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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4岁被拐男童春节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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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6-2-5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 钱文攀 通讯员 林一程 黄习优 2月3日,在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打拐办主任陈士渠的组织指挥下,在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的协调下,在四川省、贵州省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深圳警方辗转3省、历时8天,在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城成功解救“1·26”被拐骗的4岁男童张某源(化名:丁源)。
4岁男童走失 热心人士自发寻找
1月26日14时许,深圳龙华公安分局龙城派出所接事主丁某凤报警称,其儿子丁源于当天12时40分许,在龙华街道远豪宾馆对面的美宜佳便利店附近走失。
该案件发生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纷纷自发寻找。
警方历时8天 辗转3省解救被拐男童
警方接报后高度重视,深圳市公安局迅速召集刑警支队、龙华公安分局等启动《市局失踪儿童快速寻查工作机制》,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专案组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经过海量的走访和查看周边视频发现,失踪儿童在案发现场附近被一男一女拐走并带上一辆吉普车离开。
经循线侦查,警方发现失踪儿童于1月28日被拐带到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专案组6名骨干力量立即冒着严寒,克服春运人员密集、车流大的困难,辗转3省,行程近万公里,于2月3日16时许,在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城安全解救“1·26”被拐骗的4岁男童张某源。
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警方敦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主动供述犯罪行为;并警告,凡窝藏、包庇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举报电话:深圳市公安局0755-110。
http://www.gdga.gov.cn/nffz/http_www.nffzb.com/html/2016-02/05/content_523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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