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穿名牌喝酸奶 于 2011-8-31 21:53 编辑
看见3岁妹妹被陌生人带上出租车准备拉走,年仅10岁的哥哥勇敢地冲到出租车旁,死死拉住车门不让开走,并大声呼救。治安人员接到市民报案后,将人贩子抓获,同时将这对小兄妹解救出来。昨天,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拐骗儿童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拐骗儿童的被告人丁平波有期徒刑两年。 哥哥不准陌生人带走妹妹 今年5月29日凌晨两点左右,3岁女孩小涵(化名)在昆明市昆都玩耍时,中年男子丁平波看见她独自一人,便走近她问:“小朋友,你是一个人吗?叔叔给你买蛋糕吃好吗?”小涵回答:“有妈妈和哥哥,妈妈买冰淇淋去了,买好冰淇淋还要去上厕所,哥哥在那边卖花。” 为了哄骗小涵,丁平波跑到蛋糕店里买了一块蛋糕给她后,抱起小女孩,在新闻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将小女孩放在副驾驶座上。只有10岁的小超(化名)看到妹妹被人带上车后,跑到车前,死死拉住车门,不让陌生人带走妹妹,还大声呼救:“有人把我妹妹拐走了。”丁平波打开出租车后排车门,准备连同小超一起拉上车带走。 此时,有人及时向昆都治安人员报警,几名治安人员赶到后将丁平波抓住,并把两名小孩和丁平波一起带到治安岗亭里询问。 当小超的妈妈李女士上完厕所出来,发现两个娃娃不见了,非常着急,有人告诉她:“你两个娃娃差点被人拐走了,他们在治安岗亭里。”李女士急忙跑到治安岗亭里,看见两个娃娃后,抱在一起痛哭…… 事后,丁平波被公诉到五华法院。 人贩子辩称当时喝多了 昨日庭审时,公诉机关指控丁平波犯拐骗儿童罪。丁平波说:“法官,我当天一共喝了6公两白酒昏昏沉沉的。当晚,我看见小女孩一个人时,她长得很可爱,想到自己离婚后,女儿一直跟着前妻,心里很难受,就想把她领回去自己养。我错了!” 公诉人是非常清醒的。即便丁平波是醉酒状态,并不影响对他的定罪量刑,但鉴于丁平波没有将小女孩拐骗走,属于犯罪未遂,建议法院对他从轻处罚。 五华法院审理认为,丁平波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但拐骗儿童未遂,可从轻处罚。 据此,五华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丁平波有期徒刑两年。 相关新闻 请律师为法官打分 昨日,五华法院审理这起案件时,还特别邀请了25名律师参加旁听,并请律师为审判法官打分及提意见。打分内容包括法官着装、普通话是否标准、开庭时间是否准时等多方面。 (柏立诚) http://news.21cn.com/caiji/roll1/2011/08/31/901340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