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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院开审一起团伙贩卖儿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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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艾妈 发表于 2010-9-4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在我省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团伙拐卖儿童案件。涉案被告多达35人,年龄从29岁到62岁不等,其中女性被告占一半以上。     据悉,从2007年5月至今年年初,李东贵、王顺兰夫妇伙同樊慧、孙艳等35名被告,先后拐卖17名儿童,卖至湖北、福建等地。孩子卖价从6千元至4万元不等。     检方指控称,2007年5月,李东贵、刘舒林在二戈寨三家村将陈某拐骗至大方县卖给樊慧。樊慧经杨兵江介绍,将陈某带至河北省以2.45万元的价格卖给温某夫妇。陈某后被公安机关解救。     2009年5月,姚洪香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孙某带至福建长乐县金峰镇,通过刘赛利等人介绍,姚洪香以3万元的价格将儿子卖掉。     61岁的福建人刘赛利已是满头白发,为了几百元到千元的介绍费,她参与了拐卖两名儿童的犯罪;     年仅29岁的李东贵拐卖儿童最多,高达11人。遇到生病的孩子,他和同伙毫无人性的将孩子随意丢弃在路边。每卖完一个孩子,他又会和同伙在贵阳太慈桥、黄金路、东站、二戈寨等城郊接合部寻找作案目标。     ……
    检察机关认为,这35名被告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

新闻链接:http://www3.xinhuanet.com/chinanews/2010-09/02/content_207979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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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斯布拉克 发表于 2010-9-4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行不义必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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