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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新疆伊宁市每名孤儿每月可领取360元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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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5-14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伊宁5月13日电(朱景朝 孙文利 庄娟)孤儿是全社会最值得关爱的群体之一,为了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从2011年1月开始,新疆伊宁市开始对孤儿发放每人每月360元的基本生活费。
  记者从伊宁市民政局了解到,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对象限于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申领孤儿基本生活费有一定的程序,首先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携带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失踪证明,同时提供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孤儿本人照片。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报,经县(市)级民政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
  伊宁市民政局今年3月组织人员逐户逐人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审核。5月初,对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下的212名孤儿(其中城市户口121人,农村户口91人)分两批发放了孤儿生活费,共发放孤儿生活费91万余元,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
http://news.xinmin.cn/domestic/gnkb/2011/05/13/10717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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