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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贩婴夫妻”逃亡8年终被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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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很简单 发表于 2011-6-24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经轰动一时的广西特大贩卖女婴案作出一审判决。“贩婴夫妻”刘玉杰、杨五妮,均犯拐卖儿童罪,丈夫刘玉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妻子杨五妮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玉杰的父亲刘建礼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阅读提示
  1 废品店做据点
  专门收购女婴
  上午10时30分,随着法官一声令下,刘玉杰、杨五妮、刘建礼被相继带上法庭。自去年8月6日刘玉杰夫妻俩被相继抓获后,这还是夫妻俩第一次见面。
  今年41岁的刘玉杰夫妇是河南人。10年前,两人在南宁市横县百合镇东郭村开个废旧物品回收店,生意还不错。夫妻俩将刘玉杰的父母也从河南接到横县,帮助看店和照顾3个孩子。
  2003年3月,刘玉杰的一位河南老乡韩某给他打电话,询问想要女婴,找到一个女孩给他1500元。刘玉杰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于是把想要个女婴的事跟周围的人说。2003年3月初开始,陆续有人将女婴抱来卖给他们。他们花700元或800元不等的价格,把女婴买下。到当年3月中旬时,总共买了7个女婴。7个女婴被放在他们租住的房子,由刘玉杰的父亲刘建礼和母亲姬秀兰(另案处理)负责喂养照看。
  2 租车跨省运女婴  二次贩运被发现
  2003年3月14日,刘玉杰、杨五妮夫妇雇请张某(已判刑)驾驶红色奥拓出租车,从河南开到横县百合镇贩运女婴。3月18日,刘玉杰夫妇和父母等人将7名女婴从废旧物品回收店二楼,转移到一楼大厅内装运上张某的车,刘玉杰、杨五妮跟车携带女婴到河南省。
  到达河南后,刘玉杰将7名女婴以1万多元的总价卖给韩某,在收取了1500元现金后,余款等下一次贩卖女婴时一并结算。刘玉杰将其中的1000元给张某作为部分运费,500元留下来做伙食费。
  从河南回到横县后,刘玉杰夫妇俩再次到处张罗购买或捡弃婴。10来天时间,就物色到13名女婴。同年3月26日,夫妻俩再次雇请张某,从河南省商丘市开红色奥拓出租车到横县百合镇。
  3月29日晚,刘玉杰夫妇和父母将13名女婴装运上张某的车,准备继续携带女婴到河南省贩卖。次日凌晨,张某的出租车在途经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桂林市永福县路段时,因车辆发生故障,被迫停车维修。在修车过程中,刘玉杰、杨五妮放在路边草丛中的两袋婴儿被他人发现,并报警。刘玉杰夫妇害怕罪行败露而逃走,并带信给其父母一起逃走。
  张某将车修好后,开车到桂林高速路口时,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解救了将被贩卖的13名女婴。
  3 逃亡8年终被擒 夫妻行为属共犯
  刘玉杰夫妇及其父母先后逃到黑龙江。2007年夏,刘玉杰的母亲姬秀兰以为“风头”过了,悄悄潜逃回老家被捕。姬秀兰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但她对儿子、媳妇和老伴的行踪只字不提。去年8月,刘玉杰夫妇、刘建礼在黑龙江省躲藏了8年后,终于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刘玉杰、杨五妮、刘建礼以出卖为目的,收买和捡回婴儿共20名,并予以贩卖,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三被告人共同拐卖儿童,是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刘玉杰、杨五妮提出犯意、积极实施、分工配合、联系运输和购买婴儿,在犯罪中均起了主要作用,是拐卖儿童的主犯,杨五妮作用相对较小。刘建礼参与购买,协助护理婴儿和转运婴儿,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宣判后,刘玉杰夫妇双双表示要上诉,刘建礼表示服判。
  “贩婴夫妻”及父亲在庭上听候宣
http://epaper.gxnews.com.cn/ddshb/html/2011-06/24/content_18373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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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6-2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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