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养家庭”将孩子交给民警(河北青年报记者崔华瑞/摄) 昨日上午,邢台沙河警方将公安部“5·05”专案中解救的7名被拐儿童,移交给沙河市民政局。这些孩子将由民政局遴选出的寄养家庭来抚养。 昨日参加移交仪式的被拐儿童都是女娃,最大的约3岁,最小的还不到3个月,她们即将结束漂泊,开始重新融入家庭生活。 ■7名被拐儿童将被寄养 据了解,7名儿童获解救后,被临时代养在可靠的家庭里。昨日9时许,临时代养家庭抱着孩子来到沙河市民政局。孩子都裹得严严实实,唯恐冻着。 仪式开始,代养家庭将孩子交给沙河市民警,再由民警移交给民政局工作人员,最终将送到爱心家庭寄养。 孩子年龄太小,不知道正在发生的事情,有的酣睡,有的咧嘴笑,有的面无表情。只有年龄3岁的妮妮,哭着不肯让民警抱,边哭边喊:“我要找姑姑,我要找姑姑……”孩子嘴里的“姑姑”是代养家庭的女主人。孩子在她家呆了2天,就跟这个家庭建立起了信任,产生依赖。 将孩子交给民警后,代养家庭任先生的爱人躲到一旁抹起了眼泪。“养了几天,已经有感情了。我们都觉得孩子太可怜,这么小就被拐。”任先生说。
■现场解救2名被拐儿童
昨日,沙河市公安局十里亭派出所所长杜准亮,向记者讲述了孩子被解救的过程。10月18日,民警在西葛泉村路边发现停靠着一辆面包车,车上三女一男,其中一女子抱着一名婴儿,形迹十分可疑。
民警询问查证,女子怀里的女婴是被拐卖的,当时几人正在进行交易。
经查,现场男子唐某与钟某是夫妻,两人合伙拐卖儿童案。民警立即对唐某夫妇的居住地进行搜查,其屋门紧锁,屋内传出婴儿的啼哭声。民警打开门,在里屋床上又发现一名女婴。
■顺藤摸瓜又解救5名儿童
沙河警方连夜对钟某和唐某进行了讯问。第二天,警方在沙河市一铁厂门口将正在交易的陈某抓获,现场解救一名被拐女婴。
经讯问,三名嫌疑人又交代了之前拐卖过4名儿童(其中3名女婴,一名男婴)。根据交代,警方迅速解救4名被拐儿童。
民警介绍,此涉嫌贩卖儿童的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多为夫妇作案。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河北青年报记者徐辉)
链接阅读:应给寄养家庭设转正期限
7名被解救儿童该如何安置?沙河市民政局推出了寄养方式,即选出合适的寄养家庭,将孩子带回家抚养,直到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
对于这种方式,专家认为应当设置寄养时间上限,在一定时期内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可由寄养变更为领养。
■与家庭签订“寄养协议”
警方已对7名儿童进行DNA检验,并将数据录入全国数据库,但尚未有儿童找到亲生父母。根据规定,被解救的儿童应由民政部门交给儿童福利机构抚养。而沙河市尚无儿童福利机构,为妥善安置这7名儿童,沙河民政局制订了“寄养方案”。
沙河市民政局副局长岳连婷介绍,爱心家庭可以提出申请将被解救儿童带回家寄养,申请时需出示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该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记录”证明,同时出示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
随后,民政部门安排专人进行评估调查,合格的家庭与民政部门签订“寄养协议”。“虽然孩子寄养在爱心家庭中,但孩子的监护人还是民政部门。”岳连婷说。 ■一旦找到亲生父母 须无条件归还孩子 岳连婷表示,“寄养协议”规定,一旦找到被拐儿童的亲生父母,寄养家庭必须无条件将孩子交予其亲生父母。
岳连婷称,沙河民政局准备为被拐儿童申请孤儿补助。“按照规定,每个孤儿每月补助270元,如果申请成功,我们将把这笔钱交给寄养家庭,用于被拐儿童的抚养。”
如果被拐儿童多年找不到亲生父母,那随着孩子长大,随之而来的读书、就业、结婚等问题该如何解决?岳连婷表示,目前还没想到更好的办法,还需进一步研究。
专家观点
家庭寄养应设时间上限
对于沙河市的寄养模式,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表示肯定,“把孩子送到寄养家庭比放在福利机构里,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但是,沙河的这种家庭寄养模式,也只是对被拐儿童的一种临时安置措施。”张文娟说,如果一直找不到孩子的亲生父母,那根据现行的法律,被解救儿童一直处于监护待定的地位,“被解救孩子无法和寄养家庭的父母产生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关系,那么孩子很难真正融入到这个家庭中,也无法得到包括继承在内的各方面权利”。
张文娟建议,如果被解救儿童在一定期限内找不到亲生父母,而寄养家庭也符合领养标准,“是否可以对现行规定进行修改,使寄养家庭能够真正领养这个孩子”。
张文娟表示,临时安置应该有时间上限,“我们就以两年为例,两年内公安机关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就应出具结案报告。社会福利机构应根据该结案报告,着手孩子的长久安置,主要是通过领养方式,为孩子寻找新的家庭,帮助其建立起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这一建议有个前提,即DNA库对想找寻孩子的父母必须做到应采尽采,以防亲生父母还在苦苦找寻而公安机关却已出具找不到亲生父母的结案报告的情况。
8月5日,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人民网和网友互动时曾表示,如果办理领养后又找到亲生父母,被拐儿童可以与收养家庭解除收养关系,送还亲生父母。(河北青年报记者徐辉 实习生安冬梅)http://hebei.hebnews.cn/2011-12/15/content_2430182_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