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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拐六年儿童成功获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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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被拐六年儿童成功获解救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31 更新时间:2009-11-30 16:53:27 | 【字体:
近日,潮阳公安机关通过耐心细致工作,成功协助东莞警方解救2003年被拐入潮阳区的9岁男童郭某锋
    铜盂镇郭某辉由于没有生育男孩,产生了抱养男孩的念头,经人引领认识了胡某梅,在胡某梅的介绍下,六年前,一妇女自称丈夫要休掉她,抱着当时只3岁的郭楷锋以3万元的价格要卖给郭某辉收养,当时郭某辉并不知道郭楷锋是一名被拐儿童,就与该妇女达成了交易。在这次全国打拐专项行动中,郭楷锋被认定是一名被拐儿童。2009年11月27日下午,东莞警方一行5人来到潮阳区,要求协助解救1名2003年从东莞被拐卖到铜盂镇的男童。接报后,潮阳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配合东莞警方展开排查。经过近20小时的连续工作,11月28日中午12时许,办案民警发现一名在铜盂镇下岐村经营“贵州发廊”理发店的贵州人胡某梅与该案有关,遂将其传唤到派出所,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梅交代2003年12月份,她协助老乡王某铁将一名约3岁的男童以3万元的价格贩卖给铜盂镇潮下村一对夫妇收养的事实。根据胡某梅交代的线索,经摸查,确定收养被拐男孩的夫妇系潮下村郭某辉、曾某利夫妇,但办案民警赶到郭某辉家已是人去楼空。为了积极配合东莞警方做好解救工作,潮阳区领导对解救工作做出批示,要求当地党政积极配合警方开展工作,办案民警也通过郭某辉亲戚向他们夫妇讲明政策,耐心做思想工作,经过多方努力,28日晚6时许,郭某辉慑于国家法律威严及迫于压力,将其收养的男孩郭楷锋带到铜盂派出所,男孩被成功解救。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梅及被拐男孩已移交东莞警方。
   【同期声】收养人  郭某辉  后悔得很,钱也没有,养育六年白费了,非常后悔,希望别人不要像我这样做,被人骗,钱财两空。
    潮阳警方提醒有意收养儿童的群众,收养儿童要通过合法的方式,可以向民政部门或福利院申请领养,不要充当人贩子的帮凶,非法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是一种犯罪行为。
   【同期声】潮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郭伟  根据我们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收买方也要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
    潮阳警方呼吁以前有收养儿童的群众要主动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协助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儿童,争取从轻处理。
http://www.stcytv.com/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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