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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贵州一农民拐卖妇女并协助组织卖淫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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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12-1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义网福建12月1日电(通讯员 林甄)今年26岁的被告人李某,小学文化,系贵州栗木山农民。日前,因涉嫌拐卖妇女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经荔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007年至2008年间,同案犯陈某(已判刑)授意被告人李某从贵州老家带女孩子到其位于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的“创意发廊”内卖淫,并允诺给予一定的报酬。2009年4月底,被告人李某依约把被害人刘某从贵州省贵阳市拐骗至同案犯陈某、张某夫妇经营的发廊内,采取殴打、威胁的手段逼迫被害人刘某多次卖淫,并协助同案犯陈某看管刘某等一些被强迫卖淫的女孩子。被告人李某在发廊期间,由同案犯陈某、张某负责其吃住开销。半个月后,当被告人李某离开莆田市回贵阳市老家时,又从同案犯陈某处获取人民币800元的报酬。
  区法院经审理认定了以上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http://news.jcrb.com/Biglaw/CaseFile/Criminal/201112/t20111201_764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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