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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连云港市孤儿心理状况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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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守护 发表于 2011-11-2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法律上讲,孤儿是指父母双亡或失踪达4年以上宣布死亡的儿童。而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绝大多数父亡母改嫁的事实孤儿。连云港市地处苏北,经济还处于攻坚爬坡阶段,因事故、疾病等天灾人祸,全市共有孤儿和事实孤儿3117人,其中事实孤儿占90%。
    一、孤儿总体概况
    (一)致孤原因
    1、父母双亡:意外死亡、病亡。意外死亡则包括交通意外、医疗意外、海难、自杀等情况。父母双亡占孤儿总数的10%;
    2、父亡母改嫁:父亲去世后,母亲改嫁,有些母亲是云南、四川等外省人,属于买卖婚姻,大部分母亲改嫁后与孤儿失去联系,成为事实孤儿,这类孤儿占孤儿总数的80%;
    3、父亡母失踪、父失踪母亡或改嫁的孤儿占10%。
    (二)孤儿受教育状况
    1、20%孤儿小学毕业,60%孤儿初中毕业,20%孤儿高中、大学毕业,经济困难依然是影响孤儿正常学习的最大难题。调查中,我们发现虽然我省全面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但依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学习生活费用,学校的辅助教材费、食宿费及其它杂费的存在,依然是孤儿难以逾越的困难。由于丧失了主要赡养人,多数养护孤儿的家庭无力负担孩子的教育和医疗费用。
    2、学习成绩普遍较差。由于孤儿的监护人大都年老体衰或监护力度薄弱,家庭教育缺失致使这些孩子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在学习上没有明确的目标。调查中,学习成绩优秀的仅占20%,成绩一般的占40%,大部分孩子学习成绩较差。但我们也惊喜地发现在受到社会妈妈资助的600多名孤儿中,成绩优秀的占到了50%,成绩一般的占40%,成绩较差的仅占10%。当然,许多资助者要求资助品学兼优的孤儿,使成绩优秀的孤儿比例较高,但也有不少孤儿因得到关爱,发奋学习,成绩后来居上。
    (三)孤儿受资助状况
    1、100%孤儿得到政府经常性的制度救助,城镇每名孤儿每月享受200多元的生活补助金,农村每名孤儿每月享受35、45、60元不等生活补助金,灌南县政府将72名孤儿集中在一所小学、中学供养,政府每年为每名孤儿出资2000元,社会各界每年为孤儿所在学校捐资数十元不等,彻底改变了孤儿的生存状况。
    2、90%孤儿得到社会资助,如“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社会妈妈”、“爱德基金”等,“爱德基金”每年捐资每个受助孤儿1345元,有效地改善了孤儿的生活、学习条件;但有些资助只是短期的,有限的。
    二、孤儿的心理状况
    孤儿是社会生活中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因失去父母情感缺失,导致了其心理发展有异于正常家庭的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恐惧、焦虑、抑郁、自卑、孤独等心理问题。50%的孤儿因背负过重的生活和精神压力陷入极度要强与极度自卑的矛盾中;20%的孤儿因缺少有效的沟通和抚慰,性格内向,情感压抑;个别孤儿的心理甚至向自闭抑郁型发展。
    (一)孤独与焦虑。家庭生活中,儿童对父母具有别人不可替代的依恋情结,他们遇到生活或学习中的困难时往往更多地依赖父母寻找解决的办法。由于家庭的变故,使孩子一下子变成了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的孤儿,面对父母离去的打击,他们感情的天平失去了平衡,心理失去了光明,这种急剧的变化的感情落差,使他们大多缺乏依赖感和安全感,极易产生心理焦虑,经常忧心忡忡,烦躁不安,“怕”事,孤独寡言。学习有困难不敢问,生活有困难不敢讲,有了缺点不敢承认,他们性格变得沉默、内向。
    (二)自卑与自私。自卑心理在孤儿学生中比较普遍,这种情感体验不仅是由于“感情落差”造成的,还由于他们自身暗暗与有父母的孩子“相比”而逐渐加深。当看到有父母的孩子有新衣穿、有好吃的食品、向父母撒娇时,他们因羡慕而自卑;尤其是他们讲述父母不幸离去,回忆自己成长的历史时,更是泣不成声,他们会由消沉变自卑。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没有得到足够的父母的爱,没有学到成人如何关心他人的行为,因此,部分孤儿从小就表现出自私的心理,做事心胸狭窄,不会关心别人。
    (三)学习困难与应付心理。孤儿因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关爱,学习主动性本来就低,再加上祖辈们大多文化水平偏低,孩子的家庭作业往往很难得到及时辅导,学习困难导致对学习兴趣不大,使得他们的学习自信心普遍较低。另外,因为心理孤单以及对父母的思念,课堂上他们更容易注意力分散。不能全身心集中于学习,久而久之,有些便会感到学习压力增大从而厌恶学习,导致成绩下滑,有的甚至产生辍学的念头。部分孤儿对老师的教育表现为应付心理,学习上满足于过得去,参加集体活动随大流,与老师很难进行感情交流。
    (四)亲情缺失与性格缺陷。孤儿因失去父母,家庭亲情缺失,长期缺少父母的爱和良好的家庭教育和管理,导致孤儿缺乏安全感和自信心,心理承受力差,不合群,性格变得孤僻、冷漠,内心封闭等。行为习惯不好,他们的言行无人过问,无拘无束,在学习、生活中逐渐养成许多不良的行为习惯,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因缺乏与亲人的交流和沟通,他们在性格方面都不同程度有逆反、病态和畸形缺陷,他们对人生疏冷漠,不愿融入集体,不关心和帮助他人。
    三、开展关爱孤儿心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建立完整而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要真正改善孤儿的生存、心理状况,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应建立一套完整而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2006年民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孤儿救助所需资金纳入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需求,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按照现在的物价水平,一个月没有200元无法维持生活。《意见》出台后,孤儿的生存状况能否得到改观,关键在能否得到地方不折不扣的执行。因此,政府应该建立科学的监测制度,监督孤儿救助工作。
    (二)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教育管理作用。孤儿特别是在校孤儿其学习生活的大部分时间和空间都在学校,因此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才是解决孤儿教育管理问题的根本所在。家庭贫困的孤儿要给予“经济救助”,使“两免一补”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班干部的作用,对那些文化基础课程薄弱的儿童进行“知识救助”;对那些性格孤癖、情感缺失的孤儿给予“情感救助”,使学校成为孤儿的第二家庭,让他们在集体的关爱中身心健康成长。
    (三)实施“家庭助养”制。使孤儿得到家庭的温暖,亲情的呵呼,实施“家庭助养”制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将失去监护人的孤儿寻找合适的家庭,在新的家庭中抚养教育,家长视其如亲生子女,真正担当起“父母”的责任。国家可对这些“代管家长”从经济上给予定额补助,使这些真正富有爱心的“家长”有足够的能力奉献爱心,也会给孤儿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温暖的家。连云港市福利院现有几十名孤儿寄居在“爱心家庭”中。
    (四)实施孤儿集中供养。灌南县实施的孤儿集中供养是解决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孤儿的最好途径。集中供养,可以解决孤儿们“吃、穿、住”等生活问题,增加孩子们相互交流的机会,更为主要的是,他们分散在正常班级上学,使他们在享受集体生活的同时,帮助他们克服自卑、树立自强自立的信心;集中管理,有不良的苗头,生活管理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通过心理辅导等方式进行矫正,保证他们身心健康。笔者因工作关系,经常到孤儿集中供养的学校,孤儿经过几年的集中供养生活,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社会大家庭温暖的怀抱中茁壮成长。
    (五)壮大“社会妈妈”志愿者队伍。2005年,连云港市妇联从关爱孤儿的身心健康成长的高度出发,联合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等部门在全市广泛开展了“社会妈妈”关爱工程。从精神上关爱她们,学习上鼓励她们,生活上关心她们,经济上资助她们。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1000多名孤儿找到了“妈妈”,“社会妈妈”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将孤儿接到家中,让孩子们体验亲情,感受家庭温暖。在“社会妈妈”的共同关爱下,孤儿学习普遍进步,身心得到了健康发展。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社会妈妈”志愿者队伍,建立关爱长效机制,规范其管理,让更多的孤儿在“社会妈妈”的关爱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下茁壮成长,为构建和谐港城作出积极努力。
新闻来源连接:http://www.women.org.cn/allnews/02/3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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