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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联手“倒卖”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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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3-8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年11月的一天傍晚,宿迁市宿豫区某村农妇蔺满月,正在自家院子里做家务活,突然接到弟弟蔺强打来的电话:“姐啊,我跟前几个小妹妹想在苏北找婆家,你帮我联系一下吧?”

  蔺满月原籍贵州黔西县,1998年跟着一位家乡大叔到苏北找工作,“无意中”被这位大叔卖给一个苏北人当了老婆,这个苏北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胡明。蔺满月马上意识到,弟弟很可能也在干贩卖人口的害人勾当,连忙阻止,但蔺强却不以为然,还一个劲地鼓动姐姐一起做这笔生意。蔺满月和丈夫胡明讨论后,决定给这几个小妹子寻个好婆家。夫妻俩把本村和邻村的大龄男子或鳏夫排了排,从中选了三个最为“忠厚老实”的,当天晚上就开始了“牵线搭桥”。

  李园、张红云、柳洲都只有十五六岁,她们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好朋友,因家境贫困,她们初中未毕业就辍学了。2007年初冬,三个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在征得父母同意后,决定到省城寻找发展机会,于是踏上了往贵阳的火车。

  刚出贵阳火车站,就有两个“好心”的阿姨迎了上来,说她们的公司是一家外向型企业,不但可以拿到一千五六百元一月,而且工作轻松,经常有外出考察旅游的机会。三个姑娘于是跟着这两个妇女辗转来到郊区一家工厂。一个自称公司经理的男子把李园三人领进“生产车间”,指着墙上织了一半的挂毯说,公司其中一项业务就是替外商加工挂毯,要求她们把生产技术掌握好,以后她们就是公司的技术骨干,有机会再安排她们出去考察学习。

  三个姑娘在一位师傅的示范下,开始学习挂毯编织技术。第三天,那个公司经理决定提前派她们到江苏去拓展业务,出差期间一切费用由公司承担,具体工作由蔺强安排。天黑以后,他们坐火车离开了贵阳。然而,三个姑娘哪里知道,她们已经被那个“经理”以每个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蔺强,而蔺强正要把她们倒卖到苏北姐姐那儿去。

  蔺满月和胡明经过与买主讨价还价,分别以每位8000元的价格将三个姑娘联系贩卖到三个村。2006年11月28日晚,三个姑娘终于到达目的地。一下车,她们分别被两男一女领到三户农民家中。刚踏进这户人家的大门,李园就感觉到情况不对,一个脸色黝黑、胡子拉碴、年龄和父亲差不多大的男人笑嘻嘻地对她说:“以后你就是俺家人了,放心吧,俺不会亏待你”。如梦方醒的李园边哭边央求这个姓付的男人放了她,说自己只有15岁,是在不知情中被人贩子拐骗来的。第二天,这户人家向警方报了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成功解救出了李园、张红云和柳洲三人。然而蔺强和胡明已闻风而逃(目前仍负案在逃),蔺满月在被传讯中对罪行供认不讳。

  2007年5月,检察机关以涉嫌拐卖妇女罪对蔺满月等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蔺满月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12月26日,宿迁市中级法院二审驳回了蔺满月的上诉,维持了原审判决。

  本报通讯员 承钧 记者 殷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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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 ( 2008-03-06 第1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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