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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夫妻“配合”拐卖儿童获刑 两年拐走两名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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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5-12-3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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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到两年的时间,延长县妇女王丽两次在西安拐走两名幼女,其中一人被其丈夫王红林以1万元“抚养费”卖给他人。去年底,被卖女孩通过网络联系到了生父,案件告破。
  昨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拐卖、拐骗儿童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王红林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拐骗儿童罪判处王丽有期徒刑5年。
  两年拐走两名女孩
  王红林、王丽都是延长县人,两人1997年结婚,无子女,夫妻感情长期不好。
  2003年12月20日下午,王丽在西安市碑林区北沙坡村附近,将女孩小李(1997年出生)骗至她与王红林在大白杨的家中,取名“王慧”,后三人返回延长县生活。2008年,王丽带“王慧”离开王红林,在黄陵县一起生活至案发。
  2005年10月18日12时,王丽又在西安市红庙坡小学附近,将独自一人等公交车的女孩小程(1999年出生)骗走,当日即乘长途汽车返回延长,取名“王希”。2008年7月20日,王丽外出时,王红林将小程交给邢某抚养,并收取1万元“抚养费”。2014年12月31日,小程通过互联网与父亲程某取得联系,后经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程与程某系父女关系。2015年1月18日、1月22日王红林、王丽分别被抓。
  检察机关认为,王红林贩卖儿童一名,王丽拐骗儿童两名,分别构成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
  自称养活不了 一万元卖了孩子
  昨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我认罪。”王红林承认指控属实。为何卖掉“王希”(即小程),王红林说,他和妻子王丽没孩子,感情也不好。王丽抱回两个孩子后,总往外跑,不管孩子,2003年到2008年之间,两个孩子一直由他抚养,而他家境不好,“养活不了娃……(卖给别人)也是为娃好”。他说,卖给别人时,对方也没问是不是他亲生的。而卖孩子的1万元给“王慧”(即小李)上学花了,还给自己买了辆3000多元的摩托车。
  庭审中,王丽称,“王慧”是她花4900元从别人手中买的,但对方找不到了。而“王希”则是她到西安摆地摊时一起生活的那名男子领回来的,该男子说是表妹的女儿,她就带孩子回到陕北,“现在他(指该男子)死活不承认”。
  对王丽的供述,公诉人当即反驳,表示在侦查阶段,王丽有多次稳定供述,庭审中却把责任全部推给别人。公诉人再次问王丽,侦查阶段供述是否属实时,她只是说,“说我拐骗,我认罪”。
  “有没有打骂孩子、不给饭吃,有没有虐待孩子?”公诉人连续提了几个问题,王丽均予以否认,“没有没有,我爱女娃……”她还称并不知道“王希”被卖。
  在法庭辩论时,公诉人认为王丽当庭的辩解不能成立,王丽作为一个母亲,拐骗儿童后没有好好对待,而是不停地在丈夫与另一男人之间跑来跑去,使孩子丧失家庭温暖,“虽然口头认罪,但并不如实交代拐骗两名儿童的经过,应从重处罚”。
  被拐卖女孩:以妈妈朋友的名义骗她上大巴
  从西安被拐到延安,又被卖到河南,小程的经历令人唏嘘。她还记得当年被拐的经过:一天中午放学,父亲没有来接,%C独自等公交车时,王丽过来说,“我是你妈妈的朋友,你妈妈正在忙,你跟我走”。上小学一年级的她没有防备,就跟着王丽上了一辆大巴车……她也闹过,但没有人管,之后到了延安。她记得,新家里还有一个女孩叫“王慧”,比自己大一点。再往后,她跟着邢某去了河南。在小程的记忆中,王红林、王丽都打过她,经常是因为一些小事,但她不敢给别人说。
  昨日,小程的亲生父亲程某作为诉讼代理人也出现在法庭上。程某说,女儿被拐后,他为寻回女儿,跑遍了全国各地,仅延安就去了不下十趟。他质问两名被告人,“一次次暴打孩子,怎么下得去手?”他说,为找孩子,他一大家人抛家舍业,花去十几年积蓄甚至贷款。“你们给孩子这一生带来的痛苦没法说,孩子阴影很大……”听着程父的“控诉”,王丽始终低着头。 华商报记者宁军
  >>庭审现场
  被拐女孩父亲冲向被告人挥拳相向
  被拐女孩小程现在已经在湖北老家读高一,昨天她专门请假,从湖北赶到西安,小程父亲说女儿就是想看看当年拐走她的人贩子是个什么下场。
  庭审现场,小程父亲手里一直攥着一张纸,他说这都是他寻女十年来,想给犯罪嫌疑人说的话,“我写了好几遍,写了好几个小时,孩子也看着给改了。”
  就在庭审结束的时候,小程父亲一直压抑的愤怒爆发了,他冲向被告人挥拳相向。他说:“我寻女这10年还不如坐牢,我受了10年罪,他们反而才判了7年、5年。”http://news.sohu.com/20151203/n4294321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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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5-12-3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拐卖幼女的夫妇二人今天坐上了被告席。


程竹:热心网友在网上找我们的资料,就把孩子的电话号码和我们的电话号码互相留了。
  在西安警方和成都警方的配合下,程竹一家最终和自己的女儿团聚。同时,警方将涉嫌拐骗、拐卖程竹女儿的夫妇抓获。
  时隔十个多月后的今天,涉嫌拐卖程竹女儿的两名被告人王红林和王丽夫妇将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今天一大早,程竹就带着女儿来到了莲湖区人民法院,这是程竹第一次见到让自己和女儿失散十年时间的夫妇二人。
  公诉人:被告人王丽拐骗儿童二人,应当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红林贩卖儿童一人,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除了在2005年10月拐骗程竹的女儿,早在2003年12月,被告人王丽就在西安市碑林区北沙坡村拐骗了当时只有六岁的女童李某某。而对于当年如何拐骗两名女童,被告人王丽在法庭上的说法却和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供述大相径庭。
  公诉人:你今天的说法属于全部翻供,而且把一些责任全部推到了别人身上。
  被告人王丽将被拐的两名女童先后带回延长县老家,由自己的丈夫王红林抚养。
  公诉人:你没有问孩子是哪儿来的吗?
  被告人王红林:我问王丽,她不说,我打她,她也不说。
  公诉人:你没有猜测吗?
  被告人王红林:没有。
  公诉人:王红林知道孩子咋来的吗?
  被告人王丽:他没有问。
  被告人王红林,说由于家里经济困难,他在2008年将程竹的女儿以一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今天在法庭上见到了拐卖自己女儿的两名被告,程竹一直在压抑着自己愤怒的情绪。
  程竹:在孩子被拐的十年时间,我是抛家舍业,全国各地到处找孩子,我花光了十几年的积蓄,而且在我们当地贷款。你们给孩子这一生造成的伤害真是没法说的,孩子现在大白天一个人不敢在街上走,去哪儿都得是我陪着。抛开拐卖儿童不说,单是你虐待儿童这一点我就对你恨之入骨。
  经过合议庭合议,被告人王红林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被告人王丽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被告人王红林当庭表示会上诉。
  而就在庭审结束的时候,程竹一直压抑的愤怒爆发了,冲向被告人挥拳想向。
  在离开法院的时候,一直没有进入法庭的程竹女儿远远地看了一眼被带进警车的两名被告人,而后便和父亲离开了,折磨了这个普通家庭十年的事情终于划上了句号。  (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
http://finance.chinanews.com/sh/2015/12-03/76536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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