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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的乞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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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纸鹤 发表于 2011-2-15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代汉语小词典》将乞丐解释为:“生活没有着落而专靠向人要饭要钱过活的人。

由于乞丐这个社会角色所具有的特性,笔者所论及的乞丐具体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以各种手段稳定地以向别人乞讨为主要生活内容的人。在五天的观察中,笔者一共遇到了十一位乞讨者,其中男性九人,女性两人;年老者四人,中年者三人,青壮年两人,儿童两人;残疾者和存在健康问题者约有五人;根据笔者观察和了解,这十一位乞讨者均为农民出身;通过乞讨可以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其中多半以上的乞讨者在较偏远的地方租房居住,其他散居于火车站地下通道等处。行乞时间大约在上午九点到下午六点之间波动,行乞时间的长短与收入多少、天气情况好坏密切相关;没有意外情况他们的日平均收入都在三十元以上,月收入超出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两倍以上。乞讨方式多样,但总的来看都是基于出卖自尊上的延伸,如残疾人展示残疾部位、老人用其沟壑般的皱纹、儿童用其天真无辜的眼神,对弱势群体的怜爱以及对一些超出伦理接受范围举动的反映程度就是乞讨者的收入。     本文来源:http://view.news.qq.com/a/20110215/0000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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