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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10岁哥哥勇救被拐妹妹 人贩子一审被判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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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宝 发表于 2011-8-31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穿名牌喝酸奶 于 2011-8-31 21:53 编辑

看见3岁妹妹被陌生人带上出租车准备拉走,年仅10岁的哥哥勇敢地冲到出租车旁,死死拉住车门不让开走,并大声呼救。治安人员接到市民报案后,将人贩子抓获,同时将这对小兄妹解救出来。昨天,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拐骗儿童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拐骗儿童的被告人丁平波有期徒刑两年。

哥哥不准陌生人带走妹妹

今年5月29日凌晨两点左右,3岁女孩小涵(化名)在昆明市昆都玩耍时,中年男子丁平波看见她独自一人,便走近她问:“小朋友,你是一个人吗?叔叔给你买蛋糕吃好吗?”小涵回答:“有妈妈和哥哥,妈妈买冰淇淋去了,买好冰淇淋还要去上厕所,哥哥在那边卖花。”

为了哄骗小涵,丁平波跑到蛋糕店里买了一块蛋糕给她后,抱起小女孩,在新闻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将小女孩放在副驾驶座上。只有10岁的小超(化名)看到妹妹被人带上车后,跑到车前,死死拉住车门,不让陌生人带走妹妹,还大声呼救:“有人把我妹妹拐走了。”丁平波打开出租车后排车门,准备连同小超一起拉上车带走。

此时,有人及时向昆都治安人员报警,几名治安人员赶到后将丁平波抓住,并把两名小孩和丁平波一起带到治安岗亭里询问。

当小超的妈妈李女士上完厕所出来,发现两个娃娃不见了,非常着急,有人告诉她:“你两个娃娃差点被人拐走了,他们在治安岗亭里。”李女士急忙跑到治安岗亭里,看见两个娃娃后,抱在一起痛哭……

事后,丁平波被公诉到五华法院。

人贩子辩称当时喝多了

昨日庭审时,公诉机关指控丁平波犯拐骗儿童罪。丁平波说:“法官,我当天一共喝了6公两白酒昏昏沉沉的。当晚,我看见小女孩一个人时,她长得很可爱,想到自己离婚后,女儿一直跟着前妻,心里很难受,就想把她领回去自己养。我错了!”

公诉人是非常清醒的。即便丁平波是醉酒状态,并不影响对他的定罪量刑,但鉴于丁平波没有将小女孩拐骗走,属于犯罪未遂,建议法院对他从轻处罚。

五华法院审理认为,丁平波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但拐骗儿童未遂,可从轻处罚。

据此,五华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丁平波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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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为法官打分

昨日,五华法院审理这起案件时,还特别邀请了25名律师参加旁听,并请律师为审判法官打分及提意见。打分内容包括法官着装、普通话是否标准、开庭时间是否准时等多方面。

(柏立诚)

http://news.21cn.com/caiji/roll1/2011/08/31/90134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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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8-30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诱骗小孩当女儿 男子被判拐骗罪

(云视网讯)俗话说,要钱得自挣,要儿得自生。可中年男子丁平波也许不这么认为。由于自己的孩子长年不在身边,一次醉酒之后,他竟然想把别人孩子占为己有。今天8.30,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丁平波已经构成拐骗儿童罪。
在五华法院的第一审判庭,被告人丁平波正在接受审理。我们了解到丁平波本身也有一个女儿,但在2005年离婚时,孩子被判给了对方。在2011年5月29号凌晨,当丁平波在昆都门口遇到不满三岁的小女孩小韩时,觉得她非常可爱,于是就萌生了把孩子带回去自己养的念头。
丁平波说,当时他在昆都喝了酒,出门之后就看到小韩和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在路边,他觉得大半夜的,两个孩子还在路边逗留没人照管,很可能是孤儿,于是就过去跟他们说话,小韩言语间稚气而又可爱的样子,勾起了他对女儿的回忆,想到两个孩子在深夜可能肚子饿了,他就到一旁的蛋糕店买了一些蛋糕给他们,而后,他抱起小韩,谎称带她去找妈妈,就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当他把小韩抱上副驾驶位的时候,旁边那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忽然死死拉住车门,并大喊:有人要拐走我的妹妹。原来,男孩是小韩的哥哥小超。见到小超大喊不止,丁平波慌乱中又下车来,打算把小超拉到后排座位一起带走。周围路过的群众觉得不对劲,就向附近的治安员报告了这一情况。当治安员赶到时,他还在使劲推拉小超上车。随后而来的警察把醉醺醺的丁平波带到治安岗亭接受调查,此时,小韩的妈妈也回来了,原来这个粗心的母亲自己赶着去上厕所,就把两个年幼的孩子留在了路边,没想到刚出去几分钟,孩子就差点被人拐走。酒醒之后,丁平波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对自己的行为也是供认不讳。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出,丁平波拐骗儿童属于未遂状态,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建议法庭在对他有期徒刑5年以下的幅度量刑。经过审理,五华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丁平波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丁平波当庭表示,他并不打算上诉。http://news.yntv.cn/content/18/20110830/162837_18_3805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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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8-31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危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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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如意宝宝 发表于 2011-8-31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蛋糕诱拐小女孩当场被抓 男子领刑2年

本帖最后由 穿名牌喝酸奶 于 2011-8-31 21:52 编辑

  凌晨2时许,超萌的3岁女孩小涵和哥哥小超还在路边玩耍,身边没有大人,于是成了丁某的诱拐对象。丁某给小涵买蛋糕,然后就想把小涵带走,幸好被市民发现,不然后果难于预知。
  但想说的是,大晚上的,家长带着孩子玩到那时候,实属不该。
  在此还是要奉劝各位家长,出门在外,别随便把孩子独自放在外边,难说遇到什么居心叵测的人。当然,家长也应该早点带孩子回家。
  看到3岁的可爱“小萝莉”,你会怎么办?丁某选择的是,用蛋糕之类的美食哄骗后,想直接抱走。昨日,五华法院对该案开庭,丁某被控拐卖儿童罪。法院邀请了25名律师到庭进行观摩。
  用蛋糕哄骗,“小萝莉”险被抱走
  丁某当庭供述称,今年5月29日凌晨2时许,其在昆明市新闻路昆都路口,见未满3岁的女孩小涵(化名)及其哥哥小超(化名)在路边玩耍,身边没有大人,因为看小女孩很可爱,就跟她说话。问小涵想不想吃蛋糕。见小涵点头,丁某便走到附近一家糕点店要买蛋糕。
  据该糕点店店员称,由于时间太晚,他们正准备关门,卷帘门刚放下,一男子(丁某)钻了进来,说要买东西。
  丁某称,买了20块钱的糕点,回到小涵和小超身边。哄了几句以后,他就抱起小涵,并骗小涵是带她去找爸爸妈妈。他把小涵抱进一辆出租车上,准备带走。
  这时,小超见妹妹被带走,慌忙上去死死拉住车门,并大喊,“她是我妹妹,还我妹妹。”见状,在场的群众向昆都的治安人员报警。小超的叫喊惹急了丁某,他下车准备将小超也拉上车,但被赶来的治安人员抓获,带到治安岗亭。
  几分钟后,小涵兄妹的母亲蒋某神色慌张地赶到现场。警方介绍说,当晚她带着两个孩子到昆都找老乡玩,在准备回家时,蒋某突然想上厕所,便嘱咐孩子别走开,去了厕所。等出来一看,孩子不见了。是一个老乡把她带到岗亭,并告诉她“孩子差点被骗走”。
  “我是想抱回去自己养。我错了!”
  昨日庭审,丁某称自己事发前喝了些酒,当时有些迷糊了。“记不清怎么去昆都,和谁去,去干什么。” 丁某介绍说,自己2005年和妻子离婚,有一个女儿由妻子抚养,但去向不明。“我看到那个小姑娘(小涵),以为是孤儿,看她很可爱,就想抱回去自己养。很庆幸没成功,我做错了,希望法庭给我个改过的机会。”
  公诉人认为,丁某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其犯罪未遂,且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减轻处罚。丁某的辩护律师表示对罪名无异议,但认为丁某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建议处以拘役或者缓刑。对此意见,公诉方并不认同。
  经过审理,法庭在合议之后当庭作出判决:法院认为丁某拐骗儿童罪罪名成立,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遂。对于辩护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法院最终判处丁某有期徒刑2年。丁某当庭表示服判。
  庭审后,旁听的25名律师代表不约而同地给此次庭审打了高分。云南天台律师事务所尚显达律师认为此次庭审“在全省法院都能起到模范作用。”其称,以往的刑事案件审理,有时会有控辩双方地位不平等的现象,但此次庭审“控辩双方都是站在一条起跑线上”。对于打分的形式,其称,表现出审判的公开透明,体现了司法公正。
http://news.21cn.com/caiji/roll1/2011/08/31/90134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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