:还有一类长远来看,放开全面二孩政策,它会缩小男女出生性别比的差距。因为我们国家原来的男女出生性别比是比较高的,全世界可能是最高的。长期男女性别比失调,进入婚姻年龄之后,男的比女的多很多,就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实际上近年来周边国家妇女被拐入比较多,是和我们国家男女出生性别比失调有一定关系的。因为结婚是一男一女,现在男的多,只能到周边国家跨国婚姻才能解决这个问题。跨国婚姻中有些人是出去打工认识外国女孩带回来,有些人没有条件认识这些外国女孩,就给了人贩子可乘之机,有的人贩子就到周边国家以介绍到中国打工为名,骗过来之后就把她卖给人当老婆了,就会诱发这类犯罪。现在实行普遍二孩政策之后,男女比例就会越来越平衡,男的比女的多这种情况会慢慢消除,长远来讲有利于减少拐卖妇女犯罪。 (2015-11-2 09:15)
主持人 说:昨天我们也请了人口专家解读二孩政策,专家称人口政策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部门,没想到打拐工作还因为这个受益了。我们这期访谈其实也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有不少网友给您提了问题,咱们一一看看。有网友说,如果我在街上遇到了一个没有人看管的小孩,如果我把他抱走了,或者是收养,但是我并没有把他贩卖,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界定呢? (2015-11-2 09:32)
陈士渠 说:刑法里边专门有个罪名,叫拐骗儿童罪,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把他带走,使他脱离监护人的监护,这就构成拐骗儿童罪了。对于在街头发现了一个无人照看的孩子把他带回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发现了无人照管的儿童是应该报警的,不能自己带回去。报警之后警方接到这个孩子,就会帮着查找亲生父母,找到了就还给他了,找不到孩子会交给福利院,由福利院继续查找,如果长期查找不到是由福利院办理收养。如果自己带回去,就有可能构成拐骗儿童罪,当然还要看主观的动机,还有一些调查取证方面的因素。总之,不能见到无人照管的孩子就把他带回家自己养,或者送给别的亲戚养,这是违法的,甚至可能是犯罪。 (2015-11-2 09:33)
主持人 说:其实收养儿童无论如何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通过正常合法的手续来进行。 (2015-11-2 09:34)
陈士渠 说:对,大家一定要区分正常的收养程序和违法的收养程序的界限。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的收养,或者是亲属之间孩子的送养,履行有关法律程序之后,都是正规的收养。花钱从别人手里买孩子,就已经触犯刑法了,就构成收买被拐儿童罪了。如果是自己在街头捡一个孩子回来养就可能构成拐骗儿童罪了。所以大家如果需要收养,要通过正常程序来办理,不能走违法犯罪的道路。 (2015-11-2 09:34)
主持人 说:不能随随便便去捡孩子。 (2015-11-2 09:34)
陈士渠 说:当然你如果发现街头有一个孩子无人看管,你一定要帮这个孩子,要帮他报警,然后由警方来甄别,因为孩子很小,他在街头流浪是容易出危险的。我们国家民政部门有规定,孩子在街头流浪,是由民政部门来救助的,民政部门专门有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孩子在里边可以吃、可以住,也可以安排上学。 (2015-11-2 09:35)
主持人 说:还有妈妈给我们沟通的情况,我们在妈妈群里经常会听到一些,妈妈单独带着孩子出门,孩子直接被团伙作案抢走了,像这种强劫式的拐骗或者拐卖,在我们国家案发率很高吗? (2015-11-2 09:36)
陈士渠 说:打拐办成立以前的时候,这类案件还是比较多的。犯罪分子采取盗窃、抢夺、抢劫等手段,就把孩子从亲生父母身边带走,有的是趁亲生父母不备,有的甚至就是公然抢。但是从打拐办成立之后,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严厉打击这类犯罪,比如建立了侦办拐卖儿童案件的责任制,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广泛宣传增强群众防拐意识,目前这类案件发案很少,破案率很高,大家可以放心。 (2015-11-2 09:45)
主持人 说:如果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采取应急措施? (2015-11-2 09:47)
陈士渠 说:发现儿童失踪或者被拐,或者少女失踪被拐,都可以马上报警,拨打110报警,警方就会组织开展查找,包括采取立案侦查的措施,破案率是很高的。当然在报警的同时,你自己也要查找,因为警方从接到报警到赶到现场是有一个时间的,如果犯罪分子抢走了孩子,你自己也可以追,当然主要靠公安机关来完成。 (2015-11-2 09:47)
主持人 说:还是要第一时间报警。其实我们从很多网上流传的消息或者媒体的消息来看,其实民间民众打拐的意识还是非常强烈的,您怎么看待民间打拐的行动呢? (2015-11-2 09:47)
陈士渠 说:因为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打拐反拐这项工作确实不能全靠公安机关,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也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实际上我们国家孩子和妇女的数量很多的,如果光靠打击,打不胜打,所以大家一定要增强防拐意识,女性要增强防拐意识保护自己,不要轻易上当;为人父母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因为孩子很小,自己没有反抗能力的。 (2015-11-2 09:48)



主持人 说:尽职尽责。 (2015-11-2 09:48)
陈士渠 说:另外大家要留意自己身边疑似被拐的现象,及时报警。比如村子里一个邻居家多了一个孩子,但是这家女的此前根本没有怀孕,这个孩子就来历不明,可能是被拐的,人家的亲生父母就在找,就应该报警,当然警方是对报警者保密的。如果谁家忽然买了一个媳妇,是花钱买的,而且这个女的不愿意,经常哭闹,这个也要报警,这显然是人贩子拐来的,因为正常的结婚是不会哭闹的,大家发现反常的情况都可以报警,由警方来甄别。包括在乘车过程中,发现哪个妇女或者孩子疑似是被拐的,都可以报警核查。 (2015-11-2 09:48)
主持人 说:您怎么看待民间打拐的力量? (2015-11-2 09:49)
陈士渠 说:志愿者这个群体是公安机关开展反拐打拐工作的很有力的助手。这些志愿者就是为了保护孩子,或者保护妇女,本身是没有什么利益诉求的。我们跟志愿者之间是有沟通机制的,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然后把他们收集的这些线索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来进行调查,从中解救了很多被拐的妇女儿童。公安机关和志愿者紧密合作,包括和一些网友的合作,给人贩子包括一些收买被拐的妇女儿童的人员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人贩子在拐孩子贩运的过程中,买主在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后一定会被人发现,就增加了犯罪成本,使得他不敢轻易实施拐卖和收卖的行为。 (2015-11-2 09:49)
主持人 说:其实您刚才提到打拐都是团伙作案,我们民间的志愿者在跟踪他们,特别运输过程中跟踪他们,当中如果出现危险的话,这些打拐志愿者们有没有什么补偿? (2015-11-2 09:50)
陈士渠 说:我们不提倡志愿者采取这种跟踪的方式来参与打拐反拐工作。只要发现了疑似的拐卖现象及时报警就可以了,因为志愿者毕竟不是专业的警力,跟犯罪分子对抗的时候可能会受到一些伤害,或者导致一些其他的后果。所以只是提供一些线索就可以了,比如发现有人拐卖妇女儿童,或者有人收买妇女儿童,把这些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开展调查,抓捕解救这些工作都由警方来完成。 (2015-11-2 09:50)
主持人 说:志愿者是看到了疑似被拐卖的儿童,只要跟警方联系,提供线索就可以了。 (2015-11-2 09:50)
陈士渠 说:主要是收集信息和线索,当然被拐的妇女儿童有危险的时候,作为志愿者和群众是一样的,应当见义勇为。 (2015-11-2 09:52)
主持人 说:也有网友说有的在街上看见乞讨的儿童,我们会猜测,他是不是被拐卖的孩子,又不知道怎么来辨别。 (2015-11-2 09:52)
陈士渠 说:有的地方有一种陋习,农闲时节带着孩子乞讨赚钱。目前在街头乞讨的群体主要是这种情况。利用儿童乞讨国务院是有规定的,是违法行为,发现了之后由民政部门实施救助。我们也要求流出地的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因为孩子要受教育,你把他带出去乞讨没法受教育了,另外他乞讨的过程中,孩子可能会受到一些伤害,比如天非常冷,穿得很单薄,有的甚至在跪着乞讨,这种都应该是谴责的。 (2015-11-2 09:53)
主持人 说:比如说如果我们觉得这个儿童有可能是被拐卖的,怎么办? (2015-11-2 09:53)
陈士渠 说:如果是发现疑似被拐的儿童可以报警,由警方核查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被拐的。 (2015-11-2 09:55)
主持人 说:还是要依靠警方。 (2015-11-2 09:56)
陈士渠 说:对,因为靠群众自己可能查不清楚。 (2015-11-2 09:56)
主持人 说:有没有什么可以辨别出来,普通的乞讨儿童和被拐卖乞讨儿童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2015-11-2 09:56)
陈士渠 说:目前的乞讨儿童主要不是被拐的,乞讨儿童和被拐儿童不是一个概念,但是不排除其中个别是被拐的,区别一般人可能看不出来,需要警方专业人员来核查。 (2015-11-2 09:56)
主持人 说:还有网友提出,能不能在户籍制度学籍制度上面增加一些新的科技手段,能更容易分辨哪些儿童是父母亲生的孩子,哪些是拐卖来的,比如血型、指纹。在婴儿刚一出生的时候就采集指纹、血型。上户口、学籍都要比对,如果发现不对的话,或者发现你以前没有采集过,有可能就会被列入拐卖儿童的区域里面进行排查,您觉得这项工作有开展的必要吗? (2015-11-2 09:57)
陈士渠 说:目前没有这个必要。首先是指纹,刚出生的婴儿的指纹纳印之后和成年之后有差别,没法实现同一比对。采血做DNA成本比较高,而且现在拐卖儿童发案是很低的,如果是全民刚生下来都要采的话投入很高,被拐的比例又很低,从打拐这个角度来讲是没有必要的。 (2015-11-2 09:57)
主持人 说:有点资源浪费。 (2015-11-2 09:57)
陈士渠 说:对,而且我们现在孩子一旦失踪被拐之后,采父母的血实际上就相当于事先采孩子的血。如果事先采了孩子的血,和发现疑似被拐的孩子之间的比对是同一认定,即是孩子和孩子自己比。如果是采父母的血和孩子的血,是一种亲缘关系的认定,同样是非常准确的。所以从打拐的角度来讲,没必要事先采。 (2015-11-2 09:58)
主持人 说:前不久还有消息说,一些人贩子拐卖弱智的残疾人,强迫他们从事一些苦役的劳动,您怎么看? (2015-11-2 09:58)
陈士渠 说:以前发生过这类案件,但是在有关部门的综合治理和严厉打击之下,这类犯罪发案很少,今年就没有。 (2015-11-2 09:58)
主持人 说:对于拐卖残疾人或者是弱智的残疾群体的犯罪分子是如何进行惩处的? (2015-11-2 09:59)
陈士渠 说:构成强迫劳动罪,另外如果对这些智障的人员有伤害、虐待这些行为还要数罪并罚。 (2015-11-2 09:59)
主持人 说:我看了不少报道,谈到我们在解救被拐卖的儿童之后,发现他其实已经跟收买家庭的养父母产生了很多的感情,反而就对亲生父母没有什么感情,在工作当中您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 (2015-11-2 10:00)
陈士渠 说:存在这种情况。一般就是孩子被拐了很多年,而且他被拐的时候很小,没有记忆,他认为他是买主亲生的孩子,所以到公安机关找到他之后,要解救他送还亲生父母的时候,是有抵触情绪的。我们是这样规定的,如果被拐孩子被发现的时候超过了16岁,这种情况下要尊重他本人意见,但是必须认亲,这个孩子要跟亲生父母见面,因为他当年是被犯罪分子抢夺的方式给带走的,是违背他父母意志的,如果是16岁以下原则上要交还亲生父母。因为16岁是具有了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是以这个来区分。 (2015-11-2 10:00)
主持人 说:您刚才提到,有跨国的拐卖犯罪,您能介绍一下相关情况吗? (2015-11-2 10:00)
陈士渠 说:跨国拐卖犯罪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周边国家妇女被犯罪分子以招工的名义骗到中国,卖为人妻,一种是我国的妇女被犯罪分子以招工的名义骗到国外去,采用各种手段胁迫卖淫。这两类犯罪是目前我们打击的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现在发案已经有下降,但是还是需要提高警惕。尤其是我们国家的女性,如果有人跟你说,不管网友说的,还是你认识的人不认识的人告诉你,到哪个国家随随便便都能赚大钱,手续给你办好,你到那赚了钱再还我,这种一般是有问题的,不能通过这种途径出国打工。要想出国打工,一定要通过正规的程序,正当的渠道,这样才不会出现拐卖的情况。 (2015-11-2 10:01)
主持人 说:我们公安部打拐办今年对于打击拐卖活动、拐卖的犯罪有没有什么专项的行动。 (2015-11-2 10:01)
陈士渠 说:我们的打拐专项行动从2009年到现在一直在进行。因为收买入刑的规定刚开始实施,我们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严格贯彻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对于凡是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都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按照法律规定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打击买方市场,减少收买的需求。同时要求各地主动开展积案攻坚的工作,通过对原有拐卖儿童积案的梳理,顺线追查,争取找回一批孩子来。各地还要加大来历不明的人员摸排采血的力度,通过摸排采血比对,找到更多被拐多年的孩子。当然我们也需要加大对跨国拐卖犯罪打击的力度。 (2015-11-2 10:02)
主持人 说:现在应该说有了您之后,打拐也进入了一个互联网的时代,您在网上开了微博微信,经常看您微博微信双发,有一个小孩因为丢失,寻找工作已经开展,请关注,我想家长看了之后心里都会有一份安全感,正是在互联网的形势下,我们的打拐工作会有一些新的难点出现吗? (2015-11-2 10:02)
陈士渠 说:犯罪分子在利用互联网的手段来作案,比如现在有一些拐卖妇女,招募拐骗妇女是从网上进行的,虚构一个高薪的工作招人,有缺乏防拐意识的就受骗上当了。另外有贩卖婴儿的犯罪,犯罪分子是在网上联系的,在网上发一个帖子,说有一个孩子养不起了需要送人,有需要的可以跟他联系。实际上有人跟他联系之后,就开始谈价钱,以高价钱把孩子卖掉,这也是犯罪分子使用互联网的手段贩卖婴儿。打拐工作也在更多用信息化的手段,来提高效率,来应对这种信息化条件下的拐卖犯罪的一些变化。实际上我们通过互联网也收集了很多的拐卖犯罪线索,实现了快速反应,当然更重要的我们通过微博微信这些手段,来宣传防拐和反拐的知识,减少拐卖犯罪的发生。拐卖犯罪一旦发生就有危害,最好是不发案。不发案除了公安机关严打之外,大家也要严防,自己不要被拐,看好自己家里人不要被拐,同时要踊跃检举揭发疑似拐卖的现象,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甄别。这样我们最终就能实现天下无拐。 (2015-11-2 10:03)


主持人 说:有网友举例,经常在朋友圈看到,哪个小区出现了什么团伙拐卖,请家长们看好孩子,弄得人心徨徨之后,发现就是个谣言,其实在朋友圈或者网络上也好,我们怎么分辨哪些是谣言,那些是真的信息? (2015-11-2 10:03)
陈士渠 说:首先,如果妇女儿童被拐之后,家人上网发布信息,要求警方查找,请网友关注,这个是正当的。但如果有人蓄意编造妇女儿童被拐的虚假信息发布,制造恐慌情绪,就是违法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在收买一律入刑的同时,还有一款规定,在微博微信等互联网上传播虚假警情,最高是可以判处7年有期徒刑的。 (2015-11-2 10:03)
主持人 说:意思就是说我们分辨的话,家长公布了自己的号码,公布了孩子的信息,在朋友圈里是可以转发的的。 (2015-11-2 10:03)
陈士渠 说:真实信息和虚假信息是可以看出来的,因为真实的信息会有妇女儿童失踪的时间、地点、失踪人的详细情况,包括家人的联系方式。如果是虚假信息,这几条往往都没有,或者是里边留的电话是打不通的。 (2015-11-2 10:04)
主持人 说:所以说我们也有可能帮助别人转发的时候核实一下,看看电话是不是通的,您说的时间地点还有包括穿什么等细节,基本信息核实一下然后再转发。 (2015-11-2 10:04)
陈士渠 说:对,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后,如果再在网上编造发布这些虚假的警情,就涉嫌犯罪,谁发布的就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了。 (2015-11-2 10:04)
主持人 说:您从事了这么多年打拐工作,总是对媒体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愿天下无拐”,您觉得实现您这个愿望最关键的是什么? (2015-11-2 10:05)
陈士渠 说:拐卖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成因非常复杂,打拐反拐工作需要全民的参与,需要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它的难点主要是有些个人缺乏防拐的意识,有些地方缺乏反拐的意识,比如同情买主。所以我们今后的工作首先是希望全民都要参与,大家首先要提高自己的防拐意识,然后也要增强反拐意识,相关部门都要积极地参与到反拐打拐工作中来,公安机关也要继续加大打击力度,这样才可能最终实现天下无拐。当然,通过这些年的努力,打拐反拐工作总体情况良好,我们已经离天下无拐越来越近了。 (2015-11-2 10:05)
主持人 说:这真的是一个好消息,非常感谢陈主任的分析解读,希望“天下无拐”在未来不是一个口号,而是所有父母心中最踏实放心的回应,以上就是今天访谈的全部内容,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期再会。 (2015-11-2 10:06)




http://www.chinanews.com/shipin/spfts/20151102/4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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