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桐乡务工的四川人张某的堂弟结婚多年,却一直未育,因此很想领养一个孩子,希望堂哥能帮他这个忙。张某想到了朋友王某4个月大的女儿,但对方没有同意。没想到,领养不成的张某竟趁王某家里没人的时候偷走了孩子。昨天,张某被桐乡市人民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0个月。据悉,这也是桐乡市人民法院首次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刑罚。 4个月的女婴失踪 “我的女儿被人偷走了!”今年3月的一天,桐乡警方接到了王某的报警电话。王某称,当晚8时许,她丈夫回到租房时发现,出生4个月的女儿不见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了王某在崇福的暂住处。经查,附近的租房只有王某的租房被盗,但房间内的物品没有翻动的痕迹。 桐乡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崇福派出所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民警询问得知,王某有一个朋友张某最近表现异常,自己已经40多岁了,没有子女,对王某的孩子疼爱有加。警方据此判断,张某有犯罪嫌疑。 面对民警,张某一开始显得很平静,矢口否认王某丢孩子的事情与自己有关。但是细心的民警还是发现了张某的异常,经进一步询问,张某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偷孩子的事实。 收养不成改为偷 原来,以前张某在桐乡打工时认识了住在自己隔壁的贵州人王某。王某有一个女儿,聪明又可爱,张某非常喜欢。随着两家交往的深入,张某与王某两家认了亲,王某的女儿称张某为“干爹”,而张某对这个干女儿也疼爱有加。后来,张某离开了原来住的地方,但两家的联系没有中断。 去年年底,王某又生育了一个女孩,张某也很喜欢这个孩子,多次说要收养这个孩子。王某曾半认真半开玩笑地答应张某将这个小孩送给他,但因小孩的父亲不同意,后来此事不了了之。 但是,张某的心里却一直打着小算盘,一心想把这个小孩弄到手。原来,张某的堂弟张某某结婚多年却一直没有生育小孩,总觉得生活中少了些什么,于是产生了领养孩子的念头,并希望堂哥能够帮忙物色领养一个孩子。张某对此一口答应。 明要不成,张某便心生一计:何不去将小孩偷来呢?反正王某说过要把小孩送给自己的。于是,张某多次前往王某住处伺机窃取这个婴儿,但均因王某家里有人未能得手。今年3月的一个晚上,王某夫妇正在上班,张某于是趁机将女孩偷走,并于次日上午将其送到了堂弟处。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做法已经触犯了法律。 http://www.cnjxol.com/xwzx/jxxw/jxshxw/content/2011-07/26/content_174306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