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251|回复: 0

[打拐成果] 15岁少年逼同龄女孩“坐台” 警方成功解救

[复制链接]
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6-14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潍坊新闻网6月14日讯  6月8日下午,当邱某在高密市咸家工业区一家KTV房间里,见到5天未见面的妹妹邱某某时,禁不住放声大哭。遭受了5天非人折磨的邱某某,跪倒在了高密刑警大队办案民警的面前,感谢他们帮助自己脱离了“火坑”。

        6月7日下午5时许,高密刑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家住醴泉街道邱某的报警电话,请求帮助查找失踪了4天的妹妹邱某某。邱某称:自己的妹妹今年15岁,是高密某职业学校的学生。6月2日下午2时许,在学校门口被一名叫“宝”的男子骗上出租车后,至今未归。警方随即展开调查。

        6月8日上午,邱某与“宝”通过电话取得了联系,但对方说,如果想见人,必须拿10000元现金。当天下午,民警确定了“宝”的真实身份及藏身地点后,在高密市咸家工业区一家KTV房间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宝”,并将被害人邱某某解救。

        邱某某向警方讲述了这几天噩梦般的经历,6月2日上午7时许,她接到一个陌生男孩的电话,说是她的一个同学,在校门口找自己有事,她便来到学校门口,见到了一个自称“宝”的陌生男孩,该男孩称是她同学的朋友,因为她同学有事有求于她,不好意思开口,便想通过“宝”约她中午一起吃个饭,被她当场拒绝。下午2时许,她和一个女同学正在学校门口说话,她的一个男同学和“宝”又来叫她,说有点小事要麻烦她去看看,把她叫到了一辆出租车上。他们来到了位于高密市大牟家镇一家KTV歌厅。到了歌厅,两个服务员过来给她换衣服、化妆,这时她开始感觉不对劲了……立即找到“宝”,让他送自己回学校。不曾想,“宝”上来就给了她三巴掌,让她好好听老板的吩咐,在歌厅“坐台”,从事陪侍服务。因为自己坚决不“坐台”,第二天上午,“宝”就把她拖到KTV二楼的一个房间,先是语言威胁、殴打,后又对她实施了强奸。此后几天,“宝”先后3次强奸了她,并逼迫她到高密市的多个茶楼、歌厅从事陪侍服务。


        经查,绰号“宝”的男子姓张,今年15岁,高密市姜庄镇人,小学毕业后以替朋友招揽生意为业。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刘扬 黄启先)
复制内容责任编辑:  wfnews
http://www.wfnews.com.cn/index/2011-06/14/content_963305.ht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24 00:01 , Processed in 0.037067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