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实施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推动妇女儿童事业迈上新台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gdxw/20110420/083251047.html 2011年04月20日 08:32 来源:经济日报
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李菲)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五届三次全体会议19日在京召开,审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妇儿工委主任刘延东出席会议强调,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基本国策,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与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认真制定实施新的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努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迈上新台阶。
刘延东指出,2001-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实施以来,男女平等观念和儿童优先原则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受教育程度和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进一步提高,就业人数稳步增加,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和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妇女儿童事业成绩显著。
刘延东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作为妇女儿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制定实施新的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抓手,努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促进妇女儿童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切实保障妇女公平就业和土地承包等各项经济权益。要着力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参与竞争、寻求发展的能力。要切实维护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更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加强流浪儿童救助,着力解决好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教育、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要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和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刘延东要求,相关部门要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狠抓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工作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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