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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帖]拐卖儿童缘何“久打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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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蒜蒜 发表于 2009-12-14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

  12月9日,我市警方在侦破5·26特大拐卖儿童案中,又成功解救两名被拐儿童(本报曾作报道)。令人寻味的是,被解救儿童林传嘉的养父母在一封信中表示,愿用不菲家产认林传嘉为干儿子。“这种‘畸形亲情’反映出的重男轻女思想,成为拐卖儿童犯罪‘久打不绝’的重要原因。”民警说。

  

   “畸形亲情”背后的无尽苦痛

  据介绍,在警方成功解救林传嘉后,临行前,林传嘉的养父母写了一封1000多字的长信,请民警带来贵阳,在找到林传嘉亲生父母后交给对方。

  信中,林家夫妇留下了地址、电话号码,并承诺将自家的3层楼别墅,以及100多万元存款留给林传嘉。而养父母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认林传嘉为干儿子。

  “这实际上是一种‘畸形亲情’。”民警说。

  拐卖儿童犯罪,受到伤害最深的是被拐儿童自身。“被拐卖的孩子从离家到在人贩家过渡,再到养父母家中‘落户’,期间往往经历数月,不停面对的陌生环境,不断被当成商品转卖,数年后被解救又要面对完全陌生的亲生父母,心理创伤之大就连成人也难以承受,何况他们只有几岁!”民警说。

  拐卖儿童犯罪的罪恶之处,还在于失去子女家庭的无尽苦痛。在大营坡做粉生意的陈辅余,其4岁的儿子于1999年在大营坡的暂住地被拐走。这些年,陈辅余不搬家、不换生意经营,就连妻子的发型也不曾改变。“我们的生活状态一直保持了这么多年,就是希望有一天,儿子能够凭着记忆找回家来。”陈辅余伤感地说。

  

    重男轻女导致“需求”旺盛

  长期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始终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但为何久打不绝?“部分地区重男轻女思想十分严重,为人贩拐卖儿童提供了巨大的市场!”主办此案的南明区公安分局网监大队大队长徐俊说。

  警方的资料显示,“5·26”案件中,公安机关已经解救的17名儿童全部系男孩。而从警方多年的侦查情况看,犯罪嫌疑人拐卖男孩的比例也占绝大多数。

  以此次被解救的林传嘉为例,其养父母家境殷实却一直没有儿子,因此常被邻里取笑,便萌生了购买男童的念头。

  据警方介绍,拐卖儿童案件中,买家往往是因为不能生育等原因,希望有一个男孩‘传宗接代’、维系‘香火’,才从人贩手中购买被拐儿童。

  

    对收买者处罚较轻成“盲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由于种种原因,收买被拐儿童的养父母等受到的处罚往往较轻,对收买者的处罚便成为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盲区”,间接导致少数人敢于购买被拐儿童,从而形成买卖儿童非法市场。

  同时,被拐儿童在落户地被“合法化”,也成为拐卖儿童犯罪的“助推器”。“一个陌生的孩子突然落户某户人家,逐渐长大成人,这是无法掩饰和隐瞒的。而每个人都需要登记入户、办理身份证等等,如果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买卖儿童的行为就能被及时发现和制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决心和力度都不会改变,让所有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制裁,让破碎家庭尽快重圆,一直是我们的目标。”南明区公安分局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罗安宇 

                http://old.gywb.cn/gyrb-sub/html/2009-12/14/content_199824.htm

 

[此贴子已经被飘忽不定于2009-12-15 13:04: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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