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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重庆副市长:儿童街头流浪当地民政局长该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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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1-15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重庆1月15日电(记者 朱薇) 记者从重庆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重庆市将在今年底力争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正其称“儿童在街头流浪,当地民政局长该免职”。
    重庆梁平县五角村的17岁女孩沈阳,因家庭不幸从14岁开始便在上海街头流浪,被上海市救助站送到重庆市救助站生活3年。去年11月,当得知沈阳将被救助站送回家的消息,梁平县民政局经入户调查发现,女孩因从小离家,对改嫁母亲和农村生活十分陌生,有着强烈的回城生活愿望,为防止女孩出现二次流浪,经协商由县救助站承担女孩的临时监护权,并为她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选定“代理妈妈”,同时当地企业已承诺待女孩年满18岁后,优先为她提供工作和住房。
    这是梁平县“五大关爱”真情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的一个缩影。2011年,梁平县通过实施设定流浪儿童监护权过渡期、选定“代理妈妈”给流浪儿童温暖的家、“全方位保障”为流浪儿童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等“五大关爱”举措,真情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确保流浪儿童得到妥善安置,不出现二次流浪现象。
    重庆市民政局局长刘涛介绍说,重庆今年将健全完善区县、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救助制度,扎实开展好“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强化街头主动救助,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及时送返,力争街头基本无流浪儿童。
    “重庆如果出现儿童在街头流浪,当地民政局长就该免职。”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正其说,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通过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未成年人以及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等行为,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帮助其回归社会。

来源链接:http://news.china.com/domestic/945/20120115/16989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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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18 15:16
回复 1# 战士


    希望如此,不要说得比唱得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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