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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岁] 2011年7月14日 【山东】济南泉城广场附近马路上睡觉的乞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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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格 发表于 2011-7-16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麦吉 于 2011-7-19 20:09 编辑

乞讨儿一

乞讨儿一


乞讨儿一
照片0073.jpg

乞讨儿二
照片0071.jpg


照片0072.jpg



当时都在睡觉,我只能凑近拍到这些,都直接睡在马路边的地面上,两个孩子看似6.7岁,一男一女,跟他们一块的还有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看到孩子们,心里一直难以释怀,我有真的希望那男人真是他们的亲人,但怎么让孩子直接睡在地面上那,心寒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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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今 发表于 2011-7-18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6、7岁了,应该享受九年义务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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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今 发表于 2011-7-18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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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青妈妈 发表于 2011-8-5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网站首页看到,公安部已经把乞讨儿列入摸排对象, 并鼓励群众报警,请好心人一定要报警啊!

  13类重点摸排对象为:1、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儿童;2、非亲属关系申报办理户口的儿童;3、与家庭成员户籍地址不在同一地市的儿童;4、落户时间与出生时间相差较长的儿童;5、街头流浪、乞讨、卖花、卖艺的儿童;6、被强迫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7、民政部门福利、救助机构内的儿童;8、办理收养登记的儿童;9、无出生记录或涉嫌伪造、变造出生记录的儿童;10、卫生部门有防疫登记但无户籍登记的儿童;11、计生部门掌握的非亲生儿童;12、教育部门有入学登记但无户籍登记的儿童;13、群众检举的来历不明儿童。
为避免“打草惊蛇”招致犯罪分子报复或将被拐儿童转移,公安部引导民众发现疑似被拐儿童后拨打110报警,不要随意在网上发布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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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对想 发表于 2011-8-10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喜欢,请大家鼓掌支持,谢谢













五莲论坛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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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秀 发表于 2011-10-10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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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11-2 17:22
不送孩子读书应该是违返义务教育法的.关注他,帮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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