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9月2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孤儿保障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全国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我省孤儿保障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副省长刘昆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刘昆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两个《意见》精神,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以妥善安置和加强教育矫治为重点,推动和帮助孤儿、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广泛开展“接流浪未成年人回家”活动,防止再度流浪。二是以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流浪未成年人人性化服务、关爱性救助为重点,切实维护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省级财政从2011年起安排专项资金,对地方支出孤儿基本生活费给予补助。采取更加主动的保护救助措施,及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为其提供亲情化、关爱型服务。加大综合治理和救助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纵流浪未成年人乞讨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三是以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孤儿专业保障和流浪未成年人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十二五”期间各市、县(市、区)要建设至少一所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各地要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人口超过80万的县(市、区)要逐步建成设施相对独立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一步完善救助保护网络体系。 刘昆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努力开创我省加强孤儿保障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新局面。 http://news.southcn.com/g/2011-09/21/content_30265048.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