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菲) 不幸的云南少女李某在未满14岁时遭到强奸,随后被拐卖到乌兰察布市。日前,她被昆区刑警二中队成功解救。
8月20日,昆区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队突然来了一名怯生生的小女孩,她自称姓李,云南人,于去年被一名姓陈的武川人拐卖给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农民贺某。今年,她给贺某生下一个孩子。因贺某打骂她,她逃离贺家请求救助。李某的遭遇引起了民警的关注,因属地不在包头,他们向上级领导汇报后,最终由公安厅确定此案由二中队主侦。8月21日,二中队侦查员驱车赶往武川和察右中旗,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和贺某抓获。
据两名嫌疑人供述,2009年初,陈某在武川县哈乐镇认识受害人李某,发现李某防备心理较差,于是心生歹念,将未满14岁的李某强奸,之后又多次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并致李某怀孕。担心事情败露,2010年4月,陈某将李某带到乌兰察布市。在一家小旅馆落脚后,他自称李某想在这里找个人家,请店主帮忙牵线。店主将陈某介绍给腿有残疾的贺某,陈某将李某已经怀孕的事告诉了贺某。贺某因家庭贫困一直未婚,看到李某模样还算周正,就答应娶李。他带李某打胎后,又给了陈某600元钱,就将李某“娶”回了家。两个月后,李某再次怀孕,贺某曾带李某回到李某母亲位于武川的家,李母对此很是无奈,但因法律意识淡漠并未报警。今年,李某给贺某生下了孩子。8月19日,贺某因琐事打了李某,李某于是搭乘他人的运猪车来到包头,从甲尔坝附近下车后,辗转来到刑警二中队报警。经了解,李某的母亲早年嫁到武川,并于2009年将李某从云南接到武川,不料女儿到武川后竟遭强奸并被拐卖。目前,陈某和李某被刑事拘留。 http://www.northnews.cn/2011/0831/47446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