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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济宁邹城:虎毒不食子 亲娘却将宝宝当商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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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10-20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穿名牌喝酸奶 于 2011-10-20 16:18 编辑

齐鲁网讯 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对于母亲而言,孩子无疑是自己的心头肉,而不久前,济宁邹城市警方破获的一起特大拐卖婴儿案件中,让人们大感意外的是,亲手将宝宝们当做商品进行销售的卖主竟然就是这些孩子们的亲娘。
  记者来到了邹城市社会救助站,在这里我们见到了被民警刚刚解救出的三个婴儿。
  邹城市社会救助站站长孔德华:在9月20号左右,邹城市刑警队通过解救送到咱们救助站来三个孩子。这三个孩子大约有三四个月大,最小的一个也就是刚出了满月。
  躺在床上的三个婴儿,都显得非常可爱,眼神中闪烁着干净与纯真,可是谁曾想,就在他们进入救助站之前,却经历着他们刚刚踏入人生的一场劫难。
  孔德华:这一个孩子,当时屁股已经浸的挺烂了,光打点滴打了半个多月。现在基本上已经恢复的很好了。
  原来三个可怜的小家伙刚出生,就被亲生母亲抛弃,被当做商品卖了出去,但是他们还只是这起特大拐卖婴儿案件中的一小部分。这些被解救的被拐婴儿家乡究竟在哪里,是通过什么途径被拐卖,又是怎样被民警解救的呢?
  邹城市公安局民警陈庆伟:2011年三月份的时候,我们在侦破一起案件过程当中发现有一条线索,涉及到在我们辖区以内,有贩卖儿童的现象。我们了解到,有一部分四川人,他就以自己生孩子然后把自己生的孩子卖掉为营生从中获利。
  民警通过调查发现,此案是一个涉及四川以及山东的跨省犯罪团伙。来自四川省布拖县的孕妇在即将生产时,与在邹城专门贩卖婴儿的中间人取得联系,然后由他们在周边地区寻找买家。
  民警陈庆伟:经过近几个月的经营,初步确定了嫌疑人,为40岁左右的男子,系香城镇姓张村张某,看庄镇的岳某。发现二人开着一辆红色的面包车,经常拉着一些来历不明的人员,而且显着很神秘。
  经过民警五六天的摸排与跟踪,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之后,2011年9月16号晚十点,趁二人在家睡觉之际,民警果断对他们实施抓捕。
  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一般婴儿在出生后往往要经过5、6次的转手,他们在中间提取部分介绍费。孩子的父母在拿到钱之后,立即返回原籍,而且他们全部是以绰号相互称呼,从不讲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
  犯罪嫌疑人张某:他们那边人不在乎,他们生完之后就卖,也没看出多疼的上。一个孩子四万左右。那边女孩便宜,也就是两万多至三万多。
  犯罪嫌疑人岳某:我没寻思能犯法,文化程度低。我现在非常惭愧,觉得对不住这些小孩。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张某和岳某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拐卖儿童罪,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期。而收买被拐卖儿童同样也构成犯罪,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编后:提醒大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三十五周岁,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可以到民政部门登记,收养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http://www.jiaodong.net/news/system/2011/10/20/0114091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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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1-10-18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团伙贩婴"现生现卖" 人贩携产妇至买主处分娩直供

民警抱着被解救的孩子。


  找好买家,孕妇就地生子出售
  邹城警方打掉一跨省贩婴团伙,抓获19名嫌犯,解救3名婴儿  
  来自四川省布拖县的孕妇在即将生产时,和贩卖婴儿的中间人取得联系,由他们寻找买方,等四川籍妇女生下孩子后,买方抱着婴儿到当地医院给婴儿进行检查,将有病的婴儿退回,其他健康的婴儿,以男婴5万多元、女婴3万多元的价格卖出。
  勾结四川人贩子,带着即将分娩的四川妇女来到(山东)邹城等地,将这些妇女生下的婴儿以男婴5万多元、女婴3万多元的价格卖至山东省邹城、梁山、滕州等地的农村。近日,邹城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贩卖婴儿案件,成功解救出3名婴儿,犯罪团伙的1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经初步审讯,在三年的时间里,该团伙共贩卖婴儿11人。
  10月17日上午,邹城市公安局刑警六中队中队长杜廷勇告诉记者,今年年初的时候,邹城警方不断接到群众举报,称香城镇张某有多次贩卖婴儿的嫌疑。邹城市刑警六中队迅速成立专案小组,经过近7个月的秘密侦查,初步确定香城镇张某和看庄镇的岳某为嫌疑人,并于9月16日将两人抓获。根据两人的供述,民警随即又抓获了17名犯罪嫌疑人,一个特大贩卖婴儿团伙随之浮出水面。
  从2008年年底至今年9月份将近三年的时间里,通过张某贩卖的婴儿达11名。根据张某交代,办案民警成功解救婴儿3名,并将这些婴儿寄养在邹城当地的救助站内,将这些婴儿详细资料进行记录,并将信息上传至公安部被拐卖儿童信息库。
  看庄镇的岳某是这个团伙中的一名成员,从3月开始,在不到7个月时间里仅经过他的手就贩卖了4名婴儿,岳某也非法获利2万多元。但是审讯中让民警大感意外的是,亲手将这些婴儿当商品一样销售的卖主竟然就是这些孩子的亲生父母,“这些婴儿在被贩卖时,小的也就三五天,最大的也不超过一个月。”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民警发现这是一个涉及四川和山东的跨省贩卖婴儿的犯罪团伙,来自四川省布拖县的孕妇在即将生产时,和本地专门贩卖婴儿的犯罪嫌疑人取得联系,然后由他们寻找中间人进行贩卖,等四川籍妇女生下孩子后,买方抱着婴儿到当地医院给婴儿进行检查,将有病的婴儿退回,其他健康的婴儿,以男婴5万多元、女婴3万多元的价格卖出。张某和岳某从每个婴儿所卖得的赃款中抽取5000元至7000元的“利润”。
来源:http://law.southcn.com/c/2011-10/18/content_316020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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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守护 发表于 2011-10-18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卖亲生孩子 以后都断子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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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守护 发表于 2011-10-19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邹城:虎毒不食子 亲娘却将宝宝当商品销售

本帖最后由 穿名牌喝酸奶 于 2011-10-19 23:30 编辑

         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对于母亲而言,孩子无疑是自己的心头肉,而不久前,济宁邹城市警方破获的一起特大拐卖婴儿案件中,让人们大感意外的是,亲手将宝宝们当做商品进行销售的卖主竟然就是这些孩子们的亲娘。

  记者来到了邹城市社会救助站,在这里我们见到了被民警刚刚解救出的三个婴儿。

  邹城市社会救助站站长孔德华:在9月20号左右,邹城市刑警队通过解救送到咱们救助站来三个孩子。这三个孩子大约有三四个月大,最小的一个也就是刚出了满月。

  躺在床上的三个婴儿,都显得非常可爱,眼神中闪烁着干净与纯真,可是谁曾想,就在他们进入救助站之前,却经历着他们刚刚踏入人生的一场劫难。

  孔德华:这一个孩子,当时屁股已经浸的挺烂了,光打点滴打了半个多月。现在基本上已经恢复的很好了。

  原来三个可怜的小家伙刚出生,就被亲生母亲抛弃,被当做商品卖了出去,但是他们还只是这起特大拐卖婴儿案件中的一小部分。这些被解救的被拐婴儿家乡究竟在哪里,是通过什么途径被拐卖,又是怎样被民警解救的呢?

  邹城市公安局民警陈庆伟:2011年三月份的时候,我们在侦破一起案件过程当中发现有一条线索,涉及到在我们辖区以内,有贩卖儿童的现象。我们了解到,有一部分四川人,他就以自己生孩子然后把自己生的孩子卖掉为营生从中获利。

  民警通过调查发现,此案是一个涉及四川以及山东的跨省犯罪团伙。来自四川省布拖县的孕妇在即将生产时,与在邹城专门贩卖婴儿的中间人取得联系,然后由他们在周边地区寻找买家。

  民警陈庆伟:经过近几个月的经营,初步确定了嫌疑人,为40岁左右的男子,系香城镇姓张村张某,看庄镇的岳某。发现二人开着一辆红色的面包车,经常拉着一些来历不明的人员,而且显着很神秘。

  经过民警五六天的摸排与跟踪,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之后,2011年9月16号晚十点,趁二人在家睡觉之际, 民警果断对他们实施抓捕。

  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一般婴儿在出生后往往要经过5、6次的转手,他们在中间提取部分介绍费。孩子的父母在拿到钱之后,立即返回原籍,而且他们全部是以绰号相互称呼,从不讲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 。

  犯罪嫌疑人张某:他们那边人不在乎,他们生完之后就卖,也没看出多疼的上。一个孩子四万左右。那边女孩便宜,也就是两万多至三万多。

  犯罪嫌疑人岳某:我没寻思能犯法,文化程度低。我现在非常惭愧,觉得对不住这些小孩。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张某和岳某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拐卖儿童罪,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期。而收买被拐卖儿童同样也构成犯罪,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编后:提醒大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三十五周岁,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可以到民政部门登记,收养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http://news.iqilu.com/shandong/yuanchuang/2011/1019/578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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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10-19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混蛋家长都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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