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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讨训练”刺伤社会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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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飞梦想 发表于 2011-11-8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日下午,南京市瑞金路金润发超市附近有一大帮穿迷彩服的青年男女,见人就称“肚子饿了”,或者让人“奉献爱心”,或者拿一瓶矿泉水以10元钱价格卖掉。民警到场了解到,原来是来自全国多个城市的一些社会发廊委托南京一所培训学校开展户外生存拓展训练,通过培养与人沟通技巧,提升恶劣环境下的生存能力。(11月7日《扬子晚报》)
    拓展训练最早起源于德国,其目的,通过户外各种复杂条件下的训练,提高人们的坚强意志和适应生存能力。近年来,拓展训练在国内一些企业和单位兴起,有的学校还将其列为学生的必修课程。就其本身而言,无可厚非。但有一点必须明确,正常的社会环境下,人的生存能力并不是一种独立存在,而是建立在道德约束和法律秩序之中的“坚强进取”。
    相比之下,这帮正在进行拓展训练的青年男女,或用虚假的“肚子饿了”来博得路人施舍,或打着“奉献爱心”的旗号推介“高价商品”,甚至有的声称, “只要给钱,我告诉你秘密。”似乎生存的唯一途径,就是寻找施舍。为了 “生存”,他们丢掉个人尊严,抛弃了本应该珍惜的社会爱心。这样的训练,早已脱离了“拓展”的社会要义,更像一场消费和透支爱心的“乞讨训练”。
    近年来,国人的爱心屡次遭遇尴尬,一边是捐助人的拳拳爱心,另一边是相关部门的“大手大脚”;一边是充满同情的乐善好施者,而另一边却是“职业乞丐”……当爱心一次次被亵渎、被刺伤,人们不得不在伸出援手之时保持高度警惕。出现这种非正常现象,一方面与制度疏漏和法律不完善,不能够护佑爱心善行有关;另一方面,是不是也与社会上过多过滥的随意性公益捐助活动有关呢?譬如,这些拓展训练的青年男女没有募捐箱,却在进行着实质性地募捐活动,至于为什么募捐,捐款的保管和去向等等问题,人们不得而知,以至让训练中实施的募捐活动真假难辨。
    “乞讨训练”让爱心很“受伤”。康复国人爱心,一者,要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为保护行善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者,对社会上进行的公益活动进行规范,严格审批程序,加强过程监管,坚决打击各种披着公益外衣所进行的商业活动;三者,作为个人,要始终坚守道德和法律,主动为社会诚信建设和公益事业做贡献。当国人爱心不再徘徊、从容上路时,我们相信,没有这样的“乞讨训练”,生命也不会抛弃任何人。(孙海强)http://guancha.gmw.cn/2011-11/08/content_29288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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