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邮报》评论说,《最后的孩子》使约翰·哈特跻身于美国伟大作家之列,年轻的他已经接近马克·吐温、福克纳等前辈大师的文学高度。
强尼是故事的主人公,13岁,成熟,坚强、勇敢、有担当,偶尔流露出的小孩天真脆弱的一面却叫人心痛得直想流泪。 作者的描写充满悲情色彩,很容易将人带进故事情境,于是从第一句开始,你便被紧紧抓住。文字的勾人魅力不是每个写作者都懂得运用,我看作者约翰·哈特的简介,非科班出身,从事过法律工作,还做过与金融相关的职业,我想除了他喜欢写作与阅读外,丰富的生活经验是他写作的源泉。 一切源于一起孩子失踪谜案,两年前,强尼的妹妹在校园里被人拖上车。这是一个死案,时间拖得越久,警方越无意了结,强尼决定:一切靠自己,这也成了他今后的人生法则。 他拿着小镇的地图,进入密林深处…… 另一方面,警探亨特一直在默默关注和保护强尼,而且他对强尼的母亲有特殊情愫,这个美丽妇人的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心。亨特的误判增加了破案的难度,反而是勇敢的强尼在密林中有所发现。 我们仔细回味,就可以觉得这不止于是一个孩子的故事,任何人遇到挫折的时候,都能够从这里得到新的勇气。哈特刻画了一个真实可信的少年主人公的形象,其中对于儿童心理有非常深入的描写,可以帮助做父母的人了解自己的子女。加上镜头感十足的场景描写,融入神秘氛围和惊悚元素,又充分调动人类的情感,使得这不是一本随处可见的通俗推理小说。(宣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