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p 扬州网讯(通讯员 杨公宣 记者 戴燕)1月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2011.10.26”涉嫌拐卖儿童案件成功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拐卖儿童罪,经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1年10月26号下午4点多,新城西区公安分局新盛派出所民警在扬州市火车站进行日常巡逻时,发现广场上有两名中年女子。她们各怀抱一名婴儿,来回徘徊,形迹可疑。执勤民警盘查时发现,两名女子无任何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说不清婴儿来历,并且急切地想离开。两名女子的异常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并依法将两人带至派出所进一步核实身份。
经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初步检查诊断,两名婴儿均为刚生养的男婴。同时,在对两名嫌疑女子进行妇检后,医院发现两人近期并无生育迹象。随后,市局物证鉴定中心又对血样进行了检测和鉴定,检测结果证明两名婴儿和两名嫌疑女子均无血缘关系。警方遂以涉嫌拐卖儿童罪立案侦查。
立案后,公安部门在确定两名嫌疑妇女的身份时,因为语言不同无法与两名嫌疑妇女交流,只能大致判定两名嫌疑妇女可能是四川凉山州的彝族人,具体姓名和住址不详。警方随后在全市范围内寻找懂彝族语言的市民,并找到一名劳务翻译人员。但彝族方言与这名翻译人员的水平还有差距,警方只能初步掌握两名涉案妇女的身份信息,判定嫌疑人大致来源方向。
为了进一步扩大线索,我市警方于2011年12月7号通过网络在新浪微博公布了简要案情和嫌疑人员照片,并就嫌疑人身份向社会征集知情人士和有价值线索,此举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并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这一案件随即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2011年12月20号,专案组赶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开展工作,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之下,经过一个多星期紧张而有序的侦查工作,核清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且从当地公安机关请回一名具有翻译资质的工作人员,协助配合我局后期的侦查工作。
在翻译人员的配合下,两名嫌疑人交待称,在老家时有一陌生女子分别找到她们,谈妥以2000元的价格要她们将婴儿带到扬州,交给接头人,两人只负责运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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