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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非亲生儿童入户必须经过DNA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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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6-1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穿名牌喝酸奶 于 2011-6-11 00:18 编辑

非亲生儿童

  入户先测DNA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亮、通讯员粤公宣报道:最近,广东警方表示,将狠抓五类人员DNA样本采集工作。非亲生儿童必须经过DNA检测,比对全国“打拐”数据库,确认为非拐卖儿童后方能入户。今年前五个月,通过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广东确认了37名被拐儿童身份。

  DNA样本采集的五类重点人员分别是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

  广东是失踪儿童快速寻查机制首创地区,今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已通过快速寻查机制共帮助家长找到失踪儿童264名。警方表示,对其中疑似被拐卖儿童的,要采集生物检材经刑事技术部门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对非亲生入户的儿童,必须采集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确认为非被拐卖儿童后,才能办理入户手续。各级公安机关将从户籍管理、学籍管理、收养登记、计生信息、卫生防疫信息等入手,逐户逐人排查,确保一个不漏。

  今年1至5月,广东省采集血样数新增1430份,共检验及入库DNA信息数2529份,通过全国“打拐”DNA数据库确认37名被拐儿童身份,确认儿童数量居全国第3位

http://news.sina.com.cn/c/2011-06-01/1522225697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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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小梁 发表于 2011-6-1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办法好,杜绝来路不明儿童,需要国家各职能部门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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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晨 发表于 2011-6-1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希望各地都能效仿,只有遏制源头,才能杜绝买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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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ouzhong80 该用户已被删除
xuyouzhong80 发表于 2011-6-1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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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 发表于 2011-6-1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听着感觉这方法不错,挺好,只是他们收买孩子的家庭都是有心病的人,亲朋好友间最好都要捂着掖着,哪能轻易向警察说是非亲生?非亲生又是哪来的?救人救彻,治病治根,要杜绝这现象,应该规定往后所有的上户口婴儿都DNA备底,可以向家长收取一两百的费用,我们总是听说科技很发达,国家很富强,不就是备份DNA嘛有那么困难?总不能停留在纸上谈兵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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