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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西安拐骗女婴案嫌犯获刑一年 检方从轻处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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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艾妈 发表于 2010-6-9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战士 于 2014-8-9 19:27 编辑

2010年06月09日03:17
葛倩茹接受采访时,手里一直捏着判决书,表示服完刑后要去看望那个孩子 本报记者 赵雄韬 摄
宣判后,葛倩茹流下眼泪,感谢法官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报记者赵雄韬摄

  从轻处罚三原因

  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

  未对所拐骗的女婴造成伤害

  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亲属谅解

  “我不上诉!”伴随着葛倩茹的当庭表态,曾轰动全国、持续半年多的“西安交大一附院拐骗女婴案”告一段落,葛倩茹因拐骗儿童罪获刑一年。

  昨日下午3时30分,葛倩茹被带至雁塔区法院,在羁押室停留了短短几分钟后,就站在了被告人席上,葛倩茹的母亲、被拐骗婴儿的家人等均未到场。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葛倩茹欲收养一名婴儿,于2009年11月21日凌晨5时许,来到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身着从该院护士更衣室盗取的医用白大褂,进入该院妇产科3号病房,以给蓝田产妇张兰芳所生的女婴(后取名严安哲)进行检查为由,从张兰芳的婶婶手中骗走女婴后,逃离现场。11月30日,葛倩茹在广东省东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拐婴儿被解救。

  今年5月19日的一审庭审后,葛倩茹的亲属与被害人严安哲及其法定代理人达成赔偿协议,葛赔偿对方1万元,被害人严安哲的法定代理人对葛倩茹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建议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昨日的判决中,法院认为,被告人葛倩茹以收养为目的,用蒙骗的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 拐骗儿童罪。雁塔区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葛倩茹的辩护人辩称,葛倩茹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且未对所拐骗的女婴造成伤害,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亲属谅解,意见属实,对葛倩茹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葛倩茹,判决听清了没有?”宣判完毕,审判员问道。“听清了,谢谢法官”,葛倩茹边哭边抹着眼泪,抬起头,当庭表示“我不上诉”。整个宣判过程只有10分钟。

  拐骗儿童罪

  是指利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使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以食品、玩具、娱乐等为诱饵,进行哄骗、诱惑,直接将儿童拐走;对家长或者监护人进行蒙骗后将儿童拐走;以偷盗手段将幼儿抱走。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目的一般是为了自己收养,但不是为了营利。

  《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对话葛倩茹

  没想到会判一年 谢谢法官

  一审宣判后,记者在雁塔区法院法警室采访了葛倩茹。半个多小时的交谈中,葛倩茹大多时间一直低着头,捏着折成四方块的判决书,泪流不止。

  自私点想,肯定是想缓刑

  记者:对这样的判决结果,你有什么想法?

  葛倩茹:没想到会判一年……法律会给知道悔改的人重新做人的机会,谢谢法官!

  记者:一审开庭后,你在看守所都想了些什么?

  葛倩茹:天天就是想判决结果会是什么样子……

  记者:那你猜测的判决结果呢?

  葛倩茹: 自私点想,肯定是想缓刑,一个月都觉得长,我对孩子没啥坏心,如果判得长了,心里就难受……

  记者:可你没上诉。

  葛倩茹:结果我能接受。我都想好了,哪怕判三年四年,我都不上诉…… 对不起母亲,出去后再报答

  记者:今天(8日)宣判你妈妈没有来?

  葛倩茹(啜泣):我也不知道(原因),上次来看我的时候只说让我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说起母亲,葛倩茹开始痛哭,“我对不起母亲,只能出去后再报答养育之恩了。”

  记者:你好像比开庭时瘦了?

  葛倩茹:压力很大,天天在想判决……

  根据判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葛倩茹的刑期自2009年11月30日至2010年11月29日止。

  他们原谅我了,我没想到

  记者:对以后有什么打算吗?

  葛倩茹:重新开始……会不会到另一个城市?我不知道。

  在落网、刑拘、开庭各个阶段,葛倩茹一直强调拐骗走婴儿是为了挽救她的爱情,归根结底是为了改变家中贫困的面貌。然而,她的“爱情”并没有因为她的“付出”得到一个好的结果,4月份之前,她的男友就表示“不再管她了”。

  那么,出狱后,葛倩茹还会挽回这段“爱情”吗?

  葛倩茹:不会(见他)了!

  记者:为什么呢?

  葛倩茹(没有一丝犹豫):没有为啥!

  记者:对受害人家属有什么要说的吗?

  葛倩茹(抹了抹眼泪):谢谢他们,听说 他们原谅我了,我没想到……

  接着,葛倩茹又补充了一句,“我出去以后会去看看小孩,即使他们拒绝……10天的感情,无法用言语表达的!”

  希望媒体帮我找到失踪的父亲

  采访快结束时,红肿着眼睛的葛倩茹提出一个请求,“你们能帮我找找我父亲吗?”

  她说,自己家境贫寒,为了挣钱,父亲葛双宽在2004年到山西运城打工,此后音讯全无。“我也曾找过,可一直没找到。”葛倩茹哭着说,父亲今年49岁,“希望能借助你们的力量,帮我找到父亲。”

  对话被拐婴儿父亲

  她没伤害我女儿 所以我能原谅她
  对于葛倩茹被判一年有期徒刑的结果,被拐婴儿的家人是怎么看待的?昨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如果以后有可能,我不排斥她来看我女儿。”被拐女婴的父亲严小红得知葛倩茹希望再见到自己的女儿后,表现出了宽容和谅解,并表示判决结果“比较人性化”。“她毕竟还是个孩子,以后的道路还很长,希望她能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来好好做人。”严小红说,葛倩茹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得到惩罚是应该的,“但她没有伤害我的女儿,这也是我能原谅她的重要原因。”

  各方反应

  葛家结果能接受

  昨日,判决两小时后,律师将判决结果电话告知了葛倩茹的伯父葛江宽,随后,在西安打工的葛江宽又打电话辗转联系到葛倩茹的母亲。“她妈说结果能接受,事情都这么长时间了……”葛江宽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看守所规定每月10日、25日是会见时间,到时他肯定要去看望侄女。

  辩护律师满意并出乎意料

  对于判决结果,葛倩茹的辩护人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卫东认为“还可以”。另一位辩护人、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则表示“很满意,甚至有些出乎意料。”他表示,将前往看守所看望葛倩茹并鼓励她出狱后重新开始生活。

  陪审员不判缓刑是为了教育她

  “这次没有判缓刑,主要是为了教育她,也希望起到警示作用。”在该案合议庭担任陪审员的西安交大人文学院法学系教师王继红说,葛倩茹的行为破坏了受害女婴的家庭关系,对其家庭造成心理伤害,并侵害了女婴受家庭监护和健康成长的权利,已构成 拐骗儿童罪。“但刑罚的目的也不仅仅是为了惩罚已有的犯罪,更重要的是预防犯罪。”王继红说,考虑到葛倩茹是初犯、偶犯,拐骗儿童的目的也是为了收养而不是获利,并没有伤害女婴,且最终得到被害人家庭的谅解,因此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社会学者“法里有情”体现人性化

  “我们的社会规范和制度并不是冷冰冰的一块"铁板",融合了法理和人情后显得更加人性化。”得知葛倩茹的判决结果后,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助理研究员谢雨锋称并不意外。

  由于此次案件中葛倩茹的行为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再加上受害人家属也表示谅解并建议减轻刑罚。“从个人发展来说,她只是个20刚出头的年轻人,不能由于一次错误就"一棍子打死",给个机会让她好好做人,以后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谢雨锋说。

  同时谢雨锋也强调,葛倩茹案毕竟是个案,“法里有情”并不适用于所有案例,对于那些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责任人必须承担应有的后果,“这样才能对受害者有一个交代。”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宁军

  华商报 实习记者王佳珂 采写
(责任编辑:刘晓静)



新闻连接:http://news.sohu.com/20100609/n2726591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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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悠闲 发表于 2014-8-9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子因拐骗儿童获刑 出狱后又因盗窃被捕



希望大家原谅我,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帮助,我一定会重新好好做人的。”2010年11月,当制造了轰动全国的交大一附院拐婴案的葛倩茹出狱时,她曾表示将好好做人。可还不到4年,她又犯事了:因涉嫌多宗盗窃案,葛倩茹昨日被雁塔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拐婴案回顾
  人流后害怕无法面对男友 进医院拐骗女婴
  2009年11月21日凌晨,20岁的葛倩茹假扮护士溜入西安一医院产科住院部,以作检查为由,骗取产妇及亲属信任,将出生15个多小时的女婴拐骗抱走。2009年11月30日下午,葛倩茹在广东东莞落网,被拐女婴被安全解救。
  被抓后,葛倩茹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还问“什么时候能放我出去?”之后她交代,之所以拐骗女婴,是因为自己未婚先孕,又怕遭村里人闲话,回乡探亲时便偷偷做了人流。之后又害怕无法面对男友,就在医院假装护士抱走了别人的孩子。
  2010年6月8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以拐骗儿童罪,依法判处葛倩茹有期徒刑一年。2010年11月29日,葛倩茹出狱。
  盗窃被抓现行
  说店主挎包好看试了一下 包里的钱没了
  可谁也没料到,今年7月1日,葛倩茹又被抓了。
  当天下午4时,紫薇田园都市一家内衣店里来了一个女顾客,一边试衣服一边和店主聊天套近乎。“我也没什么防备,她说我的包包好看,我就让她试背了”,店主唐某说,女顾客要求去试衣间照镜子,出来后选了1000多元的东西,谁知付账时,女顾客突然说银行卡丢了。
  感觉不对,店主就对店里的财物进行了简单清点,结果发现包里的1500元不见了。“她背着我的包去试衣间,出来后我的钱就不见了,不是她还能是谁?”店主说,这名女顾客来的这段时间没有他人进店。
  “我说我的钱不见了,她就要往出跑,我追出去把她拉住。”随后,店主报警,女顾客被抓。结果,警方一查,这个女顾客不是别人,正是几年前制造医院拐婴案的葛倩茹。
  另涉三起盗窃案
  转移店主视线盗窃 手机现金电脑都有
  除了这起案件外,警方调查发现,葛倩茹还涉嫌另外几起盗窃案。今年5月19日,葛倩茹流窜至紫薇田园都市商铺内,佯装挑选衣服,其间以该店门口有人停放车辆阻挡店主财路为由,指使店主出门与停放车辆车主交涉,而她伺机盗窃了店内3000元。
  5月23日下午5时,葛倩茹又来到紫薇田园都市一家服饰店内,佯装购买衣服,之后以手机没电为由,前往该店柜台内为其手机充电,随即她以前往隔壁店充电为由离开,葛某离开后,店主秦某发现其放在柜台内的一部iPhone4s被盗。
  6月6日上午10时,葛倩茹来到长安区樱花广场美妆店,与店主李某闲聊至当天下午4时许,她离开后,店主发现其放在店内的2900元、一张银行卡及一台iPad平板电脑被盗。其间店内并无第三人进入。这家店的店主李某说,葛倩茹在5月底至6月初天天来店里,也不买东西,就是聊天,还吹牛说很有钱。
  检察院批捕
  葛倩茹拒不认罪 主观恶性较深
  雁塔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葛倩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买衣服、试衣服为由,引开被害人注意,伺机盗取现金或财物,涉嫌盗窃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犯罪前科,可能逃跑或实施新的犯罪,有逮捕必要。华商报记者从雁塔区检察院获悉,在此次被抓后,葛倩茹拒不认罪,检方认为其主观恶性较深,严重危害他人财产安全,于昨日依法批准逮捕葛倩茹。
  拐婴案辩护律师
  将再做盗窃案辩护人“会见时一定要训她”
  “很意外,很失望。”曾在拐骗婴儿案中担任葛倩茹辩护律师的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对她再次涉嫌犯罪非常痛心。
  赵良善说,葛倩茹被抓时,他就已经知道了,因为这几年他一直和葛家有来往,也在经济上支持过葛倩茹。“她出狱后,给她叔叔的家具生意跑过销售,没干多长时间,还断断续续干过一些工作,但没有稳定过。”
  他说,葛倩茹的母亲这次又委托他做辩护律师,他想了些日子,决定还是代理此案,目前还没有办手续,“如果去会见葛倩茹,我一定得训她!” 华商报记者宁军通讯员张超http://news.sina.com.cn/s/2014-08-09/0145306560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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